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名称有什么要求?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名称怎么起要注意什么?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名称可以重复吗?

在进行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时,需要填写软件的全称和简称。

全称就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名,软件全称应当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

可以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加产品用途与功能加软件的命名规范;

目前以软件、系统、平台、app等结尾的软件名称都可以接受,但是以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的软件名称需要慎用。而且软件著作权是不保护名称的,可以重名,如果你要保护的话,可以把名字注册成商标或者版权登记。

而简称是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比如:DOS、Windows、WPS等;软件简称不能与软件的全称完全一样,如果没有简称,也可以不填写。

此外,在软件名称上一般也会标注申请登记版本号,版本号应当按规范填写,比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都可以。

注意注意:

软件名称应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

有一种情况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他人软件名称中包含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为了避免损害对方的商标权,造成侵权纠纷,软件名称不应该包含他人的商标名称。

比如我们已经注册”大利“商标权,那么他人就不能在软件名称中包含大利字样,否则就侵犯了我方的商标权。

软件名称侵犯他人商标权在APP软件和游戏软件领域占比偏高。由于APP软件和游戏软件的名称一般是简短明了,更容易和他人已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名称和商标重复。因此在APP软件和游戏软件的命名上,建议事先进行软件名称重名查询,同时做好自己软件名称的商标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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