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行走的巨婴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如果你喜欢英国文学,就一定会立刻意识到,这条举世公认的“真理”,来自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
大概在初中的年纪,我接触到了这本“中小学生必读外国名著书目”里的常客。那时的我可谓对这本著作爱不释手,因为它完全颠覆了我对上面那个书目的看法。她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独自风流,与《丁丁历险记》和《麦田里的守望者》相比完全就像是一个眼波迷人的邻家“小姐姐”。
我甚至暗暗发誓,如果有一天我来写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第一句话一定要用这句“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就像作者笃定爱情一定会发生一样,我笃定没有人能抗拒这句话的致命诱惑。
少时的我,也一样。
可随着年龄愈长,当我接触到更为广阔的文学世界,我发现世间女子美过“小姐姐”者,其实甚多。哪怕是跟“小姐姐”眼波一般销魂的也着实不在少数。而且她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复姓玛丽,单名一个苏。
给予简奥斯汀如此“大逆不道”评价的并非只有我一人。要说是纯粹的diss,有位叫做马克吐温的美国毒舌,错!是美国作家,比我更狠。
他曾断言:“一家图书馆要是完全没有简·奥斯汀的书籍,就称得上是一家好的图书馆。”
这么看来,在即刻狗带和以玛丽苏的身份继续“生存”之间,小姐姐一定会选择接受这个亲切且别致的名字吧。而且,对于简奥斯汀的玛丽苏,我并不是随口胡诌。
就要我拿代表作《傲慢与偏见》为例,用现代偶像剧的方式为你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风景秀美,民风淳朴的小乡村。村里有一位乡绅,他与他的妻子共同抚养了五个美丽多情的女儿。而我们故事的主角就是这五个掌上明珠里的二姐,她有一个听起来就注定不凡的名字——伊丽莎白。
呐,你现在是我的人了,如果有人欺负你呢,就报我的名字,从今天起,我叫做伊丽莎白。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吊?但请不要再问我这么愚蠢的问题了,再问,就上吊!
因为显而易见,我是这本书里,你所能见到的最有个性的女孩子。我虽然有三个比我年轻的妹妹,但她们除了一个木头美人就是深得我老妈真传的一对“妖艳jian货”。她们浪荡,虚荣,甚至制造了全书最大的麻烦,她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我的清纯,朴素,和解决麻烦的手段决绝。
不过,我还是有个长得不错不错的大姐姐。但很抱歉,她有一个玛丽苏小说中最为人所不能接受的特质——傻白甜。所以向来走耿直girl路线的我与她们相比,你就会不经诧异世间怎会有我这般出尘绝艳之女子!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
因为村里有着酷爱举办爬梯的好习惯,我的意中人虽然没有带着七色云彩,但还是带着最强助攻有钱好朋友和他有着恶毒女二标配的妹妹一起,在村里的爬梯出现了。
最关键的,他是一个盖世富豪。
我对孙悟空起誓,一开始,我是对这个傲慢至极的男人丝毫不感兴趣的,我们一次次想要离对方越远,但无论是生活中的惊喜还是惊吓都把我们越拉越近。我敏感,我乖张,我张牙舞爪从不娇滴滴,可是盖世富豪就是宿命般的爱上了我。对于他的示好,我是既不主动,也不拒绝,因为…
你知道的,权利金钱和男人,通通向我扑来,我一介弱女子,是拦都拦不住的。
最后,我成功嫁给了全书第一钻石王老五。准确来说,是这位有钱的单身汉终于娶到了我这么一个好太太。
看,多么极致的爱情小说,给后世玛丽苏们做出了史诗级的示范!
以上。
所有的胡言乱语,都是鬼上身,都是马克吐温的鬼上了我的身。
那么如何判断一部爱情小说是一部成功的爱情小说,或者说如何保证小说中的人物不被嗅到玛丽苏小姐姐她身上那熟悉的香水味呢?
