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先见之明,那你知道后见之明偏差吗?

文|紫罗兰

面对一些常识性问题,我们总是有着自认为客观正确的预见性判断,比如,“南方人比北方人更耐热”,“体育竞技中的银牌得主比铜牌得主更有成就感”等等,实际上经过调查研究,事实与我们的判断恰恰相反。

伴随而来的就是社会心理学上的“后见之明偏差”,这个概念是指,人们在事后看待结果时,会觉得事件结果比事前预测时更不可避免,更容易预料的倾向,也就是许多人会有的“我早就知道了”现象。

例如,当得知一件坏事的结果时,人们会把产生坏事的一些端倪讯息作为证明自己早有预见的证词,但在坏事发生之前,这些坏的端倪讯息在所有的信息当中并没有凸显出来,而被我们所忽略,造成了坏事的发生。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常体验这种后见之明。发生后,我们因突然洞察了使事件得以发生的种种缘由而不觉得惊诧了。

比如,有的时候,我们在教科书上学到的实验结论,它们看上去很容易,甚至显而易见。而之后当你进行多项选择测验时,面对多个看上去颇为可信的答案,任务难度会大大增加。有些人不免会说:“真不知道怎么搞得,我还以为自己都明白了。”

有谚语说“智者造箴言,愚者重复之”。

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人们在事后会责备那些在这种“显而易见”的事情犯错的人,(这么明显的问题,你都会做错,或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都做不好),而不会去褒奖那些在“显而易见”的事情上做出正确决策的人,(这么简单,明显的事情,他做对是很正常的,没这么稀奇)。

但就事后看起来十分清晰明了的事情而言,事前却没那么清晰可辨。

做个事后诸葛亮总是很容易的。

我们有时候也会为自己所犯的“愚蠢错误”(没有更好地与人相处,或是没能更好的应对事情等等)自责不已。当回头看时,我们就知道该怎么做了。“我早就该想到期末的时候会有多忙,早就该做好准备了。”但有时候我们会对自己过分苛刻,我们忘记了事后看起来显而易见的事情,在当时并非那么明显。

就后见之明看来,事物都是可以预见且显而易见的。社会心理学解释,对将来事物的预见性判断可能出现错误,这种错误与对过去的错误记忆共同导致了后见之明偏差。

就像丹麦哲学家说的那样:“生活是正着去活,却是倒着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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