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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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遇到这样一件事情,在一次对辖区某幼儿园例行治安检查的时候,发现该幼儿园未按照规定配备保安,有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即对该幼儿园下发整改,要求该园方负责人尽快落实配备保安员情况杜绝安全隐患。该园方负责人以联系不到保安公司为由多次推诿拒不整改,当时我们可以依据的规定只有一条《XXX公安机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工作细则》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可是当查阅园方资料发现该园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也就是说除了督促整改,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对该园方作出规范性约束。

          当然有人会问,可以依据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勒令停业整顿啊,可是大家想一下,首先没有明确法律要求可以对该园方进行停业整顿,其次就算可以对该园方进行停业整顿、将会对几百个家庭带来不便,也会造成基层派出所和家长的矛盾,导致形成不稳定因素。最后没有办法将此事汇报领导,领导给出的意见是教育机构的管辖主体是教育局,可以由我们给地方教育局去函,由教育局督促解决此问题,看是否可以解决此类安全隐患。然而、这件事情随着给教育局的去函也就暂时告一段落……

        这件事情其实是日常工作的一个小插曲,可是这件事情反映出的问题显而易见:首先就是上级部门之间推脱不作为,大家都是各扫门前雪,对待问题都是将要求下发给下级部门,一个干活十个督导,上级部门仅仅将指导文件下发给下级部门,也就意味着将责任下发到下级部门,有些事情没有在最基层进行调研,就盲目制定政策,然后要求下级写汇报,写工作总结,这样根本就失去了调查的意义。俗话说“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条针”,在这种疲劳战里面,在这种工作氛围下可以把工作做好吗?在这样的工作氛围里面,真正做事的人往往就是不合群、是别人眼中的“傻子”!

      现在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推进,有的不懂法的人每每遇到问题的时候总会说某某机关侵犯了我的权益,当发现并没有侵犯到他的权益的时候就会开始谈感情,谈人情。法律在这些人的眼里就是对自己有益的就是好的,对自己有限制的就是坏的,往往过多的强调了自己的权益,而忽视了自己的义务。                   

          说到这个幼儿园负责人的问题,这就是典型的你和我讲法律,我和你讲人情!你和我讲安全,我和你谈困难!为了自己利益而将公众安全利益置之不理,并很擅于利用“法律和民意”……经常听一些年纪大的民警谈前些年执法的时候,当遇到问题的时候大喊一声“我是警察”,好多纠纷或者犯罪行为都会马上得到解决,现在你大喊一声“我是警察”可能仅仅是一个笑话!网上流传这样一个段子:“当一个村子遇到暴力拆迁,记者问拆迁受伤的村民:你们怎么知道那些统一穿特勤黑制服的人不是警察?村名激动地说:刚开始我们也以为是警察,我们就冲上去捶他们,结果他们敢还手,你看把我打得,我们一看不是警察就赶紧报警了”。警察这种尴尬地位的形成可能有许多原因造成,但是在现在这个社会里面,所有社会矛盾的兜底的部门就是警察,这是我国政治生态所决定的。

            一件工作的小事引发出一点的联想,在如今这个变革的社会里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觉得不如意、不公平的事情,但是只要社会底线也就是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要做的就是调整心态、强大自己,并坚信社会会变得越来越好、即使有不如意不公平,也阻止不了我们前进、努力并感恩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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