佳作万千,我独爱《读者》卷首语

与《读者》的相遇,纯属偶然。与《读者》卷首语的邂逅,甚是美好。

突然就想起那个让我初遇《读者》的老师来。还是澳门回归祖国的那一年,我从一个偏远的农村中学考上了甘南师范学校,认识了那个对我影响深远的老师。清楚的记得,那天下午,老师找我们几个给他帮忙搬宿舍,我们欣然前往。老师是酷爱书的,大大小小的书堆满了房间,真可谓老师搬家——尽是书。我们几个是忙活了一下午才给杨老师搬完了家。临走时,老师送给我们一些书,更多的是杂志,里面就有《读者》,内页是黑白的,不像现在的里面是彩页。当我随手翻开扉页时,里面的卷首语便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一口气连读了四本读者的卷首语,还觉得不过瘾,便从小卖铺买了一个笔记本,将四篇卷首语工工整整的抄写下来。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但凡有点时间,都会拿出笔记本,将四篇文章从头到尾读上一遍。一次,在上文学课时,我偷偷地再一次读起卷首语,那隽永的语言,精妙的构思,就是比枯燥的讲课好多了。就在我神游其中的时候,老师出现在了我的旁边,说时迟,那时快,我还没有反应过了,笔记本就已经落到老师的手里了。完了,这下肯定会挨批评了,弄不好这学期的文学课就开挂了。可是,出乎我意料的是,老师并没有批评我,而是看了一下里面的内容,意味深长的说:“上课时,还是要认真听的,下课了,到我办公室来一下。”一节课,我都是在提心吊胆中度过的。下课后,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终于敲响了老师办公室的门。

老师见我进来,没有批评我,反而客气的让我坐下,并对我说,“看得出来,你也很喜欢读书,竟然把《读者》的卷首语都工整的抄下来了,非常好!可是,为什么只有四篇呢?还可以有很多。”

我惭愧的说:“这四篇是我从您给我们的书中捡出来的,后来,我就再也找不到《读者》了,所以也没抄的了。”

老师“奥”的一声,语气中似乎有一些惋惜,可是他又分明是迟疑了一下,然后又慢慢拉开了自己的办公桌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沓《读者》来,对我说:“《读者》也是我最爱看的杂志,看你这么喜欢,这些先借给你,以后来新的,我看完后都借给你。”

我怀里抱着这些《读者》,如获珍宝似的,回到宿舍,便爬到床上贪婪地读了起来,读完之后,便将那些优美的卷首语工整的抄写在笔记本上。师范四年,我都是从老师手里接过《读者》,然后再贪婪地阅读,工整的抄写,竟然使我的写作能力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期间我顺利的竞选了学校文学社的社长,在校刊《红烛》上发表了多篇文章,有几篇文章经老师推荐,还登上了甘南报。不得不说,这都是老师和《读者》卷首语对我的影响,在此 ,我要对老师和读者表示我由衷地感谢。

参加工作以来,我也给自己订了几年的《读者》,但因为是自己的书,思想里便没有还的概念,所以抄写卷首语的习惯便没有保留下来。说也奇怪,读了那么多的卷首语,都是现读现忘,到最后,竟然一点印象都没有。还真是印证了那句老话——书非借不能读也。为了将那些唯美的句子不再遗忘,我决定重新抄写卷首语。几年下来,竟也抄了厚厚一本。

前些日子,闲来无事,拿出来翻翻,却被上初中的女儿捕获。

女儿调皮的问:“老爸,你读过那么多的书,最喜欢那本啊?”

我沉思片刻 ,缓缓地对女儿说:“佳作万千,我独爱《读者》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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