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定义遇上择优理赔, 该不该跟风上车?

最近大家或多或少都能感受到身边做保险的人的朋友圈提到的重疾新规和择优理赔,着重强调本月31号前配置旧版重疾, 因为有择优理赔加持,可以脚踏两只船。差不多掀起了一股重疾配置热潮,那么我们到底该不该跟风上车呢?

那么今天这篇就帮大家理一理。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到底什么是重疾“新定义”?

新版定义新在哪里?

什么是择优理赔?

到底该不该跟风上车?

]到底什么是重疾“新定义”?

首先放一张图让大家简单了解重疾定义的由来及发展。

从1995年重疾险被引入到我国,到2020年重疾第二版定义实施,也不过20多年, 最早批次买重疾的人未必都有发生理赔。

在07版本重疾定义未发布之前的10多年间,重疾病种的定义,各家公司都有各自的标准,非常不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往往也及其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监管部门注意到这个问题于是着手治理,成立了专门部门出台并于2007年8月正式实施第一版定义规范,就是行业内称之为“老定义”,这版定义重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了25种重大疾病,其中6种为必须使用定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2.规范了责任免除的内容;

3.规范部分术语:六项基本日常活动、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永久不可逆、专科医生、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等;

4.中保协建立常设机构,研究重大疾病保险相关疾病医疗实践的进展情况,并组织人员定期对疾病定义进行修订。

然而从07年到2020年,这13年国际医学治疗方法却是不断发展的,新型重大病种也有出现,老定义规范尤其在理赔标准上显得有些落伍了。于是监管部门再次于2020年推动了新版本重疾定义落地,并要求要求最迟2021年1月31日,所有“老定义”下的产品,必须下架。


新版定义新在哪里?

重点简单总结为以下4点

1.重疾病种数量增加,更新18种,新增3种 即为:慢性呼吸衰竭, 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 共约定28种重度疾病,必选还是6种。

2.新增轻症定义规范,规定轻度恶性肿瘤、轻较急性心肌梗、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为3种必选轻症。

3.固定轻症赔付额度,限制轻症赔付比例不能高于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30%。

4.设立保险行业疾病定义管理办公室,每5年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评估

站在消费者的保障范围和赔付概率上解读就是,其一部分疾病的理赔确诊标准变得更加合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关于心脏手术的疾病,07版本定义通常要求“开胸”才能赔,20版定义则是做微创手术也可以理赔了。


其二是部分疾病的理赔定义更加明确,以历年理赔率较高的急性心梗举例,如下图对比表显示,07版本定义相对很宽松,也没明确什么指标,20版本定于就更加规范和明确,增加很多数据性指标。

其三是将一些不符合“重大”疾病标准的疾病或者症状,排除到重疾列表之外。比如说近年来理赔争议较大的交界性肿瘤就被明确列明到“重度恶性肿瘤”的除外范围。被炒的沸沸扬扬的早期甲状腺癌由于治疗费用低,治愈概率高,治愈后患者通常能正常生活和工作被列入轻症范围。 意味着本来按照07版定义可以100%赔付保额的,依据20版本定义最多能赔30%保额。

依据上面的对比,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新旧定义各有优势,旧的定义相对于新定义某些点尽管不够合理,不够明确,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却可以说是更“宽松”的。新定义更符合医学发展,规范了一些理赔指标,更合理了。

既然新旧重疾各有优势,对于消费者就很难选择了。部分保险公司的销售端也是捕捉了投保人的这个心理,顺势推出了择优理赔。

什么是择优理赔?

首先提出择优理赔方案的是友邦保险,随后陆续其他家保险公司相继也出了类似政策,择优理赔简单说就是持有2020年1月31号前生效的07版定义的重疾保单的被保险人若是在20版定义颁布日及以后出险申请理赔,可在07版本和20版本的疾病定义中选择更利于自己的理赔条件进行理赔。有了这个政策,保险公司向消费者传递的信息就是,买旧版重疾同时,新版的优势也占了,你就该尽快买旧版本重疾险,错过不再。

到底要不要跟风上车呢?

先说结论:本来就有配置重疾打算的朋友,可以上车。暂时没有配置的打算,也不用为了“上车”而盲目购买。

为什么呢?

我们配置重疾保险的核心关注点还是理赔概率,重疾产品的条款及费率设计都是依据理赔概率来计算的,产品条款设计的理赔概率高,保费也会高。择优理赔加持重疾新旧定义转换某种程度上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是增加理赔概率的。所以既然有计划要买,那么就趁1月31号前买有择优理赔的旧定义重疾险确实是不错的时间节点。

然而同样的,我们也不能因为好时机而盲目购买,其原因依然是理赔概率问题,市面上不同公司重疾产品条款是有区别的,哪些是理赔概率更高的产品,哪些产品悄悄埋坑降低理赔概率都是需要专业甄别的,若你为了一个“择优理赔”上车,结果被推销的却是不适合自己的低概率理赔率产品,实际上有可能占不到先机反而把自己框进去了。 话说回来,具体到个体,“择优理赔”是否砸到自己头上的概率到底有几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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