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六)

说真的那顶帽子需要他经常留意,还要他眼疾手快,施展出板球守门员的身手才成,他表演的异常出色,身手十分高明。时而刚一落下就冲过去干净利落地截住,一下托起,使它在房间里转上一大圈,撞到墙壁上花纸地各个地方,这才安安稳稳地扑上去,最后一次,他让帽子掉进了倒茶水的盆里水花四溅,我只好不拘礼节地从水盆里一把捞起。

至于他的衬衣领和上衣领,那实在叫人莫名其妙——两个都是猜不透的谜。一个人为什么得让自己的脖子那样,才算是衣冠楚楚呢?他为什么要认为非得穿上这台节日礼服受受罪,才算是干净了呢?

当时我既没有很理智的看到,也没有满怀热情地认识到这一切都是我地过错。如果我对乔随和一点,乔也会对我随便一点。我反而对他感到很不耐烦,还对他发脾气。在那种情况下,乔依然待我真诚亲切,真让我无地自容。

我的想法果然没有错,乔虽然为人老实,但是却自有一种尊严。他说一番话的时候,那身衣服也丝毫无损他的那一份尊严。将来哪怕他进了天国,他那份尊严的神气也决胜不过这一时刻。他在我额上轻吻了一下就走了,等我神智清醒过来,我连忙追了出去,在附近几条街上四处寻找,可是他已经走了。

我开替自己编造种种理由不住到乔的家里去,我住在乔的家里会给他添种种麻烦,我是个不速之客,床铺也没有准备好。世上形形色色的其他骗子,比起自己欺骗自己的人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虽然她还是和当年一样骄傲和任性,可是现在她的骄傲和人性只是用以突出她的美貌,因此把她的骄傲和人性跟她的美貌分开是办不到的,也是不自然的。说实在的,见到她,我怕怎么能不想起童年时代我对金钱和上流社会的所有那些苦恼的渴望呢?我怎么能不想起我曾经有过的种种非分之想,使我瞧不起家,瞧不起乔?我怎么能不想起我常常触景生情,从熊熊的烈火中看到她的脸。总而言之,我都无法把她和我的灵魂深处分开。

她用傲慢的口气加上一句:“从前适合和你做朋友的人,现在就不适合再做你的朋友啦。”凭良心说,我很怀疑当时我是否还有意思打算去看乔,就算有,听了她说的这句话,也都给一阵风吹跑了。

贾格斯先生最出色的本事是摆架子。他总还是那么高不可攀。他经常那样,这和他的能力出众是分不开的。那位上校就不敢和他告别,那个看守也不敢向他打听一件案子他打算怎么办。他在自身高不可攀的地位和那些人之间又安插了一个办事员来做中间人,这样,他就把那些人完全抓在手心里了。

她存心想引起我的注意,使我对她倾倒,而且只要能打动我的心,即便要多费一些心思,她也乐意。这种情形我绝不会看不出来。只是这并没有使我感到欣慰,因为即使她言语之间并没有流露出来她和我交往是出自别人的一手安排,我还是觉得她把我的心紧紧握在手里,完全是由于她个人一时的任性,而不是因为她真的动了感情,不忍心把我的心一下子捏碎后扔开。

在我已经习惯了自己是一宗未来遗产的继承人这种身份后,我不知不觉地也开始注意到这种身份对我自己的影响,对我周围人的影响。我自己性格上所受影响 ,我总是尽可能地加以掩饰,不肯承认,其实我心里明白我收到的并不都是好的影响。

我们画起钱来总是有多少就花多少,而享受到的确实人家拿定主意给我们的那么一丁点儿。我们的日常生活总是相当困苦。我们的熟人大多数也一样。我们老是欢快地认为自己过的还不错,其实从来不是这样。我深信,我们这种情形至少是相当普遍的。

这种留有余地的办法,当年我曾认为是一种十分聪明的策略,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相当浪费的方法。因为旧债未了,新债又来,留下的余地马上就给填满了,有时候这种余地反而让我们觉得还有花费的余地,反正偿付得起,于是欠款很快又上升到另一种余地之中。

这种情景虽然是我难堪,使我深深意识到寄人篱下多么痛苦,甚至多丢面子,但我倒从中看出,哈维沙姆小姐是有意让埃斯特拉替她向男人复仇,非等她报够了仇,称了她的心愿才会把埃斯特拉嫁给我。我也从中看出,哈维沙姆小姐之所以先把埃斯特拉许给我是有原因的。她把埃斯特拉放出去勾引男人,折磨男人,伤害男人,居心十分恶毒,无非是想在这样的安排下,让所有追求埃斯特拉的男人都感到可望而不可即。凡是把赌注押在她身上的人就必然输个精光。我还从中看出,虽然这件珍宝已经内定给我,我还是得先承受这些用尽心思,有悖常情的折磨。

我明白德拉迈尔和埃斯特拉的事是相当容易的。德拉迈尔一直对她追得很紧,而她竟然也听任如此,过不了多久,德拉迈尔对她更是时时刻刻紧追不舍,以至于我们两人每天都要碰上。他以一种迟钝、固执的方式坚持下去,埃斯特拉也紧紧抓住他,时而加以鼓励,时而又使他会心,时而近乎对他奉承讨好,时而又公然加以鄙视,时而显得和他相当熟悉,时而又连他是谁都记不起来了

他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样子很不好看,一举一动都显得粗鲁、贪婪,嘴里还发出咂咂的声响。自从我当年在沼泽地上见到他吃东西的样子以来,他已经掉了好几颗牙齿,他把食物在嘴里翻来覆去嚼个不停,而且总是侧着脑袋,好用他那几颗最牢固的牙齿去啃,样子活像一条饥饿的老狗。即使我开始还想吃点东西,这会胃口也给他败光了。只好坐在那,心里对他产生了一种无法克服的厌恶,愁闷的望着桌布发呆。

第二天,我给他订做的衣服都送来了,他一件件地穿上,我是我总丧气地觉得,无论他穿上那件衣服,都没有他原来的衣服合身。我想他身上一定有什么东西作祟,使人根本无法为他乔装打扮。我越替他打扮,打扮得越是起劲,他就越像当年沼泽地上那个没精打采的逃犯。我焦虑不安的心中之所以会有这种幻觉,一部分原因是,他当年的面貌举止越来越清楚的浮现在我眼前,我简直觉得他挪动腿的样子仿佛脚上还戴着脚镣一样,而且他从头到脚整个人都透出一种逃犯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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