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被幸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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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是一种生存方式。

很长一段时间也喜欢跟别人闲聊时一脸严肃的说一句“写作是一种生存方式”。当然只是说说。曾经认为文字是崇高的,所以文章便不能随意为之,慎之又慎,憋了一肚子的东西总是写了又删,删了又写,甚至有时候摆出通宵熬夜写作的架势,然后,独坐良久,一字未出。

突然有一天,读到一本巴掌大的诗集名字大概叫作《不如让每天发生点小事情》,作者不是什么“著名诗人”,从他的诗歌里,只觉得他是个有趣的人。

据说有趣的人才能发现另一个有趣的人,就这样,一瞬间,觉得自己“被幸福”了。

回想一年多来,自己终于过上了理想中的生活,在一个充满禅意的城市,因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理由、一个足以让自己久处不厌、不见面时足以让自己欣然独笑的姑娘、一张简约但足够大的书案,简单的茶具、一堆书本、一份清闲却刚好养活自己的差事;然后每天读书、喝茶、发呆、写字,聊以妆点理想。

然而有时候却总是无眠,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写诗。

写诗不是生活的必需品,却总是惹人患得患失,尤其是当自己写不出好诗的时候。这种无眠让人既兴奋又可怜,于是、辛亏、我终于告诉自己-------“不如让每天发生点小事情”。

文字在我看来依然崇高,但从今以后,我便不在惜字如金。或许表现欲这种东西是让文字变成流水账的始作俑者,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你了,当然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发掘自己。什么又是发掘自己呢,我觉得这是一个写作者关心生活与自我的开始,敢于揭露揭露自己,抒写内心最真实的境界。

既然敲键盘的那一刻起,便觉得自己“被幸福”了,那就谈谈自己的幸福,尽管,无诗。

意念写作,借调于高雅、行为似流氓。被流氓的自己逗弄着。

人,活跃于内心的想法大概是世间最强效的“春药”。受内心完美主义的梗,半年以来无数次骑着单车、听着音乐、被江南细雨爽醉在略带温柔的街道,虽然一不小心就能闻到被微风吹来的那股难以拒绝的香味,虽然我也分不清那是姑娘们的发香还是花香又或者是什么说来话长的香。总是在这样的感觉里神游八方,情不自禁的为这个城市写了一篇有一篇的赋,时间越久写的越短,越能够让自己欣然独笑,以至于有一次险些撞到了与我擦肩而过的汽车(后来才知道车里是我的前任,老板)。题目换来换去,最满意的是叫《临安别赋》。我相信这篇赋短时间内已经无法写到纸上,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不断的发现,描写一座城市的人情风物就像一个音乐家为自己深爱的姑娘画像一样,时间越久,内容越丰富。到了一定的瞬间,音乐家会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很了解她(尽管自认为自己在把姑娘用画笔画成一首曲子这件事上很专业)。在了解不够的情况下,总是不好意思下笔的。

我不清楚这篇在我意念中生存了许久还将继续生存的《临安别赋》何时诞生人间,一年、三年、十年······都有可能。意念写作,其实就是借调于高雅、行为似流氓的赖账行为。 

关于这件事,我郑重的告诉自己:别赖账,尽量,尽量!

电影版的爱情,因为旅行;意外会发生吗?

科学研究表明,人们对于爱情的炽热程度最多不会超出两年,再荡气回肠的爱情也经不住时间的考验,波涛汹涌过后,所有的海誓山盟终将归于平静。闲来无事,一本正经的讲一讲我的爱情故事,亦或“事故”。

两年前的夏秋交季时节,一个小伙子在“旅行”这个诱人的词汇的诱惑之下一直保持着“旅行”的习惯,“旅行”在这个热爱诗歌、痴迷自然的小伙子心里,有着特殊的定义,尽管在他人看来,也不过是背着包到处兜兜转转。他在一个内心激动地夜晚,毫无计划,毅然决定随便收拾几件东西,背包去旅行就连刚洗不久的衣服还是半干的。

目的地------济南。

没有买票、手机没有充电、唯一清楚的带好的只有几本书、纸笔、电脑和换洗的衣服;深夜的火车站似乎也很照顾可爱的人,在没带身份证的情况下,北京站的售票员耐心的用临时身份证给他买了票。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济南,为什么突然决定,毫无计划,后来才依稀的想起,大概是看了一本叫做《一个人的旅行》的小说,被诱惑。

次日凌晨,6:30,济南站,不羁的心灵已经不允许疲惫的身躯做出任何不满意的反抗,简单吃过早餐,脑海里浮出一句“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于是,徒步走起······

旱鸭子面对眼前那一池烟波浩渺的大明湖,显然,那一刻,憋了22年的他,到底是把晨曦中的这片湖水当成了十八岁的姑娘(谁知道真正十八岁的姑娘站在面前时他将作何感想)。

饮酒、聊天、看书、写字、偶尔招呼客人······、

就这样,大概十几天过去了,尽管他写了不少字、听了很多故事。但奇迹依然没发生。直到有一天,很不起眼的一天,他(开始讲故事了,强调一下,这个他就是我)的“事故”来了--------

青年旅舍得大厅:三三两两的人、舒缓有致的音乐、在闷热的空气中十八岁的姑娘出场了。人总是一个矛盾体,当你渴望的人或事真正出现在你身边的时候,或许你会紧张,不安,甚至退缩。他也不例外。当然,他这个人没有什么优点,就是由于很长一段时间都处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班集体里,所以从中学时代练就了一项世间男人少有的本领,那就是对美女有极强的免疫力。换言之:阅人无数,自然能察能悟;眯眼一睁,便知是雅是俗。

攀谈之间,眼前的姑娘让他说不出所以然来了,只觉得还真是周遭“四面荷花三面柳”,眉宇间“一城山色半城湖”。眼神是个很微妙的东西,一来二去之间,他们便聊到了文学,聊到了关于济南、关于老舍先生的小说,于是两人便顺理成章的去了老舍纪念馆,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到了傍晚,只等一个“夕阳西下”,没有什么“断肠人”,也看不见“天涯”。

大明湖上、荷花从边,在一个三面环水的亭子里,他们聊旅行,从上海聊到青海,从人群聊到羊群,一阵微风,吹起姑娘的头发,凌乱的却是他的心。

那一刻,他觉得他遭遇了爱情。

从此,后来,说来话长······

再后来,每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总会想起那一绺风、他的笑容、还有蒲公英。她喜欢把自己的脚搭在他的腿上,他喜欢用轻盈、蒲公英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她。

再后来,他就这样被幸福了。

再后来,还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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