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快速预审的办理流程

专利快速预审是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专利业务预先审查,预审员会对审查文件是否符合要求,例如专利申请技术方案检索,进行评估授权前景。符合要求的专利业务可以享受加快审查服务。

在所有流程没有异常的情况下,各个专利类型自递交至专利局到授权时间如下:

1、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缩短至3-6个月左右;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缩短至2个月左右;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缩短至1个月左右。

主体备案


办理专利快速预审,首先需要在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主体备案。



一、创新主体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河北省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高端装备制造或节能环保产业领域;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具体条件


办理专利快速预审业务,具体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预审案件提交条件

(一)主体资格

预审案件的提交主体需在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主体备案。创新主体委托代理机构提交案件的,该创新主体和其代理机构均需完成主体备案。

(二)技术领域

提交的预审案件必须属于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范围: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共130个国际专利分类(IPC)小类和29个洛迦诺分类小类。

(三)需提交的文件

1.快速预审服务申请表(案件提交页面下载,加盖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2.承诺书(案件提交页面下载,加盖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3.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XML格式专利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发明专利申请需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

4.其它相关文献资料,如:要求优先权、检索报告、技术背景介绍等。

(四)不得提交预审的情形。

1.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不得提交预审的情形。

(1)按照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2)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专利国际申请;

(3)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4)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5)分案申请。

2.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局令第75号)和《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公告第411号)所涉及情形 。

(1)多件专利申请预审案件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成;

(2)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

(3)与申请人实际经营范围、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

(4)发明创造内容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它技术随机生成;

(5)发明创造内容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

(6)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等机构或个人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7)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五)请求提前公开

申请人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选项。

(六)放弃著录项目变更

申请人需自愿放弃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变更著录项目的权利。

(七)放弃主动修改

申请人需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勾选“放弃主动修改权利”。

(八)不重复提交

不可对同一专利申请反复多次提交预审。

受理与审查



二、预审案件的受理和审查

(一)预审案件的受理

申请人提交预审案件后会收到案件接收回执,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 1-2 工作日内发出案件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

(二)预审案件的审查

受理后的案件进入预审审查阶段,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发出预审意见通知书。对于存在缺陷,可修改克服的案件,作出预审审查意见,发出预审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在指定期限(2个工作日)内答复。

2.作出预审合格决定。对于预审合格的案件,作出预审合格决定,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3.作出预审不合格决定。

(1)明显不具备授权前景的,作出预审不合格决定;

(2)答复预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2次)仍然不能克服缺陷的,作出预审不合格决定;

(3)发出预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未能在指定期限(目前为2个工作日)内答复的,作出预审不合格决定。

快速通道



三、进入专利审查快速通道


(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专利申请

1.正式申请在预审合格之日即可提交。为了缩短审查周期,加快授权速度,申请人应在预审合格后,尽快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申请;

2.正式申请必须为XML格式;

3.正式申请文件与预审合格申请文件必须一致,不一致将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退出快速审查通道,进入普通审查通道;

4.正式申请必须通过电子客户端或交互式平台提交;

5.提交正式申请后,申请人必须于1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完成网上缴费,所缴纳的费用与普通申请一致,不额外收取快速预审或加快费用。

(二)反馈专利申请信息

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专利申请并足额缴费后,应当于1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站提交专利申请号、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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