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公允,妥协,平衡,建设——从梭伦的改革谈起(四)

        和美国一样,德意志帝国建立前,德意志也是一个邦联。在中世纪,它大概分裂了千年之久。因为是西欧国家,深受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影响。在德意志,普鲁士国力强大,君主开明,严明法治,尤其是1848年革命失败后,普鲁士的开明统治,使它成为德意志的一面旗帜而众望所归。

统一以后的德意志,普鲁士的势力占绝对优势。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代表由各邦君主所任命。帝国和各邦,互相做了妥协:帝国承认各邦君主的权力,各邦交出了一部分主权,维护了帝国的存在。帝国议会由成年男子普选产生,体现了民主和人民的色彩。

帝国在很大程度上容忍了各邦的分离主义和自决权。比如:帝国皇帝是国家最高统帅,但是,巴伐利亚军队只在战时听从皇帝的命令。而且,各邦均保留一部分自治权力,比如:教育,司法,宗教等等。

这种忍让和包容,使德国保存了太多的封建主义的残余。尽管是依据自己的国情进行的制度创新,但却阻碍了民主化的进程,德国的近代化的改造是不彻底的,它的代议制是不完善的。

但是,这些缺陷和不足都得到了充分的补偿:本来,统一以前,普鲁士就已经是世界性的大国了,1870年的普法战争,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统一以后的德意志,正如猛虎添翼,势不可挡。极富侵略性和扩张性的容克贵族,占据了德意志政治军事经济的各个要害部门,睥睨一切,踌躇满志,坚信,武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俾斯麦是那个时代少见的脑子清醒的政治家。他懂得德意志的建设的意义,远超扩张。理解、支持他的威廉一世去世,继位的威廉二世,是一个志大才疏的人,恰恰是这个人,亲手葬送了祖辈父辈创立的基业,无数战士的热血和生命浇筑的大厦。

根子就在于德意志的皇帝权限太大。他不仅可以对外宣战媾和,还可以任免首相,甚至有权解散议会,帝国议会制定的法律,必须要征得他的批准。

于是,德意志的皇帝,凌驾于一切机构和部门之上,拥有接近无限的权力,国家的机构失去了平衡,正在向某一方严重倾斜。

就这样,德国人,德意志的容克们,把国家、民族、社会、人民、自己的命运,寄托在一个人身上。他们簇拥着,劝勉着,牵掣着,像一群炸窝的马蜂,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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