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本的狂欢已经谢幕,回归理性方能持续繁荣

一、缘起
GoodMai
2021上半年的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处以其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又对美团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天价罚单频现,既是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平台“二选一”垄断行为的惩戒,也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必然选择!阿里巴巴的天价罚单不是起点,美团的天价罚单也不是终点,可以预见的是,违背市场公平竞争的垄断行为,将会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与处罚!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对于中国市场而言,是一个新生经济现象;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对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深度与广度,也缺乏有效的认识与把握,更遑论制订高效的监管措施。仅仅是几年前,出门在外,身上或多或少总会带一点现金,以应付临时性的消费支出。短短几年时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互联网企业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各种支付平台层不不穷,手机取代现金,成为最流行的支付方式。

在互联网发展方面,中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一批优秀的互联网企业逐渐成长起来。依靠庞大的流量交易,一些互联网企业脱颖而出,短期内积累了庞大的财富,创造了典型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并对实体经济产生较大的影响与冲击。一些实体企业脱实向虚,产业资金流向更高利润的虚拟经济部门,进一步助推了互联网经济的繁荣;一些实体企业金融资产比重不断增加,虚拟化程度不断增加,传统经营模式不断受到挑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的不完全统计:2019年,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超过一万亿元,达到12061亿元;2017-2019年,互联网企业业务收入保持20%以上的增速,2020年,收到疫情的影响,增速出现下降,但仍然保持12.5%的增速。2021年前八个月,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10068亿元,同比增长25.4%,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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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1.统计对象是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2.2017-2018年,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指的是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19-2020年,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指的是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虚拟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是互联网带给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机遇与挑战。虚拟经济的良性运行,离不开实体经济的财富增加,纯粹的虚拟经济膨胀,是一种非理性的繁荣,不断“吹大”的泡沫总有一天会被挤破,成为经济危机的导火索。

二、互联网企业的粗放增长:金融资本的过度逐利

早在150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敢犯任何罪行。”

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的早期,处于一种粗放型成长模式,重视规模的扩张和市场的占有,通过激烈竞争、优胜劣汰,最终少数平台胜出,获取市场支配地位,多数平台处于劣势地位,在夹缝中生存。互联网经济如同蓄势待发的洪流,经过短暂的蓄势,迅速进入了爆发期,成为影响社会、人民生活的新生事物。依靠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信息优势,互联网企业蓬勃发展,不断借鉴和引领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互联网企业顺应互联网时代的需求,短期内取得了惊人的发展业绩,成为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互联网企业建立了有效的“平台生态圈”,通过平台达到战略目的,规模迅速壮大,生态圈不断完善,有效对抗竞争者,甚至是拆解产业现状、重塑市场格局。利用平台优势,互联网企业具有较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平台入驻商家则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各大互联网平台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大数据信息优势

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作为电商运作平台,互联网企业吸收商户入驻,利用大数据信息优势,匹配商品供求信息,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优化了商品供应链,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线下销售模式。

大数据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充分的信息优势,互联网企业可以根据消费者需求与偏好,制定与提供专门的个性化服务,提高顾客忠诚度和对平台的依赖。如互联网平台会根据消费者经常浏览的网页信息,向消费者推送感兴趣的网页地址等。

2.OPM战略

各种互联网平台的线上交易不断活跃,现金流入持续增加。2020年的“双11”,24小时成交金额,京东到达2715亿元!天猫达到惊人的4982亿元!丰富的现金流入,为阿里巴巴集团和其他互联网企业带来了丰富的现金流。

消费者利用平台购物时,首先将货款支付到电商的金融平台,形成持续的现金流入。然后,由电商支付平台按照预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支付给对应的商户。消费者支付的货款,经由支付平台到达商户手中,往往有一段时间的滞后期,相对商户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一笔免息的短期融资,因此,支付平台总是会滞留数量可观的现金流,从而形成了一个个互联网企业规模庞大的现金池。除了销售所形成的的现金流入之外,各大金融平台大都成立了专门的金融科技公司,推出种类繁多的支付、存贷款、投资理财等金融业务,也为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平台提供了丰富的现金流入。

丰富的现金流入,形成互联网企业对商户短期负债——应付账款,对于商户而言,则形成流动资产——应收账款。互联网企业无息或低息占有商户或其他参与者的资金,将资金及其成本转嫁给商户的模式,实际上是一种OPM战略(Other People’s Money,无本经营),是一种有利于互联网企业的营运资本管理战略。互联网企业提供的是信息与交易平台,并非供应商,商品交易线上完成,由商户直接发送给消费者,互联网企业也不会形成库存而占压企业资金。

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OPM战略成功的关键在于其强大的市场支配地位,在谈判中占据主导地位,对生产、销售、消费等过程产生深刻而久远的影响。

3.高杠杆的金融资本盈利模式

丰富的现金流,催生了金融科技公司的诞生、发展与繁荣。金融科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大资金的杠杆水平,消费者在获取金融便利的同时,也承受了较高的成本,金融资本的逐利特征逐渐释放。

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指出:“在收费方面,金融科技公司缺乏统一标准,一般高于持牌金融机构。比如“花呗”与银行信用卡业务基本相同,但分期手续费高于银行,与其普惠金融理念不符,实际上是“普而不惠”。”

“金融机构(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中,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但是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寡头垄断地位,收取过高费用,增加了金融消费者成本。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联合贷款中,9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业,有的高达98%以上,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导客引流的优势,直接收取的费用占客户融资综合成本的1/3左右,加上代销或其他过度增信产品等收取的费用,往往高达2/3。”

自有资金比例偏低,杠杆达到10倍以上,甚至高达50倍左右。金融科技公司利用高杠杆资金过度逐利行为暴露无遗!

三、回归理性:与实体经济共同繁荣

金融资本的过度逐利增加了微观消费主体的经济负担,也会对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超额利润会使更多资本,甚至产业资本流入虚拟经济部门,追逐更高的利润,这会“抽血”实体经济,对中国制造2025也是一个不小的冲击。中国制造2025已经进入关键的时期,中国制造的大国地位不断加强,成为世界制造中心,需要众多的企业踏踏实实,发挥工匠精神,将中国制造业做大做强。在此过程中,需要吸纳更多的资本进入,金融资本可以发挥更大的助推作用,与实体经济共同繁荣。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而言,只有回归理性、保持合理回报才能保持长期的繁荣。理性的回归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市场竞争和监管。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而言,主动降低收费水平的动力不足,关键在于市场竞争。互联网企业的垄断行为会造成市场失灵,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和社会效率损失。通过破除互联网企业的垄断行为,引入更多的竞争机制,可以合理降低互联网企业的收费水平。同时,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水平,规范金融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经营行为,方能保持长期的稳定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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