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右手有颗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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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很平常的一个周末,下午的阳光很好,晴朗,微风,洋槐花已经开到最盛,小小的镇子上,到处都弥漫着好闻的花香。唯一不平常的一点是,我把一根用来捆纸箱子的短短的皮质包装带点燃了,等到包装带软软地垂下来的时候,我赶紧吹灭火,趁着包装带温度还很高的时候将它的一端小心地贴在右手大拇指下去大概一寸的地方。被灼烧的刺痛感瞬间传来。

你是否会以为我是个叛逆、顽皮、上蹿下跳的男孩子呢?恰恰相反,才上初二的我,是爸爸妈妈眼里乖巧寡言,从不让他们操心的小女儿,是邻居嘴里常说的“你看人家那谁”的“那谁”,是同学们看来腼腆内敛跟谁说话都会害羞低头的学习委员,是老师心目中不仅学习好纪律好而且还乐于帮助同学的好学生。甚至我自己也十分享受这些评价,以至于愿意朝着这些夸奖背后的期待去扮演自己的角色。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我便会产生深深的惶恐和愧疚。

例如,给自己手腕上烫出一个疤的时候。当然我并不是毫无理由要给自己烫出一个疤,起因是我们班的班长。

那时的我们都十二三岁,女孩子刚刚开始发育,男孩子还个个都是青涩稚嫩与孩童无异的样子。班长小学时就跟我是一个班的同学。然而,上了初中以后,我觉得,他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我不认识的人。从那时起,我便不由自主地用目光追随他。他比小学时高了许多,穿衣服很整洁,然而初中三年的时间,他从没穿过一件黄色或者红色的衣服,最鲜艳的也不过是一件蓝色条纹的T恤,其他的衣服基本都是白色或者灰色。他不喜欢深色。不过更多时候,他都规规矩矩地穿着校服,却常常在下午的时候,把校服的拉链拉开,放学路上,我走在离他十几米的后面看着宽大的校服随着他走路的幅度有规律地飘摆着。我还发现,他虽然喜欢打篮球但是打得一点都不好,班里爱打篮球的男生不太爱带他。我因此不大喜欢他们。我还常常在上课的时候隔着一排座位盯着他的后脑勺,他上课的时候总能聚精会神,背挺得很直,手里不停在转笔,大声回答老师的问题,颇有些张扬。然而他的头发却软软地垂下来。每当我回过神来,便惊觉一节课已过去了大半。

起初,我这样小心地用胆怯的目光爱慕着他。心里总是酸酸甜甜的,然而又混杂着惶恐和愧疚。我以为,这样是不合理的,会变成大人口中的“坏孩子”,然而难以控制。

我开始有意模仿他,他喜欢用蓝色的笔写作业,我便买同样的笔。他喜欢早早来到教室读英语,我便第二个来到教室。他喜欢放学后稍等几分钟再走,我便走在他身后十几米的地方,默默祈祷着他能走慢点。我生怕错过早上安静的街道上和他“同行”的时间,便早早地出门躲在巷口,等他从他家的方向走过时,跟在他身后十几米的地方。我像一个变态的追踪杀手一样,密切地搜集有关他的一切消息。

有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他依然走在我前面,身形朦朦胧胧的,好像笼罩在雾里。可是,到了巷口,他突然停了下来,就快要转过头来,梦里的我急得快哭了,却找不到一个可以隐蔽起来的地方,熟悉的街道和巷子消失了。然后,梦醒了。

第二天,我的情绪一直都很低落。放学后,我依旧跟在他后面,走到巷口的时候,一股莫名的委屈涌了上来,我为什么要一直做好孩子呢。电光石火之间 ,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决定跟着他,直到他到家。眼看巷口就到了,脚步几乎没有犹豫地继续跟上他。他的家还很远,我将头低得很低很低,生怕碰到同学,好在那时已是深秋,天已经黑蒙蒙的,路上行人很少,学生也不多了。我跟着他,一路走到了那个我从未来过的村庄,他的家所在的村庄。一切仿佛很熟悉。我看着他的最后一个小伙伴进了家门,他的家也就在前面几步远的地方,不得不停下脚步,看他走进大门。我转过身,回到家。

从那以后,我变成了两个我,学校、家里那个乖巧的我,和放学路上那个跟踪男同学的我。我时常感到害怕,那样的举动,在尚年幼的我的心里,无异于惊世骇俗。就这样,在惶恐、害怕、期待和有些酸涩的甜蜜中,我跟着他,走过深秋,走过寒冬 ,春天到了。越来越近的春天让我感到难过,因为没有了暮色的掩盖,我也不能再跟他多“同行”十五分钟。

