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6

天四、品(分三科) 地一、徵

【云何尋思諸欲麤品?】

  前面是第三科,思惟諸欲的自相和共相。現在是第四科,分三科,第一科是「徵」。怎麼樣來尋思觀察諸欲的麤品?這麤劣蔽劣的這一類的,不是好東西,怎麼樣觀察呢?這是「徵」,下面第二科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黑品」。

地二、釋(分二科) 玄一、標黑品

【謂正尋思如是諸欲,皆墮黑品。】

  就是你在奢摩陀裡面,你鄭重地觀察這麼多的欲都是有過患的,都是污穢的,這樣思惟它「皆墮黑品」。這是「標黑品」。下面第二科解釋黑品的差別,分五科,第一科「舉譬喻」。

玄二、釋差別(分五科) 黃一、舉譬喻

【猶如枯骨,如凝血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大毒蛇,如夢所見,如假借得諸莊嚴具,如樹端果。】

  「猶如枯骨」,這個欲「墮黑品」,怎麼叫做「墮黑品」?「猶如枯骨」,就像那個「枯骨」,那骨頭上沒有肉了,只是骨頭。這個欲就像枯骨似的,沒有肉,但是有點味道;有點味道,就一直啃這個骨頭,啃了還不能飽滿,因為沒有肉不能飽滿,但是還捨不得,這個欲就是類如枯骨;不能令你飽滿,但是你還是感覺到有味道,不能放棄,所以猶如枯骨。

  「如凝血肉」,就像凝聚很多血在裡邊的肉,這個欲就譬喻像那個凝血的肉似的。「凝血肉」有什麼過失呢?就是在《阿含經》說得詳細;為眾鳥所逐。就是一隻鳥啣了一塊肉,其他的鳥統統來爭。說是你的各式各樣的欲很好,就引起了很多的問題。

  我們說晉朝,晉朝有個石崇;這個時候還是西晉的時候,這個石崇他的妾侍裡有個綠珠,這個人美而艷,大概這個美是特別出眾的。當時晉朝趙王倫把惠帝推倒了,但是他沒有殺他,他把他囚在一個地方。這個趙王倫用孫秀做相,孫秀和這個石崇……,石崇是荊州刺史,這也是很大的官,但後來又跨台了。當然有錢的人和作官的人都是在一起;這個石崇可能把這個妾介紹給孫秀,大家見面了。孫秀這個人就向石崇說:「把你這個妾侍送給我」。石崇不送給他,這個時候孫秀就火了,孫秀就在趙王倫…,趙王倫這時候等於是個帝王的帝位;向他說壞話,就把石崇殺掉了。這個綠珠聽說石崇死了,綠珠就從樓上跳下來自殺而死。其實這種事情在歷史上多得很;《三國誌》的貂蟬和呂布、董卓的事情,也都是這麼回事情。說「如凝血肉」。

  「如草炬火」,就是這個草把它堆在一起點起了火了;這個欲就像火似的,你親近它就是被火燒,令你苦惱,這是「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若眾多的炭火在一起,你燒飯、燒菜都可以;但是一小分炭火還不能成事的,不行,不能成什麼事情。「如大毒蛇」,這個欲就像大毒蛇似的;你親近它呀,無惡不做啊!很多的苦惱的事情。「如夢所見」,像夢裡面看見的事情很滿意!一醒夢,沒有了;所以這一切的欲也像夢中所見的事一樣,很快的就變了,不是真實的,都是虛妄的。「如假借得諸莊嚴具」,這個美好的境界是借來的,這還要還人家的,也是要無常的啊!「如樹端果」,就像那個樹最高的地方有一個果熟了,你想要取那個果,危險,可能從樹上掉下來摔死了;你若親近欲就會有這些問題。

  這是說這個「墮黑品」,解釋黑品用這些譬喻來解釋。

《披尋記》一六六頁:

《猶如枯骨等者:此中廣引一切世間共成譬喻,顯示諸欲八種過患。〈思所成地〉說:又彼諸欲如枯骨故,令無飽滿。如段肉故,眾多共有。猶如草炬,正起現前極燒惱故。非法因緣,如大火坑,生渴愛故,增長貪愛。如蟒毒故,賢聖遠離。如夢見故,速趣壞滅。猶如假借莊嚴具故,仗託眾緣。猶如樹端爛熟果故,危亡放逸所依之地。(陵本十七卷四頁)此中引喻,名少分別,然義無異。如是顯示諸欲過患深重應知。》

