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学习月刊(2019年2月)

Part 1:监管规定—2月,有你需要了解的监管规定

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建立机动车保险条款、费率违法违规举报制度的通知》,明确建立专门通道受理车险举报线索的机制,专门受理未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线索。

2.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坚决杜绝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号),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度重视,坚决杜绝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保险公司一是要重点对所属机构及从业人员销售资质、产品准入、业务隔离、备案管理、分类处置等内容,梳理公司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依法经营理念、风险防范思维以及合规守法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基层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3.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财险部函〔2019〕52号),银保监会财险部总结了2018年12月以来,各保监局处罚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点,并向各保监局提出继续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督促做好整改、加强信息沟通、多措并举促发展等有关工作建议。

——各局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的情况:

对24家机构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共涉及8家财险公司,其中人保财险7个,平安财险8个、太平财险4个、国寿财险、大地财险、永安财险、北部湾财险各1个。

——查实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特点:

给予合同外利益: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公司通过代理人或业务员返还现金的方式比较普遍。

虚列费用: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公司通过虚列宣传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科目来套取手续费的方式比较普遍。

不及时入账:费用数据不真实,公司向中介机构承诺支付高于报批水平的手续费率,但不及时入账。

——下一步工作重点:

 ① 明确建议各保监局继续加大力度;

 ② 情节严重可停止该公司全省业务;

 ③ 督促整改、自罚;

 ④ 严惩代出单逃避监管(对于被处理保险机构通过所在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代出单来规避监管处罚的,建议相关银保监局依法从重或加重进行处理)。

Part 2:行政处罚—2019年1-2月监管处罚动态

(一)来自银保监系统:2019年1-2月,保险系统罚单数167件,罚款金额2672万元。

——全国24家机构被下达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已查实的被罚原因集中于三点:返现、虚列费用、不及时入账;

——处罚对象下沉到代理人:12名代理人被处罚。处罚对象均是保险代理人,处罚金额1000-5000元不等,处罚原因主要为:赠送投保人礼品,承诺买保险送欧洲游、阻碍投保人如实告知、诱导投保人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夸大解释保单现金价值和产品收益等。

——2019年2月典型处罚案例:

1. 国寿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因核心业务系统记录的不同投保人的手机号码重复且重复号码为业务员电话、手机号码空错号或号码位数明显不正确、投保人(非公司业务员或业务员近亲属)手机号码与公司业务员手机号码相同的问题,涉及保单180件,保费共计482079.44元。浙江银保监局对国寿财险浙江分公司罚款人民币35万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

2.人保财险四川叙永支公司,2016年9月, 该支公司在2016-2017年分水镇水稻、玉米、蔬菜种植险理赔中,存在虚增部分投保人的损失比例和损失面积的行为,涉及理赔金额37887.45元。四川宜宾银保监分局对人保财险叙永支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对2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处罚共计5万元。

3. 国寿财险四川南部县支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川银保监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2万元,对该单位负责人警告并罚款3万元。

4. 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代理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因向投保人承诺买保险送欧洲游,后因投保人因故未参游,再次承诺可以将欧洲游折现给投保人,被湖北银保监局给予警告并罚款0.1万元;因向投保人赠送锅具等礼品,被湖北银保监局给予警告并罚款0.1万元。

(二)来自人民银行系统:2019年2月,央行官网各分支机构公布反洗钱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汇总如下:

——涉及区域:全国11个省,13个市;涉及保险业行政处罚共10笔。

——处罚金额:单位罚款总金额约1651万,个人罚款总金额约77万,合计约1728万。

——保险业行政处罚案例:

1.华安财险山西分公司,因存在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给予该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共计罚款57万元。

2.国寿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处以该单位罚款人民币16万元,对该单位1名相关责任人处以1.4万元罚款。

3.前海人寿保险东莞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处以该单位罚款20万元。

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给予该单位罚款22万元,并对相关负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Part 3:内部制度—公司关键风险岗位内控要点(此版块为连载内容)

        为加强对公司关键风险岗位人员管理,强化合规管理“第一道防线”履职尽责能力,防范关键领域重点风险,总公司制定了《关键风险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并发布了相关岗位内控管理手册,涉及省地县共20个关键风险岗位。省公司合规将通过“每月合规学习月刊”,推送公司相关关键风险岗位的内控要点,有效防范并主动规避合规风险。

县支及以下财务管理岗:

1.进行费用报销初审,准确归集对应的险种、渠道;

2.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基建项目、租赁、宣传品和办公用品的财务审批、报销等价值管理,确保账实相符,手续完备;

3.核对工资、个人代理手续费代扣代缴税金,及时申报税务和上级部门;

4.县支财务人员取得空白发票后登记台账上做入库登记,向出单员发放时填写《财务单证领用申请单》,发放人、领用人、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发放,同时在系统里做相应号码的发放;

5.关注一个月以上账龄的未达账项、应收应付款,并在台账中记录相关信息、未达账项金额以及长期挂账的原因;

6.关注应收保费、代付赔款、保证金、预收保费等过渡性科目,做好及时催收工作;

7.财务人员初审房产租赁费手续是否规范、租金是否经过评估,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督促综合部经办人员及时将租赁信息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8.财务人员督促宣传品管理员建立实物宣传品登记簿,在购买实物宣传品后办理验收入库登记,准确登记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入库日期、经办人、保管人等信息,领用时办理出库登记,准确记录使用用途、领用人、领用数量、金额、领用日期等信息。每月月末进行实物盘点,确保实物与登记簿信息保持一致;定期盘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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