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x的命令行长度限制

    最近在Oracle ERP客户化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错误,请求调用SHELL执行java命令时,在测试环境没问题,移植到正式环境却报[arg list is too long...] 的异常,上网一Go才发现意思是java命令行后面的参数超了unix的命令行长度限制,哈哈,晕吧。

    系统中原有一套webservice的jar报,并已加到了$CLASSPATH,由于新开发的程序使用到新版本的jar包,故在执行java命令后面添加了的classpath参数里好多jar,没注意,竟然超过了unix的命令行限制。

    执行getconf ARG_MAX发现两个环境的配置竟然相差好一个两万多字符,一个五十多万字符。

    问题原因找到了,解决问题吧:

    1.可以编译unix内核,来修改ARG_MAX的限制(正式环境做这样的操作需谨慎,哈);

    2.那就从自己的jar入手吧,把一堆jar整理到一个jar中,自然arg长度减少了,OK;

    3.升级系统中原有的低版本jar(系统运行了好久,升级带来的风险较大)。


    本人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希望能给遇到同样问题的同事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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