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

和他相遇的那天,正值气候变暖的三月。

浮云白日,绿草如茵,空气里弥漫着初春独有的泥土味道。

学校里的樱花树刚刚绽放,粉白色的花瓣被风吹着,遍地落花。

我和朋友趴在栏杆上,一边闲聊,一边晒太阳。

身后传来笑嘻嘻的吵闹声,我转过头,看到一个穿着红色卫衣的男孩,正笑着和身边人聊天。

现在要我用语言描述一下那时的他,我竟一时语塞,找不到合适的词句。

只记得他的眼睛非常温柔,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闪烁,笑起来的时候,比这个春天还要温暖一些。

我心底的小鹿乱撞,脸红的像是火烧。

我没有细想这种突如其来的感情是什么,只有一个强烈的念头在我脑海里浮现。

我想认识他。


费了很大的周折,我从朋友那里打听到他的QQ。

对着添加框犹豫了很久,我才慢慢输入他的号码。

等待的几分钟里,我惴惴不安,思考着通过后该如何跟他开场。

在以往,认识新朋友对我来说是很轻松的事。

高中时的我,性格本就自来熟,加上还算是“人畜无害”的外表,在学校里有些小小的人气。

但是对于他,我那些平日积累的自信无影无踪,变得没有任何底气。

很快他通过了我,并附上一句“你是?”

我的大脑飞速旋转以后,用了个非常俗套的路数回他,“你长的好像我小学同学。”

那边许久没有再回复,我暗自懊恼,为什么要说这么丢脸的开场白。

“我长了张大众脸,”他的头像突然闪动,回了我这么一句,还配上一个得意的表情。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接着又问。

这次他很快回过来:“知道啊。”

我喜出望外,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和他闲扯。

他的性格比我想象中更要开朗,聊到后面反而成为了话题的发起者。

就这样,我和他算是认识了。


这以后,我们每天从吃饭睡觉的琐碎小事,聊到在追的动漫和美剧,还有身边同学大大小小的趣事。

睡前的聊天,成为了我最期待的时间。

我每天趴在栏杆前,计算着他什么时候会下楼,然后心机的去楼梯口创造偶遇。

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激动的跑去和朋友分享。

他是学校田径队的成员,每次训练,我都强行拉上朋友,假装陪我去操场散步,然后看他训练。

因为他最喜欢穿红色的衣服,我和朋友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小红帽。

朋友们常常嘲笑我是中邪,总会拿我和他的事开玩笑,却也经常会善意的鼓励着我,每次看到他,都主动跑来告诉我他在哪里,又做了什么。

似乎我喜欢他这件事,所有人都比我还要更快的察觉到。

或许那时候,一直没有察觉到的,只有他了。

也可能,其实他也一直都知道。


我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好,他开始带着我出去玩,认识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我和他家距离很远,偶尔趁着周末,我会坐很久的车,跑去找他。

通常,我们会约在一些折中的地方,然后一起吃饭、闲逛、唱歌和泡网吧。

有时候单独和他,更多时候是和他那群朋友聚在一起开黑。

那几年最火的是以英雄联盟为主的MOBO游戏,为了能和他有更多话题,我苦练技术。

被网上段子洗脑的我,最常练的位置是辅助。想着要是成为超级厉害的辅助,就可以在游戏中顺理成章的和他走一路。

然而,刚开始接触这类游戏的我,坑到不行,完全是队伍里拖后腿的存在。每次因为我输了以后,他却只是看着我笑笑,反而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2012年,流行着世界末日的传说。

也是那一年,《行尸走肉》爆火,我和他都迷上了这部经常爆头丧尸的血腥美剧,这也成为了我们经常讨论的话题。

末日前一天,他告诉我,“如果世界末日就是爆发丧尸的话,我会保护你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很坚定,语气又温柔,像一只温顺的小狮子。

我感动了很久,很想告诉他,我并不需要他来保护。

反而,我想保护他。

即便我的力量再弱小,我也想保护他。


这些暧昧的日子没有持续太久。

后来,他有了喜欢的女生。

我装作满不在意。

再没多久,他追到了喜欢的女生。

可能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受到太大影响,我没有感到难过。

只是出去玩的机会变得很少了。

那段时间,我彻底沉迷了英雄联盟,终日逃课上网,把辅助位玩的越来越好,想着以后还能和他一起。


几个月以后,他跑来告诉我,他们分手了。

我很想大方的表现出不在意,但着实难掩心中的喜悦。

这一年,《云图》上映。

这部电影在当时很难得,算是近几年第一部同性题材的院线电影,他竟然一口答应陪我去看。

复杂的剧情我完全没看懂,只记得荧幕上的两处桥段。

罗伯特和斯科在钟楼上相会时,那份躲在暗处的害羞。

斯科抱着自杀的罗伯特,哭的不能自已。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而我在偷偷看他。


年少的喜欢,总要搞得轰轰烈烈。

我曾想过暗恋一辈子算了,可时间越久,想得到的反而越多。

我终于忍不住了,鼓起勇气向他告白。

他很平静。

如我所想那样,他一直都知道。

“我试过接受你的喜欢,但我还是没有办法和你在一起,”那天他最后说的这句话,一直深深刻在我记忆里。

如果是现在几经成长的我,我会向他道谢,为他所做的一切。

但是对于当时的我,仿佛世界崩塌了。

假借朋友的生日,我第一次喝的酩酊大醉。

回到班里以后,全班人都被我浑身的酒气吓到,我冲动跑到他的班里,借着酒劲闹事,干扰他整个班的晚自习。

班长带着人,边给他们班道歉,边把我领了回去。

直到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我还是很想感谢那时候的朋友们,他们善良而又温柔,即便是我任性做了过分的事,仍旧选择理解我,忽略掉我所有不成熟的举动。

