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赢得”孩子,而不是“赢了”孩子

“赢了”孩子是指大人用控制、惩罚的手段战胜了孩子;而“赢得”孩子则指大人维护孩子的尊严,以尊重孩子的态度对待孩子,相信孩子有能力与大人合作并贡献他们的一份力量。
                  ——简•尼尔森《正面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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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孩子,我想这个概念大家很好理解。就是大部分父母希望孩子遵从自己的意愿发展。以自己都是为了孩子好的名义逼迫孩子,要好好学习啊,不许挑食呀等等。

一旦孩子不遵从父母的意愿,轻则父母会生气,用言语胁迫孩子就范,重则打骂或惩罚,逼迫孩子顺从。

久而久之,在这样的教育方式下的孩子,在做事情的时候往往会忽视自己的真正意愿,习惯于顺从他人的想法。或者形成逆反心理——别人让我怎样做我就不怎样做,这同样受控于他人,不是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做事。

并且,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一件事的好坏对错不是由孩子自己评判的,是由家长或老师这样更权威的人来评判的。

孩子会在做每件事情的时候去寻求他人的认可,只有当他人认可自己的时候,自己才能感受到价值感。

这样的孩子会成为“讨好者”,他们会学会观察别人的反应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而不是学会自我评价与内省。

这是“他尊”,不是“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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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教会孩子自我评价,而不是让孩子依赖于他人的认可或观点。

因为我自己本身就属于“讨好型”人格,而我自己又特别厌恶自己这样的性格。所以,我特别希望孩子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做事不受他人观点的影响。

要让孩子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我们首先要尊重孩子的想法和观点,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孩子。

我们做为成年人,与孩子相比,我们的确有更多的人生阅历和生活经验。我们的很多想法也是正确的。

对于我们自己认为的这些“好东西”,我们就一股脑的给孩子,并希望孩子一下子就能明白并接受。

你自己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你的一个朋友一股脑的给你一大堆“东西”,告诉你这些东西对你的身体好,赶快吃了,但你又不认识这些东西,你敢不敢毫不犹豫的吃下去。

并且如果他越是逼迫你吃,你就越是会有逆反心理,越不想吃,不是吗?

所以,即便你拥有全世界最好的东西,也要孩子愿意去接受。我们要“赢得”孩子愿意跟我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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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讲了“赢得合作”的四个步骤。

第一,表达出对孩子感受的理解。

这样做首先是让孩子有了归属感,“哦,我这样的感受或行为是被接受或理解的。”

第二,表达出对孩子的同情,而不是宽恕。同情并不表示你认同或宽恕孩子的行为,而只是意味着你理解孩子的感受。

这一步表达出父母自己的态度,虽然我理解你的感受,但这并不代表你的行为是正确的,并不代表我允许这样的行为。

第三,告诉孩子你的感受。

在你理解了孩子的感受的基础上,再诉说你的观点,孩子就更愿意去倾听或接受。

第四,让孩子关注于解决问题。

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就会减少同类情况再次出现。

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和孩子在同一阵营,让孩子觉得爸妈和我是一伙的,那么,你再去表达自己的观点,把你认为的“好东西”给孩子,孩子再经过自己的辨认你给的到底是否真的是“好东西”,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或者让孩子自己去发现你认为的“好东西”。

这样就会引导孩子自己去思考事情的是非对错,并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样就不会形成家长硬是要“给”,孩子越是“不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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