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细读】第三种现实:“后真相时代”的媒介伦理悖论(结合后真相理论分析)

江作苏  黄欣欣  (华中师范大学)


移动互联网时代,有些网络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和浏览量,以基于事实又偏离事实的传播手段,故意营造介于真实与虚假之间的第三种现实,从而迎合“后真相时代”的受众情绪,导致数字技术与媒介伦理出现悖论——点击率不断增加,影响力不断扩大,而传者的职业素养愈加退化,受众的价值观念愈加扭曲。对此,网络媒体既要坚守职业伦理的真实性取向,还要不断调整媒介伦理的认知模式和实践路径,将媒介伦理由外设转为内置,提升社交平台参与者的媒介素养,防止传播效率与媒介伦理二律背反现象蔓延。

移动互联网技术使得信息传播更加快捷,但却不能保证信息内容整体真实客观,由此产生一种新的语境——第三种现实,即信息内容介于真实与虚假之间,不完全客观也不完全虚构,是一种情绪化的现实。如,中国对美国存在5000 亿美元贸易顺差,被特朗普竞选班子解读为中国对美国不够公平,以此诱导美国选民情绪,进而赢得更多选票。再如英国脱欧派声称,加入欧盟使英国蒙受惨重损失,而只字不提英国从欧盟得到的好处,以此引导英国公民对脱离欧盟给予支持。这种基于事实而又偏离事实的情绪化传播,建构起网络空间的第三种现实。

第三种现实具有强占话语、轻视真相、崇拜戏谑、放大碎片信息等特征,它将新闻信息的传者和受众,卷入借助事实建构情绪和解读情绪的场域之中。在“后真相时代”如何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传媒界和学术界面临的重要课题。

Post- truth(后真相)一词,于2016 年11 月入选牛津词典,其定义是诉诸情感与个人信仰比陈述客观事实更能影响民意的各种状况。早在2004 年,美国传播学者拉尔夫·凯伊斯就提出“后真相时代”的概念,认为“后真相时代”既存在着谎言和客观事实,也存在着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话语。2010 年,传播学者大卫·罗伯茨提出“后真相政治”的概念,认为事实真相被政客们所左右,公共舆论与新闻议题完全偏离立法的精神。当时,凯伊斯和罗伯茨关于“后真相时代”与“后真相政治”的论述,没有受到学术界重视。直到2016 年英国脱欧和美国大选过程中出现明显的后真相迹象以后,他们的观点才受到学术界高度关注。

对于后真相的具体含义,西方学者从两个方面作出阐释。一是情感大于事实。在强烈呼吁情感和个人价值的噪声中,客观事实被人们漠视和遗弃,随意发表的观点有时比事实本身更加重要;真理经常会被带有明显情绪色彩的言论所遮蔽,而此类信息通常采用直击人心的方式来吸引受众。二是消解事实成为自媒体的常态。自媒体用户受到某种情绪的驱使,通常会对事实作出“逆政治正确”的解读,让人们了解到的,只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事实。西方一些传播学者对“后真相时代”表示担忧。海霍认为,如果社会漠视客观事实,那么人们如何获取真实信息进而研究社会?

第三种现实的概念界定

“后真相时代”的第三种现实,具有三个明显特征。

一是相对性,信息内容是介于现实和谎言之间的相对主义客观事实;二是情绪化,传者表现出迎合受众情绪、注重引导、戏谑调侃、玩弄真相的喧哗性,受者表现出立即发声、情绪突变、漠视真相的高潮性;三是速溶性,社交媒体受众对杂乱信息快速更迭,看后即忘。总而言之,“后真相时代”的传者与受者,都表现出先断言后反转、重共鸣轻真相、长情绪短记忆的特征,背离了客观公正的媒介伦理。本文从传者和受者两个角度出发,对其成因进行探讨。

后真相语境的成因分析

01

技术赋权与认知偏见

网络技术既赋予普通大众生产、传播、选择信息的权力,也让普通大众对信息社会容易产生认知偏见。特别是在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和精准推送等技术,使受众基于个人偏好可以对信息进行自主选择。受众频繁接触同质信息,而自动过滤或忽视异质信息,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刻板印象,陷入一个类似回音室的信息闭环社会之中,认知偏见随之加深。与此同时,网络信息加工者凭借数字技术手段,对信息文本进行便捷化或可视化处理,引导受众情绪,调侃事实真相,建构“后真相时代”的第三种现实。

