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之无解,取舍之博弈,人性之救赎

开始有点诧异,《药神》这部电影能够上映,直到看到国务院的消息。

现实比电影更有戏剧性,所谓“无因的悲剧”,无非就是当事人都没有错,但悲剧结果仍不可避免地发生。

药厂有错吗?国际法已在巨额研发投入与社会效益中做了取舍,那就是药品的专利保护期。企业没有了投入回报,也难有研发新药的动力,代价或许是更多的病人得不到救治。

警察有错吗?成文法永远滞后于社会关系的调整,但这也是指导人们行为预期性的保障。社会注重的是维稳,要求程序正义,如果“法外”开了一个口,难保有更多的程序不公损害到更多无辜的人。

白血病病人有错吗?为了少花点钱,能多活几天。虽然可能会损害暂时看来是间接的、不明显的社会利益,但疾病的发生不能完全归咎于个人,它跟整个公共卫生保障体系也有关联。

选择性遗忘有错吗?影片有个锦旗的特写:仁心妙手普众生,徒留人间万古名。初看觉得像模仿星爷的无厘头,观众都在笑,看到后面才真觉得就是“笑中带泪”的周氏冷幽默,这锦旗恰恰是对程勇的预言——程勇进去的时候,有一条街的人送他,因为他是“药神”;三年后格列宁纳入了医保,人们不再需要吃高价药了,于是只有前小舅子一人去接他。当感性褪去,人生落幕,谁也不想背负道德欠债!

取舍之博弈

明明每个人都没错,每个人都只是为了活下去,无非角度不同,却不得不在一起相互“厮杀”。

药厂要对股东负责,那谁该为公众的健康负责呢?

警察要对上负责,那谁该为执法的困局负责呢?

病人要对自己或家人负责,那谁该为无常的人生负责呢?

民众要对良心负责,那谁该为百态的现实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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