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的是第九章——道家第二阶段:老子,冯老认为《老子》并非老子所作!我原以为老子作《老子》,但冯老认为老子是楚国人,与孔子同时代而比孔子年长,孔子曾问礼于老子,很称赞老子,以“老子”为名的书,后来也叫作《道德经》,被当做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哲学著作。但是,现代的学术研究认为,老子的年代晚于孔子很久。而传统的说法并没有说老子这个人确实写过《老子》这部书。
道家里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道家体系里,有“有”与“无”、“有名”与“无名”的区别。天地、万物都是有名,有了天、地和万物,接着就有天、地和万物之名,这就是老子说的“始制有名”,但是道是无名,同时一切有名都是由无名而来。所以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又因为道无名,所以不可言说。
《庄子.天下》说老子的主要观念是“太一”、“有”、“无”、“常”。“太一”就是“道”。道生一,所以道本身是“太一”,“常”是不变。虽然万物都永远可变,在变,可是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本身不变。所以《老子》里的“常”字表示永远不变的东西,或是可以认为是定规的东西。老子说:“取天下常以无事。”(第四十八章)又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第七十九章)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中最根本的是“物极必反”。这不是老子的原话,而是中国的成语,它的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老子的原是“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和“逝曰远,远曰反”(第二十五章)。意思是说,任何事物的某些性质如果向极端发展,这些性质一定转变成它们的反面。这构成一条自然规律。所以“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第五十八章);“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第二十三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第四十三章)。也就是说,有一物到了极端,就会走向反面,这都是事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老子把它叫做“常”。
关于处世的方法,老子警告我们:“不知常,妄作,凶。”我们应该知道自然规律,根据它们来指导个人行动。老子把这叫做“袭明”。人“袭明“的通则是,想要得些东西,就要从其反面开始;想要保持什么东西,就要在其中容纳一些与它相反的东西。谁若想变强,就必须从感到他弱开始;谁若想保持资本主义,就必须在其中容纳一些社会主义成分。
所以老子告证我们:“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第七章)还告诉我们:“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这些话说明了通则的第一点,老子还说:“大成若缺,其用必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第四十五章)又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这说明了通则的第二点。用这样的方法,一个谨慎的人就能够在世上安居,并能够达到他的目的。道家的中心问题本来是全生避害,躲开人世的危险。老子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和解决,就是如此。谨慎地活着的人,必须柔弱、谦虚、知足。柔弱是保存力量因而成为刚强的方法。谦虚与骄傲正好相反,所以,如果说骄傲是前进到了极限的标志,谦虚则相反,是极限远远没有达到的标志。
道家的“无为”就是从这个种学说演绎出来的。冯老认为,一个人为的太多,就变得有害无益,况且为的目的是把某件事做好,如果为的过多,这件事就做的过火了,其结果比完全没有做可能还要坏。现在的教育也是一样的。学生的发展要顺势而为,要遵循其个性,如果我们老师干涉的太多,反而会害了他。
关于老子的政治学说,道家同意儒家的说法:理想的国家是有圣人为元首的国家,只有圣人能够治国,应该治国。但是道家说,圣王的职责是不做事,是应当完全不为,道家的理由是天下大乱,不是因为有许多事情还没有做,而是因为已经做的事情太多了。圣王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废除这一切,圣王首先要消除乱天下的一切根源,然后他就无为而治。 孩子只有有限的知识和欲望,他们距离原有的“德”还不远,他们的淳朴和天真是每个人都应当尽可能保持的特性,所以圣王喜欢他的人民都像小孩子。老师说:圣人皆孩子。”他“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在这里的“愚”意思是淳朴和天真。圣人不只希望他的人民“愚”,而且希望他自己也“愚”。然而,圣人的“愚”果真同孩子的“愚”、普通人的“愚”完全一样吗?圣人的“愚”是一个自觉的修养过程的结果,他比知识更高,比知识更多,是大智若愚,而不是孩子和普通人的“愚”。后一类的“愚”是自然的产物,二者有极大的不同,但道家似乎在有些地方混淆了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