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7【民法】专题十八 用益物权

【民法】专题十八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占有、使用、收益的限制权。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

本专题对应民法典第二编“物权”之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章至第十五章)及第二分编“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

一、用益物权及其体系

(一)传统用益物权

(二)我国现行的几类重要用益物权

(三)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范围

(二)生效(设立)

(三)期限

(四)经营权人的权利

(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发包的特别规定

(一)适用范围

(二)取得原因

(三)登记的效力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四、宅基地使用权

(一)取得方式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五、居住权

(一)权利性质不同

(二)要式与否不同

(三)是否有偿不同

(四)转让继承不同

(五)生效要件不同

六、地役权

(一)基本概念

(二)设立

(三)内容

(四)两个特征

(五)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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