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法律人的他,为什么端起了文艺青年这碗饭

昨天读到一本有意思的书——毛姆的随笔集《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擅长应对文学批评家的毛姆,在这本读后感小册子中用幽默的笔法,诙谐地调侃了他的前辈们——文坛各大巨匠,如果说网络世界的“键盘侠”可以称得上是当代文艺评论家的话,那在文坛群星闪耀的上世纪初,毛姆可算是那个时代当之无愧的“键盘侠”。他不仅调侃文豪,也调侃与文豪同时代的文艺评论家,比如评价狄更斯时:“纵观狄更斯的创作生涯,处处可见这种情况:大众对他的作品如醉如痴,评论家们却总是再三挑剔、吹毛求疵。”这不是活脱脱的当今网络世界么,黑与被黑的文字泡沫此消彼长,本质却还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芸芸众生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奔波人性使然,只是换了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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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评论狄更斯“他是一位非常勤奋的作家”,“虽然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但他的小说在描写社会生活时,塑造出的人物却不那么真实可信,她笔下的牧师和医生,显然不及他描写的律师及其助手那样真实、生动,这是因为,从他当律师事务所的小职员以及民法博士院的速记员起,甚至在他穷苦的童年时代,对于律师这类人物,他已经非常熟悉了”,


就像北大教授何帆在点评《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一书时所说的,“西方法律体系,尤其是英美法,对于形式公平近乎偏执的追求一直在让社会承受负担;而日久天长发展出的一个规模庞大的职业法律人群,靠替人调处、解决争端并抽取佣金为生,他们身上“唯恐天下不乱”的色彩是与普通个体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之善相冲突的。无数笑话嘲笑律师弄穷了委托人却充实自己的腰包。”

毛姆写到小查尔斯·狄更斯上学刚到15岁,就去了一家法律事务所学习,做了几个星期,又转去了另一家法律事务所,并成为领取周薪的正式职员。“利用业余时间,他自学了速记,仅用十八个月,就从民法博士院长老法庭那里得到了速记员的工作。20岁时,他又谋得了议会速记员资格,他工作时总是坐在旁听席上,以“又快又好的速记员”而闻名。”可以说处在在19世纪英国法律职业教育从学徒制向学院制转变期这一时代大背景下,作为“法律学徒”(Apprenticesof Law)的狄更斯是成功的。

然而命运之手却将坐在下议院旁听席不停速记的狄更斯推向了文艺青年这条路:因父亲欠债入狱,为保证父亲在监狱里的生活,他只能节省家庭开支并开启描写伦敦生活的专栏,“虽然一开始并没给他带来多少稿费,但是渐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当时英国流行一种风气,人们爱看一些描写奇闻逸事的小说。这类小说还配着有趣的插图,一开始狄更斯推托说他不会写这类稿子,但后来酬金的诱惑太大,他终于没有抵挡住”。

然后,狄更斯就把自己在速记员职业生涯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各色人等、形形色色的世俗生活写成了传世至今的一部部名著,也让我们有幸借助他的笔触,看到当时的英国法律人的生活:“《匹克威克外传》中法官助理的办公室光线昏暗,墙壁颓败,等待见法官的和见过法官的人相互激烈争吵;《远大前程》里巴纳德律师会馆远没有听起来那么光鲜,“只不过是几幢肮脏、破旧的房子,胡乱地丛集在一个又腥又臭的角落里。”那些被人津津乐道的辩词与判决放在这些场景前就成了讽刺,人们不一定会放弃对法律神圣性的信仰,但一定会改换一种眼光。接着是司法的客观后果,如《荒凉山庄》里约翰·贾迪斯所言:“一个姓贾迪斯的人,不幸发了一笔大财,写了一个有着大宗遗产的遗嘱。就为了解决应该怎样处理遗嘱中的遗产这样一个问题,这笔遗产竟然全部给花光了。”

不管是作为速记员还是小说家,狄更斯都是极为成功的,法律人的职业训练让他变得效率极高,他可以把每个月的写作时间分成两部分,分别去写两部作品(《奥列佛退斯特》和《匹克威克外传》),在毛姆看来,“绝大多数小说家都要全神贯注地去创作一部作品,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多余的精力再去考虑第二部,狄更斯却能游刃有余地切换,同时开工两部作品。他的这种天赋,的确是大多数小说家所不曾拥有的“,所以假设狄更斯穿越到知识爆炸的网络时代,也会成为一位精于时间管理、高产高效的写手,说不定还能兼顾速记员和小说家、律师各种职业,成为不折不扣的“斜杠青年”,令我等佛系法学生望而兴叹:“他转行文艺青年捞金,实在是天赋使然。”

参考文献:

从学徒制到学院制——英国法律教育制度的历史演变 ,程汉大,法制网;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毛姆著,罗长利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威廉·S. 霍尔兹沃斯,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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