02

娱乐至上的道德相对主义

网络空间的去中心化和传播主体的隐匿性,使得有些网民试图摆脱现实社会伦理道德约束,强调“个人中心论”和道德多样性,进而形成道德相对主义的思潮。道德相对主义者认为,既然社会文化是多样的,而道德标准又是由文化建构起来的,那么它就应该具有多样性,不能按照某种道德标准进行跨文化的评价。在道德相对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有些网民越来越注重表达个人的感受和欲望,崇尚私欲至上和娱乐至上的错误理念,而且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道德评价。进一步说,有些受众已对客观的新闻报道不感兴趣,而乐于浏览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新闻信息,即使信息内容已被确认与事实不符,他们也会坚持自己原有的观点。

03

职业道德自律的缺失

有些网络媒体为了吸引受众注意力,刻意营造介于真相与谎言之间的第三种现实,即以戏谑调侃、玩弄真相的话语方式迎合受众情绪,从而提升点击率和浏览量。这样一来,客观事实逐渐失去支撑共识的能力,而诉诸情绪逐渐成为网络空间的通行规则,其背后是一些媒体人员职业道德的严重缺失。

“后真相时代”媒介伦理重建

后真相语境的形成与发展,背离了传播领域的伦理秩序。笔者认为,网络媒介伦理秩序的重建应从四个方面着手,即媒介伦理由外设转为内置,视阈由一域投向全球,规则由单方制定到跨域协商,教育由原则抽象化到具体案例化。

1

媒介伦理由外设转为内置

黑格尔认为,伦理是关于客观善与社会善的,而道德则是关于主观善与个体善的,人的社会性正是人的伦理性。因此,人们对于社会伦理的遵从,应该是实现自身发展的基本要求。“后真相时代”媒介伦理的选择,不应该是由外力驱使的被动行为,而应该是内化于心的主动行为。媒介伦理的内置,既应指向媒体从业人员,也应指向社交媒体平台的参与者。

2

媒介伦理视阈由一域投向全球

互联网建构起全球性的虚拟社会,人类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正循着从狭隘到广泛的道路发展,全球交往必然要接替局部的民族交往,而民族交往也必然会冲破各种藩篱,成为世界交往的一部分。面对后真相语境,媒介伦理的视阈应从一域投向全球,增强各个民族相互了解,促进多元文化沟通交流,从而建立全球性的媒介伦理规则。可以说,从全球视角出发解决“后真相时代”媒介伦理失范问题,是有效维护网络生态环境的最终选择。

3

媒介伦理规则由单方制定到跨域协商

全球性媒介伦理规则的制定,必须反对单方做主,坚持跨域协商。一要尊重不同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和信仰,强调多元主体平等参与;二要以对话交流、商谈论辩为手段,达成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共识原则。对话交流是多元文化和道德价值共同发展的前提,而商谈论辩则是多元文化和道德价值相互了解的基础。只有不断增强各个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进而提出互相认同的道德价值标准,才能建构起全球性的媒介伦理规则。

4

媒介伦理教育由原则抽象化到具体案例化

当前,一些高校新闻院系正在探索媒介伦理教育的有效方式,努力解决以往照本宣科、空洞说教的问题。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建立相关数据库,逐步实现媒介伦理教育由原则抽象化到具体案例化的转变。一是由学生收集违背媒介伦理的典型案例,撰写案例简介和英文提要,然后上传数据库平台。二是对案例进行实时更新,保证教学实践与时俱进。三是数据库免费开放,任何网络用户都可随时浏览。四是面向全国高校新闻院系,让选课学生参与案例在线制作。实践证明,这种媒介伦理教学方法已经取得良好效果,对于学生辨别第三种现实具有积极作用。

结 语

移动互联网时代,有些网络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和浏览量,以基于事实又偏离事实的传播手段,故意营造介于真实与虚假之间的第三种现实,从而迎合“后真相时代”的受众情绪,导致数字技术与媒介伦理出现悖论——点击率不断增加,影响力不断扩大,而传者的职业素养愈加退化,受众的价值观念愈加扭曲。面对这样的传播场域,网络媒体既要坚守职业伦理的真实性取向,还要不断调整媒介伦理的认知模式和实践路径,将媒介伦理由外设转为内置,特别要提升社交平台参与者的媒介素养,防止传播效率与媒介伦理二律背反现象蔓延。

【文末思考】

简述后真相、第三种现实、拟态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今年押题,15分,可以文末回复猫哥点评或者私发猫哥微信LRC847166093讨论)。

(文章来源:当代传播,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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