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少女之心

20来岁的时候,我对城中夜店望而生畏。那里白天晦暗无光,夜里就张牙舞爪活起来,只要手上盖个紫戳,就立刻被夜兽吞进肚里,那里好象一个晃得厉害的流光溢彩的榨汁机,烟黄色的假天花板上有一根无形的吸管伸下来,吸走所有鲜活肉体的能量。只有精力充沛的怪叔叔和娇嫩多汁的小姑娘,才会把那儿当成天堂。


年届30,我倒泡起夜店来了。岁月赐予了我勇气,我战胜了畏惧。岁月又夺走了我的单纯,555,我在夜店里思绪万千,完全不能enjoy,外加行动并不灵敏,我时刻如同一只驮着大象的蚂蚁,被自己嗡嗡作响的头脑压得喘不过气。


我往往开着一辆破车前去,里面装着颜色各异的3双高跟鞋,4双丝袜,两条裙子,一堆卸妆再化妆用品……(与夜店无关的其他物件不一一赘述)。这个小小的空间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精神庇护所——那是我的公寓的延伸,一个流动的万全之策,貌似增添了更多选择实则加深“选择困难症”的四轮仓库,一个装满了身外之物的更大的身外之物。如果要说服我放弃它,万万不能,我没有任何能力保证我的安身之所不被拆掉,我也无法控制更大的力量叫我失去一切,可我起码能施展小小的法力,让我的车子变得“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如果说10年前我孑然一身就能跑到外国,那是一个无知无畏的无产阶级少女的勇气,现在,真不知是喜是悲,我有了好高级的中产阶级拖累。


因为开车,我不能喝酒;因为不能喝酒,我无法摆脱拘泥;因为无法摆脱拘泥,我架子观放不下;因为架子观放不下,我不会跳舞;因为我在夜店既不喝酒也不跳舞,你是来砸场子的吧?曾经有一群历史学家绞尽脑汁考证一张画像是否真的简.奥斯汀,后来有个明白人说,算了吧,别猜了,这个画像如此漂亮怎么可能是奥斯汀,如果她是个美丽的姑娘,她一定忙着与小伙子们跳圆圈舞,而不是站在舞池旁鬼鬼祟祟观察的那个。


我的观察颇有心得。有个家伙老能碰见——一个卷头发矮个子的美国中年男人,他永远独自一人,永远拿把扇子,即便灯光晦暗,我也看得到他飘忽的眼神,那是一种叫人厌恶的强奸未遂者的神色。我比夜店相逢还要多了解他一点点,他在咖啡馆跟我搭过讪,也在另外一个咖啡馆跟我的一个女朋友搭过讪。北京地大人多,如此几率,我断然相信这是个来者不拒主动出击的搭讪爱好者。我给他编了个故事:他本住在堪萨斯州的乡下,次贷危机让他破了产没了房子,老婆和闺女跟人跑了,在一个闷热的下午,他忽然决定从自家游泳池游过去,游遍整个社区互相勾连的泳池。他以前的婚外情对象,正在泳池边纳凉,旁边躺着更年轻的小伙子;他心里看不上的退役老兵,纳税人的负担,不负责任的无用英雄,幸运地绕开了萧条,在院子里颐养天年;“怕老婆俱乐部”的几个兄弟,正在以天衣无缝不招惹是非的安详神态烤肉,他们的婚姻一息尚存……。怀着丧气的心情游了一圈,他决心开始新的生命历程——到中国去!因为中国,那里流传一个传说:那里是失败者的天堂,外来人种如同流浪在海上的水手,而中国就是个满足他们一切欲望的岛屿——酒,肉,女人。可是厄运就像他的行李,随身而行,他在传说中美好的岛屿上,还是被倒霉的气团笼罩,变成了夜店里孤身一人的“扇子哥”。


更多人,依然是生龙活虎的“水手”,每一个毛孔都张开,滋滋地释放被压抑的欲望,他们有个共同点:热爱中国文化。他们热爱中国姑娘。他们还爱很多别的。有一个小伙子,穿一搭襟练功服,手拿彩色灯棒,纹丝不动坐在舞池中央,能感受到他的“气”,他正在领受太极的精髓,体味大隐隐于市的奥妙。另一群对红色标语横幅产生了兴趣,上面破败的大字“建设文明朝阳……”,他们轮流将标语围在身上,赶紧拍照上传facebook,以便向远在天边的好友显摆他们的成就。虽然疯疯癫癫,他们并不使人生厌,因为他们身上有一种渗透骨髓的轻快——那是未被压制的快乐性格,无拘无束的个性释放,尤其想到他们是这个国家真正的“暂住者”,他们无需背负沉重的历史,也不用担心叵测的未来,他们灵巧迅捷,万一大厦将倾,他们“嗖——”地一下全身而退,真是让人又忌又恨。


