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琐事

对于工作之事,一直以来我不愿意去写,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需要写写并反思一下。

本月一天,我正在仓库一楼看收到的货物,突然收到领导的一个微信:内容是一个关于退货的表格,微信我已经清空了,意思是一个简单的修改表格事件为何不能很好沟通处理好,作为一个部门经理应该要拿出修改的方案,为何要让别人到他那去说,让人诟病。看着表格,我觉得收到这个信息很莫名其妙,正好当事部门人也在,我就将表格给她看,问是否知道这回事,她说她没同我们领导说过。而且上次只是她谈到销售部写原因是否改成仓库写,原因是销售部常在外面。当时我们几个人在仓库办公室讨论个这件事,我们对着退货流程走了一遍,逻辑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也是按新下发受控的表格来填写的,当事人说流程中另一个什么表格,我还说让她发我一份看看,只是一直没发给我。她说回去再想一下,后来也没再来讨论此事,我们部门忙着自己的工作,想着你刚签字下发的文件,既然没再说,那应该是没问题,我们也没去想此事。可是后面我不知道回去她和她的领导是如何讨论的,结果是去掉了市场部的一个表格,在原表格上仓库填写收货内容换了个位置,在我们原有表格上并未做实质变更,而且没同我们作任何通知就盖章将表格受控发下来了。而我在领导的微信中是看到其它部门负责人说我和火神没法沟通。

对于此事,我收到短信打电话问领导这是什么回事,我都莫名其妙还挨了一顿批评,且另一位部门负责人没与我们作任何的没沟通过却向我的领导发了无法沟通的消息?这让我想起,领导者的修养中包含的移情作用和客观性,何为“移情作用”,是说一个人将自己的意识以想象力投射在他人身上的能力。模拟他人的感情、意见与价值观念的能力。而客观性,是要求管理者应力求不带感情地去观察和寻查事件的起因。重要的是要客观地对下属进行评价,判定结果的真实原因,再采取明智的解决方法。这就要求管理者不能只强调有移情作用,在客观性与移情作用之间要尽可能地予以平衡。而且美国的利克特认为有效的管理者是注重于面向下属的,群体的所有成员(包括管理者在内)实行一种相互支持的关系。


组织工作中有责权一致原理,是指在组织结构设计中,职位的职权和职责越是对等一致,组织结构就越是有效。前几月出现一例月底生产批号系统自动生成的有效期与我们实际生产时有1天的误差,查清原因后,经生产体系商讨后,决定在入库单上加上外箱上打的失效日期,这样生产在录单时先核对自己录入单据是否与入库单也即实物上一致,仓库在拿着入库单与实物和系统核对时再复审一次,另外我们仓库人员在出库时,除了发货管理人员核对一次,对于随货票据我们是要求仓库主管再次复核,这样才能使出错率降到最低。这就是一方面生产体系部门在拥有相应的职权时也承担了相应职任。

相反,前天出纳本来是同我核对过付款帐号、银行、合同三者一致的情况下,不小心将帐号和供应商行号填串了,当时她去洗手间了,结果其付款者看着单据上的帐号和不对应的行号付款了,当然款就付错了。没想到结果是要求我必须填写帐号和行号,否则拒绝付款。这件事中,出纳为这事我同我领导起误会了,她特地跑下来解释,说是她一下写错单了,才付错的,并非她没同我对清也不是不知道应付哪个帐号行号。

一件事3种态度,1、出纳勇于承认是自己填错了,非未与我们对清楚,她明确自己的职权,也未逃避自己的责任。2、而其付款者一方面在争夺职权,另一方面却在逃避责任,合同也在手,我不知是如何复核的,最后责任还归结于其它部门人员。如果是我填错了,我想这笔款一样是付错的。3、我领导未真正用心听我说,也未真正客观来分析此事。一样以权压人,你写也得写不写也得写。为此事,我是问个几个专业人事的,一般对于这种常规供应商, 帐号也不变且所有付款资料也在财务存档的,一般是财务人员填写,但是有的公司制度中如果有强制要求必须由采购部门填写,那也只能执行。有个会计问我,你们以前是这样吗?我说不是,她就说,如果突然要做更改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是的,因为财务部门出了差错,付错款所以有新的要求,但是只是部门提出,公司未正式出文。这件事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出错部门不能认识到错误的根源,那么还会有发生的。如果公司现在正式出文强制要求必须采购部门做此事,那么我们也只能执行。我只能说职务、职责、职权三者是相等级的,法约尔认为,避免滥用职权的最佳方法,在于提高个人素养,尤其是必须具备高度的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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