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儿啊!想说爱你不容易

那一年的初雪下在大雪节气当天,似乎是节气老人特邀而来,再次验证了古代人类的智慧,也验证了眼下天气预报的准确,但说的暴雪最终以雷声大雨点小而收场,那刚刚覆盖屋顶,给草地树木涂脂抹粉般的薄薄一层,远不及想象中的白雪皑皑。

因为是南方,每年有雪的日子不过二三,若遇上暖冬,一星半点如惊鸿一面。因此南方人对于雪尤其是初雪,永远像对待初恋那般充满热情与期待。这不,第一片雪花刚刚落下,朋友圈就开始接二连三开始刷屏,纷纷表达对于这场初雪的欣喜,一些极赋文学情怀的人开始吟诗作赋,而文艺与浪漫情怀兼具的人则干脆发帖,发出“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邀约。的确,大雪纷飞的夜晚,没有什么比邀三五好友围炉畅饮诗话人生更惬意的事了,若再遇一两个迟到者,披风带雪推门而入,则更兼几分“风雪夜归人”的意境了。然我本愚钝,后知后觉,即兴赋诗的雅意难以企及。又不善饮,杯酒人生的快意也是可望而不可即,因此跟帖弱弱的问了句“不会喝酒的人可以参加吗?”……

确实,对于酒,我只能说“爱你在心口难开”,年轻时也曾尝试过这杯中尤物,终因酒精过敏而与它无缘。此后每每同学聚会,朋友宴饮,任凭饭桌上如何推杯换盏海阔天空,我只能安坐一隅,安静的吃我的菜,他人敬酒只能被动的端起茶水,美其名曰“以茶代酒”应付一二。

有一日,在饭桌上和好友说起酒精过敏一事,她说她以前也是,但她一连喝了三天,以毒攻毒神奇的治愈了酒精过敏,现在再怎么喝只不过是个醉,但不会再因过敏起红疹瘙痒难耐了。不会喝酒自然无法参与酒桌话题,不会喝酒自然也领会不了一如风云际会般的酒桌文化。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我决定尝试一下闺蜜的建议——连喝三天(三次)。

酒,其实真是个好东西,有朋自远方来,略尽地主之谊畅享友情,喝酒;同学同事聚会,畅谈人生联络感情,喝酒;文友小聚吟诗作赋诗话人生,喝酒;心中烦闷为糟糕的心情寻一个出口,喝酒……仔细一想,国人需要酒作媒介的地方太多了,可就是这样一个杯中尤物于我却是最糟糕的畅饮体验:

第一天喝的是红酒。红酒酒精度数稍低,颜色鲜艳,劝酒之人再佐以它可以美容养颜的说辞,则更像一句无法破除的魔咒,令人难以招架,只能乖乖就范一饮而尽。它确实可以美容养颜,不信你看本女子的脸,不管如何浅尝轻呷亦已泛起红云染红天边了。伴随着阵阵发烫的脸颊还有越来越不均匀的呼吸,头越来越重,眼神越来越迷离,更令我犯囧的是开始不自觉的在身上抠挠……我坚持着忍耐着,尽量不让自己挠痒的动作看起来像孙猴子。终于等到曲终人散,抛开众人回家,可劲儿一阵狂抓,是舒服了,可被我挠过的地方,一片红肿。晚上睡觉肢体遇热,更是奇痒难耐,几番抓挠下来,已是不忍直视。第二天出门,裸露在外的手臂布满疙里疙瘩的小红疹,一片浮肿,让人看了不免肉麻。别人问起,只能无奈的回答:酒精过敏。

第二天晚上刚好有人约请,于是我继续履行要连喝三天的诺言。老公见我痒的可怜,一再劝阻我不要再试了,但我不甘心,誓要打通任督二脉,不再受酒精过敏的困扰。在我的坚持下,他们无奈的给我倒了杯啤酒。此酒相比红,白(红酒白酒)二煞要人性的多,它既不像红酒那样苦涩难咽(请原谅不会喝酒的人对她的形容),更不像白酒那般一路烧灼着你的咽喉滚下胃。有人形容它的口感就像喝汤钵水(洗锅刷碗后的水)一心想要在酒桌上拼个桌角的我已不再计较什么口感了,尽管还在不停的抠挠皮肤,可还是坚持把它喝下了,再要斟杯时被老公蛮横的阻止了。于是,所谓的第二场酒只不过是一杯啤酒而已,可就是这一杯啤酒与我却是雪上加霜,我像一个浑身长满虱子的猴子,难以抑制我的囧态,晚上温暖的被窝更是“虱子们”肆虐我的温床,我的铁爪比之昨天更加疯狂的一遍又一遍的覆盖上我的肌肤,痛苦的感觉让我几番呲牙咧嘴,欲哭无泪…

第三天,忍无可忍的我终于在朋友圈发出这样的呐喊:我再也不要喝酒了。就这样,我与酒的这场正式对话,更准确的说我跟它的叫板以我的最终失败而收场,输的很狼狈,但心服口服,有些事不是逞强就能证明得了的。这种无能为力的爱的感觉,像极了那句歌词“想说爱你不容易”。

至此以后,相逢陌路,记下这段经历,证明我爱过你!

              —最终完稿于202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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