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极端斯坦和平均斯坦

《黑天鹅》这本书看了第二遍,虽然还不能完全会意作者的想法,但是重温之后大脑经常会出现灵光乍现。就拿第三章来说,平均斯坦是只单个个体对于特定事件的影响很小,只有群体才会对特定事件产生影响,比如说测定人这个种群的身高,在一群人中,出现身高超过两米的人占比很小,不足以影响对人平均身高的测量;而在极端斯坦中,个体能够对整体产生不成比例的影响,极端斯坦创造了黑天鹅事件。两者差异体现在,在平均斯坦中,我们受到集体事件、常规事件、已知事件和已预测事件的统治;在极端斯坦中,我们受到单个事件、意外事件、未知事件和未预测到事件的统治。

由此我联想到《通往奴役之路》中所说的,在曾经的那些共产主义国家里,政府倡导的集体主义其实是一种集权主义,哈耶克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预测了苏联模式的解体。而相反,美国经济极大依赖思维创造,即使失去制造业,美国经济仍然高速发展,其原因就是思维创造获得了大部分报酬,使得全球收入不均等。那么,在中国改革开放前,国企大锅饭现象十分普遍,大家就生活在一种极度的平均斯坦当中,人们不可能通过思维创新去产生黑天鹅事件,使得自己收入异于常人。那极端斯坦是不是也推进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呢?以事业部为例,各个团队收入相差悬殊,少数团队的收入可能超过其他团队收入之和,这些少数人的收入也肯定要高于大多数的其他人,这种极端斯坦的现象早就了较悬殊的差异和不均等,但是如果没有这种极端斯坦,是不是大家的整体收入水平会更低?极端斯坦造就的不平等,是好是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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