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和他在一起太久了。你不但没法忘记他,你还没法忘记他带给你的每一种感觉。现在你们分在两地,隔着万般世界,他想睡觉的时候,你自然就困了;他想喝酒的时候,你自然就出门去喝酒了。”
-
那个八月的早上从伦敦到曼彻斯特的火车有四班,他们错过了第一班,然后是第二班,自始至终也没有谁提起过这件事,只不过是各做各的。到了十二点象征性在餐厅碰头吃散伙饭的时候,利亚姆没有去。他说他会去,但是他没去。距离他房租到期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他无非是在各个好友家蹭住,口口声声说很快就会买好房子。然而每当房地产公司给他打电话,他都会骂骂咧咧地挂断,或者干脆不予理睬。
诺尔吃过午饭之后就不怎么说话,戴着那副扁平墨镜,时而低头时而伸长脖子望向远处,绷紧的脸上一副若有所思。其实他没有在想什么实际性的有关乐队前途的问题,他的大脑全然是放空的状态,这也意味着谁的话他也听不进去。尽管其他人都认为他是在因为利亚姆没有出现而生气,他却闭口不提利亚姆,哪怕大家伙开利亚姆的玩笑,他也没有加入进去。最后一个走的是Bonehead,他第二天就要搭飞机去洛杉矶,没有谁想要去送他,他就背着背包默默走了。
演出结束了,按理说他应该回到自己的住宅里去,但他和利亚姆约定好了搭乘早上的火车回到曼彻斯特。这其实也算不上是什么约定,毕竟说起这事的时候他们没有谁脑子是清醒的,他甚至忘记了回去的原因是什么。很有可能只是利亚姆一时的异想天开,他没必要太过当真,况且现在他都不知道他人在哪里。
“曼——彻——斯——特。”
当Bonehead不知道从哪拿来的白兰地全被他喝完之后,他开始胡言乱语起来,满嘴都是曼彻斯特,就像塞满了连壳咬碎的坚果一样,哐啷哐啷地响。
而他除了毫无益处地一个劲喊“闭嘴”以外,也实在没什么好法子,后来竟然和他一起唱起了《Blue Moon》。
回到房间后,他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准备在十点前离开。他甩不掉身上那种潮湿的感觉,就像一种恶兆,趁他毫无防备时悄无声息地附在了他的身上。他拉好棕色牛皮旅行袋的拉链,愣了一会神,从扶手椅坐下,习惯性地点了一根烟。
几个小时前,利亚姆就坐在那,把玩着一只从果盘里取走的红彤彤的苹果,随时准备朝他丢过去。他说了一些他不想听的话,也相应地得到了一些他期望以外的回答。
他拿起被利亚姆放在桌子之上的那颗承载了他们过多怨气的苹果,恶狠狠地咬了一口,过于甜腻的汁水顺着他的喉管流下去,却在他舌根酝酿起辛辣苦涩的味道。
电话铃忽然聒噪地响了起来,他把苹果放在一边,拿起听筒,是利亚姆打来的。他说得很简略,只提到了一家酒吧的名字,让他现在就过去。
“你到底来不来?Johnny Marr也在。”
“他怎么会和你在一起?”
“这我就不知道了。”
“把电话给他。”
“……”
“他根本不在,对吧?”
“来嘛,我自己无聊得很。”
“不如去找你的那些朋友。”
“你知道我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
“我不吃这一套。”
“那你……”话筒那边出现故作忧郁的声音,“具体吃哪一套?”
所有人都躲在雨篷之下的阴影里乘凉,只有他靠在椅子上仰面朝天,脸被阳光照成灯泡一样的白色,鼻梁上的墨镜快要滑脱。他拿着一把小小的红色塑料水枪,对准了太阳,食指不停地扣动着,却没有水喷出来。
他为他点好了一大杯啤酒,而他自己的那杯已经喝了大半。他翘着腿,嘴里哼着欢快的调子,在藤条编织的椅子上歪斜着身体,视线有意避开面前的人。他把全部兴趣都倾注在了水枪之上,有时看似缺少计划地对准面前的人,先是咧出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那笑容就如同没有温度的白光一样,被对空虚的厌倦取而代之。
有粉丝上前来要他们的签名,利亚姆颇为愉快地同意了,签的时候一直盯着不为所动的诺尔。
诺尔当然感受到了他的注视,可是没有表示什么,显出一副比他还要厌倦的样子,不久之后站了起来,做出要离开的架势。
“你去哪?”
诺尔没回答,只是耸了耸肩。
利亚姆蹭地站了起来,拍他的肩膀,执着地问:“去哪?”
“我想离开这里,就这么简单。”
“我和你一起。”
“不用了。”
“你怎么了?”
