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框架下的团队配置

我们公司是个投资企业。首先来说下我们整个核心团队的DISC类型。老大是CSD型,掌舵人,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我是IC型,目前在团队中负责带领人事团队和法律团队;负责出具投资议案的市场部门负责人是CIS型;负责整个企业行政事务的负责人是SC型。

我们的每一个投资议案,都是老大事先通过消息渠道获得投资意向企业,我们法律团队入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把调查报告通报后获得通过后,由市场部门出具投资议案。每一道程序既独立也关联,所以既要考察独立部门的整体水平(木桶理论),又要考察核心团队的协同作战能力(优势理论)。

目前来看,我们整个团队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核心团队四个人能够互补,同时还能在独当一面时强调整体的契合。试着用DISC理论来评价一下我们的核心团队:

1,老大(CSD)非常专业,在投资领域内有口皆碑,基本上他选定投资的企业大多属于行业内非常有潜力的价值股,目标明确,做事果断;为人温和体贴,在队友需要的时候总是及时地给予支持;做事非常严谨,非常强调选择性和程序性,在设计项目运作方面,一定不会特别灵活,他可以接受项目失败,但不能容忍程序上的瑕疵。

2,行政总监(SC)为人儒雅温和,老成忠实,敦厚笃定,精通上传下达之术,对老大的命令执行非常到位,对各部门的需求也是非常及时地予以回应和满足,做起事来有条不紊,既是各个部门的润滑剂,也是各个部门的粘合剂。总监创设出来公司的竞争环境非常良好,公司工作环境非常宽松,公司文化也显示出非常强的人文关怀。所有员工对总监的满意度非常高。

3,市场总监(CIS)专业能力非常强,为人严谨,也是非常重视程序;非常勤勉博学,每次听完专家讲座,马上就可以拿出详尽清晰准确的笔记;许多几百页的议案包括ppt都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而且议案的质量都非常高;为人亲和,乐于助人,没有心机,易于相处,团队气氛融洽。

4,我是IC,既负责法律部门的尽职调查,也负责整个公司的人事。员工们评价我是充满正能量的,爱分享的,和整个公司的同事都相处融洽(当然,我们公司也只是百来号人)。对人较敏感,所以处理起人事觉得不难平衡。就我个人的专业水准来说,我是法律硕士,长期负责法务,问题也不大。


接下来说说我个人应该作何调整。在人事工作这块,在严谨的同时,还是尽量要将C多放在事上,而不要放在人上,不要对每个人的行为都过于敏感;同时,增加S的表现,在人事调整的意见上,要更能揣摩老大的想法,更多地和各位总监交流,多聆听他们在用人方面的想法,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自己认为怎样最合适就怎样安排;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要学会给到员工更多细致的到位的切实的支持,更能激励员工,并给予员工足够的深入反馈;要更接地气,更加踏实,语言表达上要放慢些语速,让对方觉得更能信赖;在法律工作上,要学会充分放手,让别人有更多发挥的余地,并支持他们获得更快速的成长!这也是要求我降低C的一个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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