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过最长的恋爱,就是自恋,爱自己,没有伤害。

文/独挽离人

“两年不见,你还是这么倔,一点都不可爱,这样是不招人喜欢的,知道吗?”  MJ坐在对面一脸挪揄,又故作深沉,着实有点欠扁。

呲溜呲溜~忙着跟奶茶里的珍珠做着最后的纠缠,还不忘分个眼神给他自己体会体会。有些不服气,娇滴滴的嘟嘴反驳  “人家那么美丽动人活泼,哪里不可爱了~”

MJ夸张的抖擞着自己,忽而认真起来  “你这种人啊,倔起来,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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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种人啊,倔起来,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是了,曾经也有一个人也曾这么一脸无奈的对我说过这句话。

“嗐!大兄弟,两年不见,一碰面就挖苦我,至于吗?”  我气得跳脚。

可能是天生的爱较真,骄傲,要强,还爱喝酒的怪脾性,所以倔起来还真的能把自己活活给作死。

月前,家里出事那天,闷在心里实在难受,胡乱套了件衣服就往外跑向夜宵摊,豪气的点了一打啤酒,开始一心买醉,现在想来,确实有些天真可笑。

看着忧心忡忡赶来的两个闺蜜,倔脾气滋滋增长,它极其不听话地冒了出来,指使我豪气的拿起酒瓶子,开始堵她们的话  :“呐,今天月黑风高,佳人,我们正好可以做些见不得人的事呢耶~” , “不许问我怎么了,没事还不能喝酒啊!”

闺蜜开始还好声哄着,后面却哭了, “MSX!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朋友,倔得要死,活该把自己闷死!!” ,“呐,再哭就过来给我亲一下。丑死了。”原谅我脑回路清奇,回了这么一句。

骄傲,要强近乎是一种本能。对于很多事情,明明只要低一下头,所有的事情都会轻松很多。但偏偏宁愿多走几条弯路,也要高傲的撅起脑袋,这样的性格,难怪一点都不可爱,不招人喜欢。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还在上任青志协会长那会,因为工作辛苦且量大的性质,上一届干部在推选干部时还特意的留任了俩男俩女。偏偏另一位女生拧起来比我更倔,更要强。每次和她聚在一起工作,都能把彼此折腾得身心疲惫。这让两个男生极其挫败,一次聚会中,两个男生喝得有点多,痛批着我们的种种行为,让他们毫无用处。

其实我也知道,作为女孩子要学会服软,但是一看到你们这么优秀我便想着,我也得更优秀才行啊。

对于爱情,更是固执的很:宁缺毋滥,宁可抱憾终生,也不苟且凑合。

有个朋友说,“秀啊,五年了,你非要我在你学校弄个求婚,才愿意和我交往吗?”

我说,“可千万别,你就算来了,结果也一样,你敢来,我就敢在你来的前一天在街上找个男的把证领了。”

闺蜜说,“你可真狠啊。”

以前以为感动就是爱,后来才发现那都是胡扯。不爱就是不爱,再怎样也欺骗不了自己去相伴一生。我永远也说服不了自己将就去爱,如果我喜欢你,那便是真的喜欢你。

而我相信,大多女孩子的爱情观都会是这样的,最好的爱情,并不是我负责貌美如花,而你负责赚钱养家。而是你很好,但我也不差。是两个人势均力敌,相互成长。

其实认真想想,做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是既能独立的生存,也能独立的思考。做为成年人,我们都要有独自生存下来的能力。生活上能够把自己照顾好,精神上有自己的主见,平和安然。真正做到从生活到精神,有了你更好,没有你我也活的漂亮。

世界两个我,可以是成熟稳重,也可以是天真可爱 爱犯迷糊。


有你更好,没有你我也活得漂亮。但还是有你吧,呐!花给你,你跟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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