如果有上了年纪的女人,我一定会多看她两眼,要是她还浓妆艳抹舞姿绰约,我脑子里就要闪出好几个坏词,“半老徐娘”,“强颜欢笑”什么的,然后便有了优越感,怜悯起她来。可是殊不知,不论年纪长相打扮怎样,只要全情投入,就不是夜店的孤独者。那里灯光很暗,电音特吵,人与人挤在一起散发出衣服忘在洗衣机里一整夜的味道,它们共同产生了一个效果——让人更瞎。那个站在一边,努力睁开眼睛的人,她才是真正的孤独者。我好几次都暗暗发功,希望与外星人取得联系,飞碟速来速来,掀掉房顶,炸毁dj台,拿大灯照他们,让他们看看跟你激情热舞的那个人脸上有多少粉刺,闻闻你手里的三两黄汤那根本就是假酒,再小心提防那个邀你共舞的家伙,他是盗窃团伙的鱼饵,他的同伙正把手伸进你的小坤包准备掏走你的iphone4……。外星人一次都没有来。


夜店是一个有自己秩序与准则的临时社会。工体西门的那家,占地200平米,一般可以容纳1800多人。凌晨2点半,人数达到最多,4点半,人潮退去到了最低点。圣诞节前夜,涌来大约3000人,存衣处只有1000个空位,如果每1分钟有2个人存衣1个人取衣,队伍会排到20米;如果存取衣服的人数相当,队伍会排到13米。比起跨年夜,圣诞节算是演习,至少有3500人前来,其中2/3是老外,保安大刘对986人实施了安检,其中两人被拿下:一个携带了一把玩具手枪,后来经检查是一个手枪状的性玩具;另一个人把烟花藏在帽子里没被查出来,在烟花点燃后1分半钟,大刘将他按下,但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还带来了许多欢乐,这个人又被放进场。那天总计卖掉2万3000多瓶啤酒,1万2000多杯烈酒,酒保史蒂夫每1分钟卖掉10瓶(杯)酒,他总共收到2350元小费,后来的几个月,他用其中1000元买通了铁道部售票处的一个小小官,800元买两张往返山东济宁的票,500元拿出来给正在上大学的妹妹当来年的生活费。跨年夜,有362个人嚼了口香糖并吐在地上,有约750公斤的碎酒瓶,两麻袋烟蒂,11个遗失的手机(后来有3个人回来认领),5条内裤,3只鞋。有500多人发生了肢体或口角冲突,每1分钟有约70个人的身体碰到一起,角落或洗手间里有38个用过的避孕套,有21个人在打烊时被酒保叫醒,其中洗手间里有一对男女,dj台后面有一个裸男——他宿醉未醒,一会儿大喊衣服被偷走了,一会儿又说其实是在跟朋友打赌……


夜店奉行这样的品德:心醉神迷,肆意放任,按冲动行事,鼓吹叛逆,尽情自我表现,享受朝不保夕的快乐。这些与沉着冷静,均衡适度,遵守仪节,自我克制,万事讲求个可持续发展……完全背道而驰。夜店的品德就是青春期的品德,与之相对的,那是些中年人毛病,不过中年人喜欢将它们美化为“有闲阶层所珍视的人文主义绅士风格”。我被夹在中间,怀着未竟的少女之心,又迎来了尴尬的中年。我就像小说里那些要占领某个城市的年轻人似的,站在高处打量城市,依靠灯光在心里默默画出个地图,但是我的心情又是愤然和带有防御性的,夜店并不是我要征服的地方,我只是对那里感到好奇,以及在年轻时没有尽情享用过它的悔恨,这种摇摇摆摆的心情,就是中年叛逆。你知道,冬天的柏油马路是很冷的,寒气一下子穿透了我的鞋底,夜店外太静谧了,静谧得刺耳,在好多个夜店结束后的凌晨,我摸回车里,喘息未止,看看后视镜里自己的眼妆花成个什么样子,打开暖气,至少需要5分钟,车子才会暖和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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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弱弱地说。。以上是小说练笔,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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