我想就是即使摘走小说人物情感上的依赖,他/她依旧拥有一个独立的人格。
说白了,就是自带主角光环的我首先就必须“熠熠”,而爱情的出现只是继续要我生辉而已。如果注定每一种人格都值得被爱,在这里区分每一种的,必须是千般迥异,万般不同。这世上真的有只为爱情活着的人吗?如果有,在遇见爱情之前,想必他们的生活已经足以构成一个吸引人的故事。
其次,如果它注定在讲一个爱情故事,那么摘去爱情,它依旧应该是个故事。就是这故事不可以只见情欲,不见人间,爱情要有,“面包”也要有。
想想看,如果一部小说里,从头到尾只有爱火,它怎能不灼尽一切。本来是万亩良林,现在就光秃秃,剩下两三棵孤木,当然激进点的可能有五六七八棵吧….但总之,这样真的不好看。当然,我承认,简洁抑或孤寂,也能称得上是一种美学,前提是你可以塑造出一个简洁抑或孤寂的人间。
可你知道吗?予人格,见人间,这说起来挺不容易的两件事,简奥斯汀都做到了。
可能她唯一被后世所diss的点只是在于她作品的广度与深度吧。文人相轻,对简奥斯汀抱有大大意见的也远远不止马克吐温一个。
但其实很多时候,爱情,不是多深多广就能写清楚的事,它就是个写不清楚的事。
在做到以上两点之后,无需醍醐灌顶,只要感同身受,它就应该是“成功”的爱情小说吧。
所以简奥斯汀跟那些绝对的“妖艳jian货”们比起来还是有差别的,小姐姐永远是我的小姐姐。不过别看我吐槽玛丽苏,其实我总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跟他们谈谈心,跳跳舞,满足我的“guilty pleasure”。
作为一个言语上的巨人,我说的头头是道,承受过好的,也接受了坏的,我难道就没有冲动满足少时心愿,自己来写一本以“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作为开篇的爱情小说吗?
但相信我,我已经尝试了无数次,不过很可惜,失败已经不仅仅只是我成功的妈妈,已经荣升为我成功的亲姑奶奶,并且连年累月毫无一丝撒手人寰的气息。我试着总结原因,我那浅显的人生经验,尤其是爱情方面的经验绝对是我艺术道路上最顽固的那位“姑奶奶”。
首先,我窃以为女性作家在写爱情小说方面对男性作家是绝对的碾压。在大多数由男性作家创作的小说里,当他们触及爱情,可能只有爱与不爱,我不否认这也是一种鲜明极致的风格。但女性作家就会把相似的情节分成爱,非常爱,海枯石烂;不爱,非常不爱,心如死灰。一对钟情彼此的恋人,从最开始的陌生到熟悉,三番两次彼此试探再加上欲拒还迎,就有了武侠小说里高手过招般的精彩程度。
你看,在天然性别方面,我就吃了一个闷声大亏。
再者,想来我区区一个凡人,就目前来看,有上青云之志,却无奈常常被嘲笑是个“胖子”,注定缺少感天动地哭天喊地的爱情经历。也怪我向来贪吃,投胎转世的时候孟婆汤多喝了不止一小口,什么三生三世生生世世也给忘得八九不离十。剩下的一丝分毫,要我依稀记得我曾经或许是个在33重天负责摘桃子的黄毛小仙。每当午夜梦回,也有回马灯似的零星片段要我记得,我曾问过住在这离恨天的老神仙。
问什么?问姻缘。
“你这个猴头,想不到小小年纪,竟也动了凡心!”
说罢便乘云归去,又故作高深莫测的传音入耳。
“随缘,随缘……”
从此,我也只能作罢。
不过话说回来,简奥斯汀本人也没有太多的恋爱经验,她仅仅是凭着自己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天赋异禀的语言能力,就留下六部之多的传世著作。
这种凭空就可“雕栏画壁”的上乘仙法实在比我摘桃子的段位高了去了。
在此,正式切入重点。我要控诉,控诉我仅能摘摘桃子,恋爱只可随缘的很大一部分原因都要怪罪于像简奥斯汀般把爱情写的迷人又迷惑的作家们。
那些“柴米油盐”的,他们把爱情写的堪称完美。其中有些过于优秀,一枝独秀的,简直把爱情描绘成了一个奇幻仙境。在这个仙境里,经过作者神笔的铺垫和润色,哪怕平凡生活里的点滴你都觉得生仙骨,冒紫烟。
然后问题来了,一个完美的标尺在那里,回到现实之后,从相遇开始我就觉得哪哪都不对,没等到相知我就炸毛,坚持到相爱就算我输。这并不是肤浅的关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争辩,而是优秀的爱情小说赋予了我“仪式感”,当在我脑海中构想千万遍的“仪式感”无法得到满足之后。那爱情于我,就是不满足。
那些“看破红尘”的,根本就是文学作品界的卓伟,把世间欢爱扒的一清二楚。类似于“婚姻就是长期合法的卖淫”的那些话,其杀伤力堪比原子弹,所到之处寸草不生,给我对爱情满怀希望的纯洁心灵一遍遍浇开水。
可他们看得越是通透,我却读的越是过瘾。他们亲自带着我审视长相厮守,一心一意的荒谬,把好看皮囊的真理和有趣灵魂的假象又亲手指给我看。我被他们逼得究极进化成了一个感情上的“拉普拉斯妖”,所有关于我爱情的未来基本亦如过去似的在我脑海里呈现。
既然都被剧透大结局了,我还废那么大劲一集一集“追剧”干嘛?
