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2

今天要讲的是《公共行政的合法性——一种话语分析》,[美]O.C.麦克斯怀特著,吴琼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这本书的署名“麦克斯怀特”其实是两个人的化名,正如作者所说,选择这种署名方式并非是哗众取宠,也不是为了搞恶作剧,而是出于一种严肃的考虑,即为了表明一种后现代的文本观和作者观。正如法国后结构主义理论家米歇尔·福柯的论文《什么是作者》中暗示出的:他不是要追问“谁”是作者,而是提出了是“什么”建构了作者这一问题。也正是基于此种独特的视角,作者从不同的、非正统的解释语境来展开这本书,引起了我的兴趣,让我开始阅读这本书。

这本书是有关对话的——尤其是有关公共行政领域发生的理性对话的。意图是要努力改变目前理论对话的性质,改变公共行政理论家谈论的对象以及他们相互谈论的方式。核心是要改变公共行政领域的理论对话。

背景:

1991年公共行政理论网络年会上,提交了一篇题为《符号学的认知方法与公共行政管理》的论文,遭到与会专家的争议。讨论还是没有脱除那乏味的老一套,在整整三四年间作者参加的各种有关政治科学和公共行政管理的学术会议中,已经对此见怪不怪了。作者开始思考合法性问题,对话的合理性及话语分析,引发了一连串的精神事件和对话,其最后的成果就是这本书的写作。

这本书的论述方式与典型的学术著作的论述方式差异很大,作者勾勒出以意识为基础的角度,说明它是如何生产它的生活方式的。作者想激起人们的兴趣,提供一个在其他场合和沿其他方向进一步对话的形式。

以第三章——问题的政治背景为例:

作者认为美国的每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公民都熟悉宪法通过这一段历史,但是极少有人想过它是被曲解的。作者举了一个例子。早期美国的移民仅仅移居墨西哥,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之后,就声称要划出一部分地方作为他们新的国家——得克萨斯共和国。作者认为自己怀有早期“后殖民”的想法,但是他的一位老师的反应被证明是有预见性的和令人不安的。这位老师对追述这段论述的过程不感兴趣,而是要求作者“相信教科书”和那些英勇的先驱或战士,他们为了国家的自由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紧接着作者又举出围绕进步作家查尔斯·A·比尔德的《宪法的经济学解释》展开的争论,由于这本书书写得十分有趣,所以争论经历了从介绍到高级研讨这样一个复杂的过程。比尔德证明说,宪法的制定者代表的是有着经济特权和经济利益的特殊阶级。他的研究表明,这些人拥有肥沃的土地和奴隶,他们是工厂主和货主,是放债者,是公债的持有者,他们直接感兴趣的是建立一个能保护这种所有权和投资的政府。这些材料中最激动人心的是它的批判性,正如它所暗示的,那些建国者,那些我们全都被告知要敬重他们的建国者,在制定宪法时可能是一些狭隘的自私自利之徒。这种思考是我们应当做的。

这是作者在读大学的时候遇到的争论,在当时看来,学生们应该远离这种讨论,把建国者当作是无与伦比的杰出青年,他们从事着建设国家的计划,通过斗争和争论终于把某人所构想的政府体制锤炼到了可能最完善的地步。这些制定宪法的天才考虑了宪法的适应性和它顺应国家很快经历的巨大变化的能力。

但作者认为围绕着政治规则揭示和传授历史的方式,是为这种歪曲提供了“深层的掩盖”。作者希望通过传说的重述来强调众所周知的故事的不同方面。借此来打开有关美国政治源头的话语的理路,这样做有可能会重构我们对公共行政的作用的理解。选择就存在于我们的创建之中,作者想用另一种方式来考察邦联条例下的政治经验,以便揭示出这一可选择的精神的合法性,然后再透过反联邦主义的政府理论的视角来给它提供一个轮廓性的但也更为规范一些的陈述。


接下来通过联邦主义与反联邦主义的关于宪法通过的斗争来展开讨论:

各州支持联邦主义目标的主要都来自沿海的商业城市,且是出于商业的利益,而那些反对联邦主义的人则主要是从不太重要的、资金缺乏的和有组织的农场主,各州的既得利益者,债务人以及未派代表出席会议的所有其他利益集团那里获得支持。

联邦党人的改革运动实际上等于是第二次革命,不过这次是因为日益增长的猜疑引起的,而革命战争则以经济稳定为代价创造了民主。有关批准过程的整个争论是联邦主义者的政治智慧和政治投机的力量的有力证明。联邦主义者获胜,他们要求通过把所提议的宪法提交给人民专为此目的而直接选举的州议会来获得民众的批准。规定批准过程必须取得13个州中的9个州的同意。它戏剧性地废除了这样一个规定,即在邦联条例下的任何改革都必须取得所有州的一致同意。联邦主义者通过有效的政治手腕赢得了胜利。

反联邦主义者认为走向更中心化的政府的运动是一种阻碍作为革命遗产的平等与独立的贵族政治运动。宪法以安全和财富的名义将权力集中乃是精英主义的,并必然地是贵族政治。他们是平等主义者和社群主义者,他们“十分看重名誉和尊严,看重相互的友谊,勤奋和独立”。在他们的观念中,我们可以发现另一种政府角色,其基础是把人类行为看作是可有机地调整的和能够发展的,而不是机械的。

联邦主义和反联邦主义争论的结果是美国政治和政府生活的改造。宪法的真正力量在于它远不只是确立最高统治权力的结构,程序和执行机构。正如卢梭说的:“敢于担当建立民众机构的人,可以说,应当意识到自己能够改变人性”。我们建构自身集体生活的方式把我们建构为这一生活中的主体。我们建构各种制度,而制度反过来也建构我们,并得以代代相传。正是制度的这一方面,深刻地创造了我们在其中的生活方式。

反联邦主义者致力于通过创造一个有德性的公民社会来加强对自我管理的保护,而联邦主义者关心的是保护个人追求私利的能力免受名声不好的民主主义的大多数的损害。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之间的争论表明,宪法的出台是为了以有效的行政管理取代政治参与,是为了依靠私人利益而不是依靠公众德性。反联邦主义者想要创造一个和平的王国,而联邦主义者则想要创造一个富裕的商业社会。


意义与收获:

美国政府现在的危机意味着它需要对我们的遗产中被压抑的和未解决的反联邦主义的部分进行认识。在反联邦主义者的观念中,我们可以发现另一种政府角色,其基础是把人类行为看作是可有机地调整和能够发展的,而不是机械的。

我们相信结构和规则是必要的,因为我们就是我们的宪法的产物。我们相信制衡和约束,因为我们互相不信任,我们害怕自己的本性,认为这一本性的特征就是自私自利,大卫·舒曼称宪法所创造的这一过程是“不信任的政治学”。

正是在话语中,建构了人这个行为者和他的行为。话语是保障自由的公民德性唯一可行的源泉,公民自由在所有的国家都是由自由讨论和自由的人的行为促进的。我们乃是社会互动过程的产物和结果,我们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形成的。美国后来的统治话语也集中于这一源泉的问题以及由此而来的人与人合作的可能性。目标的统一或行动的一致是共同生活的结果,是面对面的亲密交流的结果,这一共同生活的过程就是公民形成的过程,因为它是我们人类主体性形成的过程。它也是解决不可避免的差异的过程。公民德性和自由只有在这样的语境中才有意义,它们只有以其被创造的方式通过共同生活的警戒才能得到维持。由于共同生活,才会有真正的一致,这也是造就人并在他们身上形成联系和一般幸福观念这一公民德性之灵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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