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周时评

  前几天我曾关注到这样一则新闻:90后小伙穿越羌塘无人区,失联50天后被救回,靠吃草根奇迹般“重回人间”。网络上的网友多都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庆幸于小伙的平安无事,说能活着真是奇迹,但我却注意到,也有一小部分的网友,他们发出了这样的声音:“横穿羌塘无人区,这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并且违反法律,理应缴纳罚款。”

这样的言论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打开搜索引擎,我了解到,“私自穿越羌塘无人区”的活动,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近些年来,户外运动特别流行,人们常常为了追求刺激去挑战一些极限活动。攀高峰、跨雪山的人不在少数。可是,要知道勇敢不是逞强,冒险不是弄险,如今很多极限运动者们没有树立的观念是,他们的尝试不仅应以确保自身生命安全为前提,更应主动承担生态保护的一份责任。例如对于生态脆弱的自然保护区而言,宁静是最大的守护。探险者在无人区的一举一动,比如留下一张包装纸,扔掉一个干粮袋,点燃一堆篝火,都会变成高寒地区的一道疤痕,造成难以修复的生态损失。

  是啊,以亲近自然之名破坏自然,既不是极限运动的风向标,也不会是极限运动的功勋章,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拒绝和抵制。有人为了逃避景点门票,在未开发的野路子上铤而走险;有人拒绝大众化的旅游路线,追求纯粹极致的自然体验......,每一起驴友被困、失联、遇难的事故,都打破了敬畏自然、爱护生命、遵守法规的出行原则,都耗费了救援力量、公共资源高速运转的巨额成本,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而且给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所以最后被救出的小伙认罚了,他交齐了5000元罚金,更为人们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环境保护之课”。

  茨威格在《人类群星闪耀时》中曾经说道:“将无法实现之事付诸实现,正是非凡毅力真正的标志。”这种毅力,是乔治·马洛里攀登珠峰“因为它就在那儿”的执着,是郭川单人航海“我恐惧过、绝望过、崩溃过,但从没放弃过”的心志。这些挑战,都突破了人生的边界,却绝不碰触道德法律的底线。我想,这也应该成为每一个极限运动爱好者的自我修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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