因此,千错万错,长期单身,不想恋爱,都是他们的错。不只这些作家,那些把文学作品搬上荧幕的导演和编剧们,也是帮凶,应该统统抓起来。没有足够的四叶草,他们哪里也别想去。
我恨雪,我恨星星,恨月亮,恨诗词歌赋,恨人生哲学。
“仇恨”蒙住了我的双眼,让我给自己找了这么多烂借口去逃避一段感情。而后我产生疑问,我会是读爱情小说读到屏蔽爱情的独一个吗?
等我稍微清醒一点,我才惊觉,我永远不会是独一个。因为无论我从那些爱情小说里读到了什么,那些爱情小说都在试图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个道理其实是——“取悦”到底有多难。
取悦难,难于上青天。
你我已在人间,众荷喧哗,能遇到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人简直不易,更不要说现实中比书本里更多变和复杂的人格。像我,把阅读过的爱情小说当作“方针”和“指南”,可到了实战,我是超级胆小鬼,想想都会瑟瑟发抖,干脆把取悦这个终极难题拉黑,屏蔽。
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洗脑工具,取悦别人那么难,如果失败了,那伤害绝不是我想或者我能承受的,就干脆取悦自己不就好了吗。
写到这,忽然觉得玛丽苏的小说是有存在意义的,在里面从不需要取悦,就能获得“天字第一号”的爱情。这种鸦片似的温存消磨时光,消磨意志,你知道这是错的,可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我想我永远写不成爱情小说了。简奥斯汀虽然恋爱经验有限,并且终生未嫁,可她将所有未了的情感注入文学创作。而我,害怕取悦,也就代表关上了情感的大门。那句充满致命吸引力的“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很快就要被换成“我所知道最有效的幸福秘方就是赚大钱。”
可我又在急些什么呢?我摘桃子的时候,不是有个老神仙告诉我,随缘,随缘的吗?简奥斯汀创作了《傲慢与偏见》,给予了伊丽莎白生命。而伊丽莎白在没有达西的日子里,依旧勇敢的充满希望的活着。等到Mr达西的出场,就凭最初的不良印象,她何曾知道这个男人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呢?
在这个故事里,从来没有刻意的取悦,就只是两个人随缘的交流和触碰,加上大时代的背景,外在环境的左右,客观矛盾的生成,是值得在一起的人,应该就会在一起吧。
这是我为什么要单单拿出《傲慢与偏见》来与你分享的缘故了。三岁看八十,少时年纪的我,虽然对爱情懵懵懂懂,更不知取悦为何意,却没理由的爱上简奥斯汀,现在看来真是妙哉,妙哉啊。
你问我,
神仙?妖怪?谢谢。
我摇摇头,我很想告诉你,我只是堂堂一个凡人。
我可能要终生用尽全部的运气,精力来考虑我们凡人那些七情六欲的问题了。
可我还没有遇到能给我三颗痣的人,如果遇到了,当我一尝取悦的甜蜜与苦涩,是否会有别样心境那都是后话了。
在此之前,如果有一天我想写一本爱情小说,我至多可以成为简奥斯汀。
我发现,无论我憧憬也好,担忧也好,当我思考,我其实已经在写一部有关“我”的爱情小说了。至于那个摘桃子的故事,也只是痴人呓语罢了。
在人间已是癫,何苦要上青天,我想三生三世,就更不必了。
哦,不不不!它们不是电影,我也不是什么伟大的电影导演,你这么说我会害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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