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 || 传承(传统傣族武术舞蹈)


 


傣族武术从飞禽走兽的神态中吸取武韵,在山林碧竹里创造出精髓,具有从舞娱乐性,又有健身防卫的功能。过去,傣族民间有一种说法,即男人一生当中必须做三件事:当和尚学文化、纹身避邪、习武强身。所以,学习武术是每一个傣族男人必修的课目,男孩从小就要向武术师习武强身。

傣族武术在达光王国(又译:“哀牢国”或“乘相国”)时期已见雏形。到南诏王国时期,南诏王国最精锐的作战部队“白衣没命军”就是由最优秀的傣族武士组成,“白衣没命军”作为南诏王国的一支奇兵,一出动便让唐朝军队闻风丧胆。

唐朝所著的《蛮书》这样记载当时傣族习武的过程:“每岁十一月、十二月农牧既毕,兵槽长行文书境内各城邑村谷,各依四军,集人事柁剑甲胄腰刀,悉需犀利,一事阙即有罪”。也正因为南诏王国从上到下都重视武术教习,武术在军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才能让南诏王国称雄云贵高原,让唐朝军队屡战屡败。

傣族人民以象做比形容男子剽悍,并绘制许多象的图案来装饰美化生活。他们仿照象的脚,做成了民族乐器,这就是象脚鼓。象脚鼓是傣族古老的民族乐器,在宗教仪式和喜庆节日里是不可缺少的传统乐器。傣族象脚鼓作为道具和伴奏乐器,集中体现了傣族乐舞的艺术风格,是形成傣族男性舞蹈的步法、动作、动律、风格的基础。

以上文字内容以盛太乐

《过去傣族男子“三必须”:

当和尚学文化、纹身避邪、习武强身》

为基础


 


景洪屿森摄影工作室   叶天

《传承》

波罕丙(象脚鼓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岩腊坎逢

曼朗  勐腊  西双版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梅花篆字)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8年6月7日,傣族象脚鼓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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