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拾荒老人,在人间贩卖黄昏。

黄昏把夕阳掰成细细碎碎的宁静温柔,洒落人间烟火。于是炊烟涌起,暮色四合。

不及春的热闹,没有夏的浮躁,独爱占着点昏黄的秋,和傍晚时分不算久别后的重逢。那叫做黄昏。

因为是南方的秋天,远山近林四季都挂着绿,偶尔落雨打出点云烟,偏要他们渗出浅浅蓝色。黄昏刚到,平淡的秋猛得绽放一页独一无二的篇章,以黄昏着色,染白云增彩,圈远山入画,最后再用炊烟潦草结尾,这一页不知道翻来覆去看过了多少遍,我都一直像初至人间的懵懂少年,对美好的事物向往而眷念。

虽然“夕阳西下”总吊着无尽的孤寂和散落的忧伤,但许多时候的黄昏才像个姑娘,不过是天上的胭脂坛翻了,溅着黄昏一身烈粉,加上天空不作美,不小心刮来沾了墨的几抹白云,又该把黄昏点成烟粉了,细品,另有一番风味,鼻息间也混着浓郁的甜,轻轻摸一摸周围的风,就好像被捧在细腻甜糯的桂香上。是粉色的“黄”昏。

还喜欢从阳台往下看黄昏里来来往往的人,说过的我在城郊。所以总看见锄禾归家的农伯,黄昏撒下的光不偏不倚的印在他们的脸上,红彤彤的两颊写满了老实和勤劳。有时候他们抬头见着我,也问“姑娘,吃过饭了吗?”每每听着这话,心里都暖洋洋,比黄昏投在我身上的光还暖。

更有偷跑来玩的小“野”娃,晃着手里的木头杆,嘴里自称江湖大侠,要仗剑走天涯,背后一声一声却催着他回家吃饭,就像以后会被世界催着长大。那黄昏一定为他编了一个梦吧。

请别忘了儿时的油菜花,黄昏和她交织,与她共舞,这样黄昏又更像绅士了,点缀给花头一点点光,却照亮了我整一个童年,黄昏黄昏,多念几遍却让人醉了的字眼,数不清多少次恋上他那般绝色容颜。或许只有黄昏日落里才能拾得专属于现世的安稳。

突然悟到了什么:原来走过人生就像走过黄昏,最后才能发现平淡是真。

我在人间贩卖黄昏,只为收集世间温柔去见你。


我想做拾荒老人,在人间贩卖黄昏。_第1张图片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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