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与 ECMAScript 的关系

1996年8月,微软模仿 JavaScript 开发了一种相近的语言,取名为JScript(JavaScript 是 Netscape 的注册商标,微软不能用),首先内置于IE 3.0。Netscape 公司面临丧失浏览器脚本语言的主导权的局面。

1996年11月,Netscape 公司决定将 JavaScript 提交给国际标准化组织 ECMA(European Compute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希望 JavaScript 能够成为国际标准,以此抵抗微软。ECMA 的39号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 39)负责制定和审核这个标准,成员由业内的大公司派出的工程师组成,目前共25个人。该委员会定期开会,所有的邮件讨论和会议记录,都是公开的。

1997年7月,ECMA 组织发布262号标准文件(ECMA-262)的第一版,规定了浏览器脚本语言的标准,并将这种语言称为 ECMAScript。这个版本就是 ECMAScript 1.0 版。之所以不叫 JavaScript,一方面是由于商标的关系,Java 是 Sun 公司的商标,根据一份授权协议,只有 Netscape 公司可以合法地使用 JavaScript 这个名字,且 JavaScript 已经被 Netscape 公司注册为商标,另一方面也是想体现这门语言的制定者是 ECMA,不是 Netscape,这样有利于保证这门语言的开放性和中立性。因此,ECMAScript 和 JavaScript 的关系是,前者是后者的规范,后者是前者的一种实现。在日常场合,这两个词是可以互换的。

ECMAScript 只用来标准化 JavaScript 这种语言的基本语法结构,与部署环境相关的标准都由其他标准规定,比如 DOM 的标准就是由 W3C组织(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制定的。

ECMA-262 标准后来也被另一个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批准,标准号是 ISO-16262。

摘自:JavaScript 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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