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念

最终,我的执念输给了离别。


有时候我会想,人的执念,究竟有多可怕。

后来我就没想过了,因为这也许会牵扯到斯金纳,赫尔巴特甚至是帕克赫斯特,我是个粗人,我没读过这些洋玩意儿的书,所以我不懂。

最近一直有在学着写作,从咿呀学语的地方开始,一个个字写下来,像便了秘的男人。

握着卫生纸的时候,我想起之前,我是个会龙飞凤舞的人,虽然字迹潦草,但似乎也能“一泻千里”。

之后经历了很多,直到我无法再拿起笔。

换个装逼点的说法,我的指尖把纯洁无暇的文字玷污了,也再也没办法组装文字。

我是说,写作就是个组装文字的过程,一个零件的错误,也许就会影响到这个器械的运作。

但这种差错,往往是指关键字眼的失误或是某零件极其错误的组装,其他的也不大碍事。

我想在这个时候,我不是个有执念的人,因为,我丝毫不在意个把零件的差错,虽然我会装作自己早有安排的样子,不然显得我超low的。

对待其他鸡毛蒜皮的事情,我就爱去牛角尖里面玩玩。我就是忘不了,看不下,坐不安,拉不出。

偶尔我也想有个傻逼大咧咧地骂我一句:“傻逼啊!”这样显得我就和他一样的,没什么不同的,当个平凡的人有个平凡的脑子,挺好。

可我不行,神说我的大脑要用来拯救人类拯救世界。

其实我当初也不信,我的执念驱使我质问了神!神对我吼道:“我特么说真的,我的话你还不信?我可是神!还是世界上第六个!你去问问你身边的同胞,有哪个几把不知道我的?”

当然,如果你觉得我这样就相信它了的话,那你就不了解我了,执念驱使我又问了问周围的傻逼。

嘎哈!还真的是!

于是我的执念没了,我心情舒畅了,腰也不疼了,来,继续说。

后来,有个傻逼真就待在我身边陪我唠唠嗑了,他从不骂我是“傻逼”,但其他的几个他一个都没落下。

我一直觉得这样挺好,虽然从没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和他一样是个“傻逼”了,两个人重叠了,两个人相交了,两个人从未有过地亲近。

喂,是亲近,不是亲嘴,大姐。

直到后来,天亮了,酒尽了,人倒了。

我抖抖裤子,说:“哥们你等着,我去尿一泡啊!”

他好像没说什么,反正说了什么我也记不清。

尿完之后我人都清醒了,发现之前说话的地方真是low,瞧瞧,那个地方多好,风景如画鸟语花香的。

我对那哥们招招手,“哥们,来这儿啊!”

哥们对我摇摇头。算了吧!这也好!我懒得动。

嘿!你不早说,我也懒得动了这下!我不过去你那边了,你过来。

哥们还是没动,闭上眼睛。

我也闭着眼睛,反正我不动!

我约莫是睡着了,反正醒来的时候,别说哥们,连个鸟都没了。

我拍拍大腿,哒哒哒跑到那边,擦!傻逼走了!

想了想,我又笑自己,你还真是个傻逼,谁要留在这啊?

快忘了那哥们怎么来的了,执念就再没有发作。

发给谁看啊?又不是朋友圈。

打那之后我啥改变也没有,该写写该吃吃。

只是有几次会在清晨有一瞬间的迷茫,诶?我该干啥啊。

不过偶尔我还是会买点酒,在那个地方喝个屁滚尿流的。

但那个大哥们却再也没有出现了,像他就打底儿没留在这过一样。

我又想了想,笑得阑尾疼。

还真是个傻逼,谁要留在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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