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害人终害己

昨天看了一段视频,内容是7月16日凌晨,在北京市南四环的发生了一起车辆追尾事故,经交警部门通报,这起事故造成了后车车内2人死亡。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追尾事故发生后,由于后车死死卡在前车下面,前面两个车门无法打开,车内乘坐的两人无法出来,此时追尾车辆已经开始冒烟,前车驾驶员却在一旁淡定的打电话,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别打电话了,快赶紧把你的车往前挪”、“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但这位司机对他人的喊话不予理睬,仍然继续打着他的电话,最终后车最终被火焰吞噬。目前还不清楚后车的两人是追尾事故发生时就已经死亡,还是当时只是受伤,因无法从车里出来而被火焰烧死,这最终的结论是需要法医鉴定。但这位前车的淡定行为,是非常不耻的,同时道路交通法有明确的规定条款,当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看是否有人员伤亡,救治伤者是第一要务,只要出现人员伤亡情况时,标志清楚位置后,立即救人。而从现场情况看,这位淡定无比的前车司机,恐怕他最大的问题不是“冷漠”,而是对法律根本的不知。

央视评论:不懂法,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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