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对教师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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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摘自百度百科)

这种绩效考核制度的作用显而易见,它就像在跑步机的末尾安装了一面带刺儿的墙,迫使员工卯劲儿前进。对于那些“皮糙肉厚”不怕刺儿扎的人,便可以直接淘汰,精简机构,节省资源。在现代企业中为提高效率,获取更多利益,选择这种重利益和结果,轻人情和过程的制度,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是,这里的工作岗位是教师。李开复认为,AI在不断进步,三年取代5%的工作,十年取代20%的工作,20年取代50%的工作。可教师作为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怎么也不会被取代,除非我们已经疯了。这也是末位淘汰制不适用于教师行业的原因。


教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

并没有多少应届毕业生踏上教师岗位上就可以将学校,社会和自己的事情处理的完美无缺。教师的专业技能需要在不断的尝试中才会进取,对学生的情况需要在长时间的接触中才会慢慢了解。教龄大的老教师单单在教学经验上就比新教师更适应各种教学环境,末位淘汰制对新教师很不公平。

教师很少

16年山东有了第一批公费师范生,他们出现的背景不就是乡村教师远远不够满足学生的吗?像一些贫困地区,教师少得可怜。如果再用末位淘汰制这种冷酷的制度,在一些人眼中的铁饭碗也会生锈了。

正向激励

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并且利的吸引远远大于弊的威胁。采取正向激励政策制度诱导教师自觉提高教学积极性的效果,会比采取负向消极鞭策教师被迫提高教学积极性的效果高很多。毕竟人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拼搏,不喜欢的事,放一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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