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票制度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城镇化建设

      多年来,一者农村常住人口不断减少,农村宅基地并没有大量退出,村庄被大量闲置和荒废;二者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城市住房需求剧增。从而出现了城市建设用地“双增长”这个情况。

       2008年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正式成立,在全国成了首个保证在耕地指标不少一亩的情况下,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占补平衡 规定,引导农民将废弃的宅基地和闲置的荒地进行复垦成耕地,进而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即“地票”。

       重庆地票制度推崇农民自愿原则,通过“复垦申请”,“验收”,“交易”,“地票落地”四个环节盘活了农村闲置废弃的土地,畅通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渠道,解决了城市扩张发展难题,进而平衡了重庆城市土地供给与需求。该制度主要目标在于保护农民“三农”权益,在不损害农民权益情况下,土地发展权的转移,由农村变为城市或者农村,来帮助农村实现商业化。

       国家要求耕地13亿亩红线不许触碰,这意味着耕地数量和质量都不容忽视。重庆相对于许多一线城市而言,土地资源不仅具有自身地理优势,其中地票制度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以补定占,等别约束”原则,地票与耕地保护相衔接起来;其二,“城乡统筹,用地增加和减少挂钩”原则,地票与耕地面积增减挂钩,只多不少;其三,“公平公开的交易机制”使得建设用地避免浪费,合理的利用耕地指标。这种举措既增加了耕地数量,也增加了建设用地数量,同时还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可谓“一石三鸟”。


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深入部署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带动新农村建设,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等九个方面做部署。在完成新型城镇建设既要控制大城市的发展,也要迅速扩大小城市的规模,使其达到适度发展规模。城镇化是一个自然生长过程,是我国发展的必经之路。不仅重视城市化率,质量也是重中之重,应保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四大原则。

       然而土地属于其中的空间载体,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进程中会有许多难点:比如“人地钱”的落实,避免服务设施跟不上,住房,医疗,户籍,养老,入学,就业等等问题倍增而出,而且避免出现“空城”“鬼城”现象;统筹配套制度改革;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与美丽乡村协调发展建设;耕地保护机制完善;畅通城市农村建设渠道等等。

       地票制度助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其一,该制度推进了“地随人走,带地进城”,促使了城乡土地空间交换,实现了“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的协调进行;其二,倒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实现了建设发展用地调剂的灵活性;其三,确保了耕地保护运行机制,便于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与统一管理的制度,比如“为耕地红线减压”,“确保占补平衡长效机制”,“引领市场化保护机制”等等;特别是在国家下达的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示下,改进了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促进了房地供地的结构调整等等。

      最近几年来,重庆的房价相对诸多城市房价而言低很多,重庆是唯一一个不限贷,不限购的城市,重庆稳定的房价的背后是做足了土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重庆拥有富足的后备土地资源和缓流入净人口,其中地票制度利用这一独特的优势起着很大促动作用。然而,大量的地票源于偏远的渝东南,渝东北;人们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现在的地票已供过于求,大量地票的堆积不利于农民的权益,这些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

      城市化进程中,明确统筹好空间,规模,工业三大模块,充分利用荒废和闲置土地时注意文明建设,这种拆拆拆模式是一种文明底蕴发展变化,而不是一味地扩张建设。逐步完善土地市场交易机制,服务设施,严格控制进入市场的土地数量与质量以及输出的数量与质量,做到真正新型城镇文明底蕴式的发展和为农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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