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分为两类,而新闻属于哪一类?

前几天,西南财大学工部邀请我为他们学校所有勤工俭学岗的学生做一次新闻培训。在准备课件的过程中,我思考了一个问题,我们常见的文体,比如散文、小说、戏剧、论文、公文、报告、讲话材料等等中,哪些与新闻(或者说我平常写的这种行业通讯稿)更相近,哪些更不同?

经过深入思考之后,我认为绝大部分写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主观感受的写作,比如散文、小说、戏剧;另一类是基于客观信息的写作,比如论文、公文、报告等等。而我写的这种新闻则显然属于后者。

我无时无刻不觉得这样的分类很有必要,因为它为我们作者写新闻时选择写什么、怎么写建立一个参考系。比如,如果新闻属于基于客观信息而非主观感受的写作,那么它就不应该像创作文艺作品一样去选择优秀的创作,而应该像论文报告一样将重点放在情况收集、观点提炼、逻辑论证上面,像论文报告一样清晰的表达。

但同时,我无时无刻不觉得这样的分类不严谨、不准确。创作小说戏剧的人也常常需要去体验生活收集素材,调查报告也有人写得精彩无比。而我的新闻,大多数时候时陈述客观事实,但是也有不少时候是“论证”报道的主题有时候,而且可以写得荡气回肠。

就在没有结论之际,最近,看到刘军强的新书《写作是门手艺》,其中开篇就说,写作分为创意写作和说理写作。前者为散文诗歌等文艺作品,一个“创意”二字道明了表达的多样性、丰富性、偶然性,后者一般是论文、报告等论证文章,一个“说理”二字则表明了其功能性、规范性、逻辑性。

但是刘教授的这个分类也有两个瑕疵,首先客观事件叙述方面的文章既不属于创意,也不属于说理,而应该就是纪实或者叙事——和狭义上的“非虚构”颇为一致。所以,文章应该分为三类:创意写作、说理写作、纪实写作。事实上,纪实写作为了追求可读性和表达的丰富性,很多时候又属于创意写作的范畴。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新闻写作又与论文、报告划清了界限,被归类于创意写作范畴。那么,这是否说明新闻无需说理?

这仍然是扯不清的官司。

我写的新闻通讯,绝大多数时候,要么是在扎实收集素材直白的叙事、要么在表达方式上创新、要么在论证说理——三种工作都融合在其间。因为我实践的感受是,新闻写作中叙事、创意、说理三者都不可荒废,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三者之间的关系,那么我认为应该是:

叙事是主材,创意是佐料,说理是菜品。

根据做菜的规律,主材足够好,佐料就没必要下多。也能让菜品上市?在写作过程中,一定要收集的素材足够生动丰富扎实,如果素材够好,创意反而是画蛇添足。

因此,我未来的写稿子,首先应该把重点放在挖掘有意思的事实上面(叙事),而且如何论证才有力(说理)。其次才应该想如何呈现如何表达。本质上,我们应该把新闻当成论文一样的东西,而不是散文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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