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能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在第四条中明确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调研方式,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的基础上,加强对干部工作以外“8小时”生活的了解。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健全完善选贤任能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健全完善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正确把握干部实绩和现实表现,对于履职不力及时停职观察和调整,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


二是强化精准考核。围绕当前工作的需要,统筹设置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综合考虑各单位差异性,加强分类考核,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常态化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严格控制评优比例,将平时考核结果纳入优先晋升职级、年度评优等依据。完善落实精准考核、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实绩不突出、日常表现较差的干部及时调整。


三是持续落实关心关爱。落实好激励关爱干部职工措施,持续推进“团聚工程”,协调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建立关心关爱干部“四必访”(生病必访、家庭重大变故必访、退休必访、家庭生活有困难必访)制度,落实好节假日休息、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干部体检等制度,切实解决干部后顾之忧,激励干部更好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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