  「猶如枯骨等者:此中廣引一切世間共成的譬喻」,大家都承認這件事。來「顯示諸欲」的「八種」的「過患」,前面那一共是八種。這〈思所成地〉我們已經學過了,〈思所成地〉說:「又彼諸欲如枯骨故,令無飽滿;如段肉故,眾多共有。猶如草炬,正起現前極燒惱故」,就表示欲現前的時候,就是像火似的來燒你啊!

  「非法因緣,如大火坑」,這個欲是非法的因緣,是罪過的因緣,就像那個大火坑似的,你親近這個欲,到火坑裡出不來了。「生渴愛故,增長貪愛」,你親近欲的時候你就會生你的「渴愛」,怎麼叫「生渴愛」呢?「增長貪愛」,你親近欲;今天也親近,明天也親近,就使令你的貪愛越來越厲害,那叫做「生渴愛」。

  「如蟒毒故」,像大蟒蛇的毒似的,你親近牠就為蟒毒所害。「賢聖遠離」,佛法中的賢人、聖人都遠離這個蟒毒,遠離欲於欲的。「如夢見故,速趣壞滅,猶如假借諸莊嚴具故,仗託眾緣」而有,也很容易就壞敗了。「猶如樹端的爛熟的果故啊,危亡放逸所依之地」,你親近欲有危險,有喪失生命的危險,是令你放逸的一個「所依之地」,因此而放逸。(陵本十七卷四頁)那個文。

  「此中引喻」名少有差別;前面說是「如凝血肉」,但前邊是如「段肉」,是有一點差別。「名少差別,然義無異」,所詮的義沒有差別。「如是顯示諸欲的過患深重應知」。

  這用這麼多的譬喻來解釋諸欲的差別,這個有罪過的行相。下邊第二科「攝諸苦」。

黃二、攝諸苦

【追求諸欲諸有情類,於諸欲中、受追求所作苦;受防護所作苦;受親愛失壞所作苦;受無厭足所作苦;受不自在所作苦;受惡行所作苦。如是一切如前應知。】

  「追求諸欲諸有情類,於諸欲中」,這個追求諸欲的人;我們出了家是追求聖道。若是中年出家,他當然明白這件事;我們小孩子出家,不是太懂這個事情,沒有這個經驗。那麼追求諸欲的這些人,「於諸欲中,受追求所作苦」,追求這些欲,追求的時候要做種種的方便,你才能可能會拿到,很辛苦。「受防護所作苦」,你若拿到了欲以後又怕失掉了,要保護它也很辛苦。按現在來說,要專業知識;你說你有很多錢,你要保護它,要有知識才可以;如果沒有知識,錢可能很快就失掉了。「受親愛失壞所作苦」,如果你沒有知識保護,或者有知識也沒有保護住,把所親愛的這些欲都失掉了,心裡面特別苦,苦的不得了!「失壞所作苦」。

  「受無厭足所作苦」,說是我沒有失掉,我這個所有權一直是屬於我的;一直是你的,你還是不滿足,你有這麼多你還是不滿足,不滿足還要繼續的活動,也還是辛苦,還是辛苦的!「受不自在所作苦」,你有了欲的時候,你繼續發展這個欲,還是不自在的,很多的事情來衝擊你;有人來同你說話;這人來幹什麼來者?打我主意的吧?很多很多的問題。特別有財富的人,特別有欲的人,他的疑惑心很多很多的,心情不自在。我們什麼也沒有的人,誰來了,不想這個事情,所以「受不自在所作苦」。

  「受惡行所作苦」,如果是佛教徒相信因果可能好一點;如果不相信因果的人,那若對是我不利的時候,我就是要採取種種非法手段來傷害對方的,那就有「惡行所作苦」。「如是一切如前應知」,這麼多的苦,「攝諸苦」。

《披尋記》一六六頁:

《如是一切如前應知者:如前於食知量中說有追求種類過患。此中一一,如彼廣釋應知。(陵本二十三卷八頁)。》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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