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阿妈给我看她的博物馆设计图纸和文稿,全部是手绘,细致精美。
她说,我想讲述希伯来人的故事,我想告诉人们真相。人类起源于非洲,人类的祖先是肤色生的像我一样的黑人。这么长时间以来,黑人被视为低劣人种,受到不公的待遇;因为人们不知道,他们自己其实就是黑人的后裔。
对于她所说的这点,我是相信的,根据生物进化理论来看。
可是这让我想起了什么...
好像是马丁路德对着麻木的罗马教众宣扬因信称义...好像是资产者持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向”神创论“发起攻击...好像是刘邦挥斩白蛇而使民夫深信他是赤帝之子....
自古以来,当某个群体想要争取主动权时,他们必然要找到一个权威崇高具有说服力的理由,并以神明和真理为依托,在重复的具有庄严美感的仪式中,潜移默化,不知不觉地说服大众追随他们的信仰。
很多时候,我相信他们掌握着真知,相信他们揭示了真相,也相信他们有普济众生的胸怀。
只是,每一次宣讲都是一场斗争,每一场斗争都是一次洗脑。
阿妈常说,人应该爱自己,爱自己真实的模样,感激当下的生活。比如,既有一头黑直的长发,为什么要烫染呢;比如,既已生活在平静丰裕的乡村庄园,何必再羡慕浪迹都市的人呢。这是人们不爱自己的表现。
我认为她说的有道理。可我依旧坚持:如果一个人无法爱上自己,或者他根本就不值得被爱,那么为什么不改变呢。
就像我会觉得,舞蹈家金星坚信自己应该生为女孩子,于是去做变性手术,是个勇敢而明智的举动。上帝将她生错了性别,而她依靠自己的力量纠正了这个错误。
人可以不爱自己,如果他无法爱上自己。为爱上自己而去改变,甚至痛苦的翻天覆地的改变,也是爱自己的表现。
临别,阿妈赠与一本红皮《圣经》,一个大理石地球仪,一红一白两件老式毛衣。回国时,带走了圣经和地球;因行李超重,将两件毛衣留在了公寓。
英文版圣经句式简单,辞藻朴实,有一点英文基础就能读得通;句式和词汇复用者多,阅读难度循序渐进,节奏舒缓,很适合初学者积累词汇,扩充阅读量。
《圣经》是世间流传最古老的书籍之一,她包含几乎那个年代所能总结出的全部知识和智慧,她有充足的理由作为人手一本必读的书目,现代西方社会的语言模式,文学音律,律法契约,价值观,祭典习俗...大半从中化来。重复的词汇和句式,虽说是为了宗教洗脑,但也的确潜移默化地帮助人们进行语言的学习和积累。
在知识贫乏,信息闭塞的愚民年代里,她为求知者安放了最初的栖息地。
阿妈赠书时说,“你们觉得上帝不存在,你们觉得宗教是蛊惑人心,你们觉得古老典籍中的内容冒犯了女人,那倒是真应该读一读圣经;这些文字会告诉你,圣经和上帝,不是人们所传言的那样。”
“书籍自有书籍的命运。”昆德拉自嘲作品被读者曲解时,这样说道。
不同立场的人为着自己群体的利益给出不同的解读。实在是,文字无辜。
封皮是血液般浓重的暗红色,印着纹理,镶金字迹,右下角刻着圣杯图案。她庄重古雅,睡时摆在床头,让人觉着莫名的安心。
大理石地球仪托在手心,颇有重量,它的色泽有着低调沉着的斑斓,在暗处亦透着细微的莹莹光泽,是不可多得的艺术品。捧着它细细观赏,勾起心中浪迹天涯的欲望。
至今感激黑阿妈的礼物。它们是被人拥有过的旧物,它们到我身边时已经有了记忆和温度;以旧物赠人,在任何文化下都是一个温情脉脉的举动。
时隔很久了,某一刻看着它们时,心下蓦地闪过一个念头——“为什么是这两件,不是别的”——偏偏这两件又如此契合心意,真是奇妙的缘分。
回到公寓时已近午夜,夜间巴士从西城穿越整个市区到东城,路程很是漫长。将近下车时,接到阿妈的电话——
“你下车了吗?”
“是的。”
“你要经过Publix,穿过Outlets...”
“是的,大约步行15分钟。”这条路我很熟悉。
“你要走有光亮的地方,不要停顿。我会一直和你保持通话,直到你安全到家。”
圣经·创世纪篇,上帝对亚伯拉罕说:“你往迦南去吧,我与你同在。我隐遁在那云下,为你护航。”
夜已深,东城的上空泛着隐隐虹云。电话里Amah的声音,就是今夜,上帝栖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