我很焦躁,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去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写作业,可是他的姿势和平时稍有些不同,初春的天气还是很冷的,可是他却把右胳膊上的衣袖高高卷起来,右手红得异样,紧紧贴在本子上,慢慢地像是挪动一样的在写字,看起来写得很慢,怎么了呢?我自己暗暗想着,突然他站起来了,我赶紧低下头。可是紧接着眼前就有一团阴影,我诧异地抬头看,他站在我的座位前面。他说:”我的手受了点伤,你能帮我抄下这个吗,是张老师要的。“我机械地点点头,拿过他的本子。他笑着道谢走开,好一会儿,我才懊悔为什么没问问他的手怎么了。

那天晚上,我一笔一划地将那份演讲稿抄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几乎能将它背出来的时候,我才觉得,每个字都写好了。望出去,已经满天繁星了。

第二天,还给他本子的时候,一如我所期待的,他翻开看看,说,你的字真漂亮,然后他转身要走,我鼓起勇气叫住他,他有些惊讶地回过头问我怎么了,我说:”你的手怎么了?“他挑了下眉毛,笑道:”没什么大事,被开水烫了。”我低头看着他的右手,确实肿得厉害,大拇指下去大概一寸的地方,有两个离得很近的水泡,他看我一直盯着那里,就说:“这儿烫得严重点,估计会留下疤,不过也没关系,我就把它当痣好了。”“哦对了,你等一下”,他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递给我,我不敢相信地接过来,抬头看着他,他说:“我看你特别喜欢老吴叔家的信纸,就买过来送你,你的字这么漂亮,以后班里的板报都交给你了,就把这个当报酬吧。”说着他又挑了挑眉毛,笑笑走开了。是了,每次跟踪他时都会经过一家文具店,碰到同学熟人的时候,我就会进去买一本信纸,他家的信纸精致又漂亮,这一年半下来,已经攒了不少了,连班里的同学都知道我喜欢那里的信纸。他家的信纸花样很多,都十分漂亮,但我只买淡紫色的那种。

我小心翼翼地拆开盒子,里面是两本信纸,是我惯常会买的那种,淡紫色的底,点缀着浅浅的粉色的小花。我呆呆地看了好久,突然一滴水落到了上面,原来我竟然不知不觉地哭了。我想,我不必再跟踪他了。

因为我想到了另一种喜欢他的方式:制造一个跟他一样的“痣”。那个周末的下午,爸爸妈妈都不在,静悄悄的。尖锐的刺痛感,经常伴随着我的惶恐和愧疚感,和某种莫名的快意,交织在胸口,我感到一阵阵眩晕袭来。疼得心跳都快了,但是我没有哭。

很快初三就到了,那时候我们的小镇很闭塞,上高中需要提前填好志愿。那天,他问我,要不要填一高,那是我们那个市里最好的高中,我知道我的水平,只能去二中,在我们学校,二中也只有不多的一些人才能考上。我摇摇头,没说话,看他的右手,那两颗小水泡下去后疤痕连在了一块,真的像是一颗痣。他说,你看像不像个迷你小桃心。他没有发现我右手上同样的地方上的那个疤,那个我亲手烫出来,又在它结痂的时候亲手剥掉,希望它永远留着的疤。

二中很漂亮,空地和花园种满了三叶草,每到春天,就蔓延到校园的各个角落。那时候,我们学校的女生都热衷于找四叶草。那时候的我们,固执地以为,那多出来的一叶象征着幸福和好运,满怀期待和欢喜地寻找它,暗暗许下自己的心愿,然后把它夹在最心爱的笔记本里。我最沉迷这件事。高一的时候,我找到十五枚四叶草,他十五岁,高二的时候,十六枚。高三,我依然疯狂地寻找着第十七枚四叶草,要好的同学笑我,怎么高三了还玩这游戏,你还真希望它能给你带来幸福啊。我没告诉她,这些四叶草我都夹在了一个紫色的本子里,写着一个人的名字,那个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他送给我的两个本子,满满的,全写着他的名字。绝望着,疯狂着。

那是高考完的第二天,是三年来第一次看到他,也是我最后一次跟踪他。那晚的星星特别繁,特别亮,可是没有月亮。空气很湿润。我看到他在他父母和哥哥的簇拥下回到家,我坐在老吴文具店的台阶上,星星亮得有点不正常,我想我该回家了,父母会担心的。我站起来,最后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那个大门。那段我曾经低头走了一年半的路,那天晚上好像变得格外长。曾经我希望它再长一点,它从没听到我的声音。今天偏偏走不完,我一边掉眼泪一边想。这委屈坠着我,我再也迈不动脚步了。可是脚步声却没停,我没有回头,等了一会,一个人影挡在了我前面。我不敢抬头,听到他的声音,“那时候,我其实知道,我……”我无数次想念他的声音,可是此时只希望他不要再说了。他真的没再说下去,我继续往前走,走了几步,听到后面不轻不重的脚步声。终于,停在了离我家门口十几步远的地方。

那年我十八岁,我的人生还有无数个六年。可是我知道,再也不会有从十二岁到十八岁的六年了。

他的右手有颗痣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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