往后,我仍然体会着许多次的爱而不得。

只是,有幸遇见身边这些温柔的朋友们,让我从未彻底掉入深渊,也从未放弃努力追求的希望。

我深深相信着,所有没能得到的东西,终会以另一种方式给予你。


那晚放学后,我的酒劲仍没有退去。他下来找我,提出要把我送回家。

我看着他,强忍眼眶的泪水,坐在路边不说话。

他走过来,紧紧抱住了我。

那一刻,有很多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

不想看他为难,也是维护着最后的自尊。

我一把推开他,头也不回的走回家。

眼泪陪了我一路。


冬去春来,夏至秋往。

我们升入高三。

有着编剧梦的我,和母亲讨论后,选择了艺考,他从体育改学了空乘。

为了外出学习,我和他都很少回到学校里。

我们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他也有了新的女朋友。

偶尔,我会从共同好友那里打听一下他的近况,无非就是他养了条狗,或者他和新女友吵架了之类的小事,他的动态也只有一些日常牢骚,或者外出参赛得奖的消息。

那时候,我开始变得迷茫,对未来一知半解。

专业课的学习,没有如我所想的那样有趣,而是日复一日的写影评,背各种枯燥的知识点。

坚持了几天的我,开始彻底放纵自己,不是上课睡觉,就是逃课出去玩。

有时会跑到我们以前去过的店里,一坐就是半天。

下半学期,为了提高我低到根本没希望的文化课成绩,母亲把我送到了济南的冲刺班。

这个时候,我和他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

不懂事的我,内心日渐空虚。

习惯了小地方长大的我,初到大城市,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只在冲刺班老实了几天,又开始无心学习,到处吃喝玩乐。

因为我独自在外,家里的亲戚们疯狂塞钱给我,我不仅不缺钱,反而钱多的没地花。

到晚上,我经常趁着老师们熟睡后,偷偷翻墙出去,结交了一些狐朋狗友。

也在这时候,发生了一些对我来说非常糟糕的经历。

冲刺班管的很严,手机只有规定时间才能发下来。

那天拿到手机以后,我犹豫着拨通了他的号码,很想把所有不开心的事一股脑倾诉给他,寻求他的安慰。

过了很久他才接起电话,语气刚刚睡醒的样子。

我没有说话,只听了几声他的“喂”,就匆忙按掉了通话。

可能是太久没联系,连开场白我都忘记了要怎么开口。


结束了济南的学习以后,我回到学校。

《美国队长2》同时期上映,他邀请我去看。他因为我入了漫威的坑,很久之前,我们就约好会一起看漫威的每一部电影。

出来时,他的女朋友坐在电影院门口,默默等着我们。

我的内心翻涌起很多杂乱情绪,最难受的一种便是自责。

他和她摆了摆手,接着问我:“一起吃饭吧。”

我笑了笑,说我已经约了人。

看到他女朋友的那瞬间,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喜欢已经开始给无辜的人造成困扰。

如果我真的喜欢他,就应该放手。


毕业那天,大家三三两两聚到操场拍照留念。我一眼在人群中找到他,却犹豫不决,不好意思上前。

朋友看出了我的心思,十分霸气的把他喊过来。

他大方的一把揽住我,笑嘻嘻地看向镜头。

我强忍着想哭的情绪,也笑了起来。

不过,因为朋友的粗心,这张照片并没能保存下来。


毕业的第二天。

我想了一晚上,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络方式。

后来的很多天,我都期待着他能主动加回我。

可他没有。

我难过了很久,现在想起,却也非常感谢他没有加回我,好让我终于有了理由,慢慢放下他。


那些年,他就像是我心里的一个结。

我虽然从未真正拥有过他,却像是失去了他一万次。

但也是他,教会了我如何去爱一个人,为一个人付出。


大三那年,突然有天,我难以控制的想起他。

在搜索栏输入他QQ的那一刻,我才发现,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忘记过他的号码,即便是我以为已经有人替代了他的现在。

他同意了申请。

我以为他会尴尬的问问近况,或者干脆沉默不语。

没想到,他又开始大大咧咧的和我聊了起来,给我讲他的近况,他在做什么,还给我听他室友唱歌。

就好像,我们之间的联系,从未中断过一样。

我很想问问他,那时候,有没有,哪怕是一分钟,他是喜欢过我的。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其实问题的答案,对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过去的事,就留在过去吧。


前几天,朋友圈开始流行发十八岁时的照片。

我去好友空间找照片,搜出来很多以前的动态,又回想起高中的事。

于是跑到微博上发感叹:“原来所有事,都能随着时间过去。”

配图是截了当年他生日,我给他买了BIGBANG的专辑后,朋友嫉妒发牢骚的动态。

一个老同学看到后,跑来私聊我:“当初就觉得你挺傻的。”

我隔着屏幕笑了笑。

她又说:“但是很让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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