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理性批判》笔记(五)

3、普遍逻辑划分为分析论与辩证法

首先康德以什么是真理,说明普遍逻辑所犯的错误,极易”涉嫌于可怜的诡辩”,即辩证法,在本段文章中对逻辑划分为形式逻辑和辩证法。

为真理的知识和它的对象一致,需要“任何一种知识的普遍而可靠的标准”,“于是真理的一个普遍标准就会是那种适用于一切对知识对象不加区别的知识的东西了”,但这个标准就会抽掉了知识的内容,成为没有知识质料空洞的单纯形式,而这个形式就是我们熟悉的形式逻辑。自亚里士多德后,形式逻辑已非常规范了,但这标准只涉及真理的形式,即思维的形式,“虽然是一切真理的必要条件、因而是消极的条件”。

人们在断定真理的正确性时,以形式逻辑对内容对象作为判断依据,也就是如果知识的获得必须运用形式逻辑,当然符合形式逻辑不一定对,但不符合形式逻辑肯定错。由此把无内容的形式逻辑仅作为一种空洞的表面技艺,只会成为无知识内容的工具,往往会陷入诡辩论证的所谓辩证法,这也正是康德所认为的消极的逻辑,不过是人们内心中产生的幻相。

形式逻辑只是抽象的形式,按康德意思是分析性的,没有办法对付综合命题,但真正的知识是先天综合知识,所以单靠形式逻辑不行,除了形式逻辑外,还要建立一门综合性的逻辑——先验逻辑。


4、先验逻辑划分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

事实上康德先验逻辑的划分是模仿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划分的,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对应亚里士多德的分析篇和辩谬篇,但康德的分析论不单是逻辑,同时也是认识论。在此之前,逻辑只作为一种思维的工具或方法,而认识论是用来研究真理的标准,康德首次将先验逻辑、认识论和逻辑学结合起来,先验这个概念具有认识论的意味。

如果说形式逻辑是关于正确的逻辑,那么先验逻辑的分析论就是关于真理的逻辑,而先验逻辑辩证论就是幻相的逻辑。


第一编  先验分析论

把先天知识分解为纯粹知性知识的诸要素:

1、是纯粹概念,不是经验性概念

2、不属于直观和感性,属于思维和知性

3、是一些要素概念,不是派生出来的复合概念

4、这个概念应完全涵盖纯粹知性的整个领域

“它是一种自为自持的、自我满足的、并且不能通过如何外加的附件而增多的统一体”。

对先验逻辑分为2个方面来阐述:纯粹知性的诸概念和纯粹知性的诸原理。


第一卷  概念分析论

概念分析论不是对概念的分析,而是对知性能力本身的分解,探究和分析作为先天知识纯粹知性的运用,以认识本身为对象,纯粹理性的先天的认识本身就是它的对象和内容。


第一章  发现一切纯粹知性概念的线索

人的认识能力中,会不自觉的按照不同诱因浮现出各种概念,但这些“凭借机缘而找到的概念”并不会显露在“秩序”和“系统”的“统一性中”,“而最终只是被按照类似性来配对”。

按照康德的划分这种概念属于纯粹知性概念,具有自发性能动性,“每个纯粹的知性概念能够先天地确定自己的位置”。


第一节  知性在逻辑上的一般运用

知性是非感性认识能力,不具备直观能力,(感性认识具有直观能力),知性的知识是借助于概念的知识,不是直觉性的,是推理性的。

直观作为感性的东西建立在刺激之上,但概念在建立在机能之上。

机能:“指把各种不同的表象在一个共同表象之下加以整理的行动的统一性”。

概念是基于思维的自发性,感性是直观基于印象的接受性。

知性对概念的运用:用它们来作判断。

概念不与对象直接发生关系,而是和对象的另外的表象发生关系,因此是关于对象的一个表象的表象。

也就是说,我们通过直观与对象发生关系时,同时知性也通过概念对这个对象加以判断,而这一概念是与别的概念有关系的,这些别的概念又是与我们的直观发生关系,“所以这些对象就通过可分性这一概念而间接地得到了表现”。

“知性是一种思维的能力”,“思维就是凭借概念的认识”。


第二节  知性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

思维在判断中的机能(四个项目三个契机):

1、判断的量:全称的

                          特称的

                          单称的

2、判断的质:肯定的

                          否定的

                          无限的

3、判断的关系:定言的

                              假言的

                              选言的

4、判断的模态:或然的

                              实然的

                              必然的

对四个项目说明:1.单称判断与全称判断的区别

2.把无限判断和肯定判断区别开来3.选言判断的协同性排斥性并规定真实的知识4.或然判断可以是真理性知识的条件


第三节  纯粹的知性概念,或范畴

综合(先验逻辑、先天感性杂多、先天纯直观杂多):先验逻辑与先验感性相对应,这种杂多为纯粹知性概念提供材料,否则是空的。空间和时间包含先天纯直观杂多,但仍属于内心的接受性条件,“我们思维的自发性要求的是先将这杂多以某种方式贯通、接受和结合起来,以便从中构成知识。这一行动我叫作综合”。

纯粹杂多:如果不是经验性的,是先天的(如时空杂多),这样的综合就是纯粹的。

一般综合是想象力的结果,是灵魂(或知性)一种盲目的机能结果,没有它就不会有知识,当然我们从没有意识到它。把这种综合用概念来表达,应归于知性的一种机能,知性借此使我们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

纯粹的综合提供出纯粹的知性概念。

“纯粹综合是以先天的综合统一性为基础的综合”

普通逻辑是将各种表象通过分析被带到一个概念之下。

先验逻辑是将表象的纯综合带到概念之上。

纯粹知性概念:赋予判断中各种表象以统一性的机能,也赋予直观中不同表象的单纯综合以统一性。通过统一性完成一个判断的逻辑形式,它也借助一般直观中杂多的综合统一,把先验内容带人它的表象中,因此这些表象称之为纯粹知性概念。


范畴表:

量:单一性      多数性        全体性

质:实在性      否定性        限制性

关系:依存性与自存性(实体与偶然)

            原因性与属性(原因和结果)

            协同性(主动与受动之间的交互作用)

模态:可能性—不可能性

            存有—非有

            必然性—偶然性


几点说明:

1、此表包含四个门类的知性概念,并划分为两个部门,第一部门(量和质)针对直观(纯直观及经验性直观)的对象的。第二部门(关系和模态)针对这些对象的实存的。第一门类称为数学范畴,第二门类称为力学性范畴。

2、把通常的两分法,改为三分法,第三个范畴是由该门类的第一或第二个范畴的结合中产生出来的。

3、第三项中的协同性范畴与逻辑机能表中相对应的选言判断的一致性不像其他范畴中那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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