“有点闷。”
他们已经沿着暗淡而沉闷的街道走了下去,在熙攘的人群中也毫不惹眼。利亚姆穿着亚麻色的防水外套,诺尔穿着普通的红蓝格子衬衫,这是他在巴黎一家街边的裁缝店里买的,他觉得尺寸不对,颜色也不对,可利亚姆觉得料子比较舒服。他不在乎他穿什么,只是喜欢在服装店里作弄他,骗他买下以后他再也不会穿上的衣服。他更喜欢的是把他常穿的衣服穿走,然后在他怎么也找不到的时候告诉他,心满意足地看着他愤怒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他已经有一阵子没穿过他的衣服了。走到下一个路口,他忽然毫无预兆地停了下来。诺尔继续往前走了几步,意识到身旁的空荡,于是停了下来,转身看向利亚姆,脸上写满了不情愿。
“怎么啦?”他的声音被汽车鸣笛声割裂。
“你走吧。”利亚姆轻松地说。
“随你的便。”诺尔阴沉着脸说,继续向前走,步子却显出一丝犹豫。
利亚姆看着他的背影,冷冷地笑了一声,朝相反的方向走了下去。
他再一次与他见面是五个小时后。虽然他们由于种种原因都进了同一家俱乐部里,彼此之间却没有见面。利亚姆心血来潮,想要打桌球。他招呼了几个刚认识的家伙和他钻进红色的私人台球厅,没过一会他就一屁股坐在了台球桌上,嘴里叼根烟,试图用“绝技”把八号球打进洞。他向来只喜欢室外运动,在太阳底下出出汗然后愉快地喝杯啤酒,室内的这些对他来说都太文绉绉啦。他见过诺尔打桌球,在美国南部一座小城的俱乐部里,他一直冷嘲热讽,因为他知道诺尔只是想引起某个漂亮女孩的注意。
八号球被他使出的蛮力打出了局外,在厚重的地毯上无声地滚了一会,撞击到墙面才停止。他满不在乎地把球杆一扔,拍拍手就走了,不去理睬任何人的呼唤。
由此看来,难以抹除对他是自负的刻板印象的确是真的。他年轻又自在,泡妞的时间都不够用,才没有功夫去理睬刻板迂腐的垃圾是如何看待他的。他有一个信仰,那就是即使他在任何事情上失败,世界上永远有那么一个地方,只要他出现,就没有人会夺走他的风采,即使是才华横溢的诺尔也不行。或许当他心情好的时候,他继续自负地想着,他会允许诺尔和他一起分享那对于他来说胜过可卡因的滋味。
这已经是他整个下午第五次有意无意地想起诺尔了。他知道诺尔就像地鼠一样躲在某个黑暗的洞穴里,和装腔作势的人窃窃私语,他能闻到他们身上充满自恋的味道。他早早就厌倦了这里,却还是没有离开。如果非要有人离开的话,那应该是诺尔。
“先生,请问您要去哪里?”
一个穿着黑白裙装制服的女服务员在走廊撞见他,礼貌地问。
“在哪里我可以喝到最好的金汤力?”
“请跟我来。”
“我平时不来这里,”他望着四周金碧辉煌的装潢,两手背在身后,话语里带着嘲讽,“这里对我来说太高级了。”
“我相信您是最受欢迎的。”
“我没有被你们拉进黑名单,说实话我挺惊讶的。我上次来的时候,打碎了一个长得像鸡蛋一样的摆件,很圆很圆的鸡蛋。”他边说边用手比划着。
女服务员没有再说什么,始终保持着职业化的微笑,和他一同走进电梯里。
电梯下降的过程中,他忽然想到,他本来是应该回曼彻斯特的,他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新买的衣服,新买的专辑,一切全都是又新又好的。他已经厌倦了把空闲时间虚掷在数不尽的酒吧和俱乐部里,他想回到他原来的床上,听原来的旧专辑。他知道他想这些没用,他不是为了重温过去,他只是想休息,像任何人一样正常地休息。大不列颠是他的国度,伦敦不是他的家,总有一天会是,但现在还不是。
这和他传达给诺尔的意思多少有些矛盾。他说他不想停下来,永永远远也不想停下来。
前提是,他始终是和他站在一起的。
诺尔知道他弟弟是绝不会疲倦的,疲倦只是他会利用的武器。包括想要回到曼城,也是他变着法偷懒的一种手段,他这么想着,就心安理得了,他没有辜负他任何事。他心里痉挛了一下,手碰到了她温暖柔软的颈窝,还有她纤细的栗色发丝。她的漂亮蓝眼睛里盛满了他的样子,让他被热情的蓝火包围了,也融化在里面。他想亲吻她,他会亲吻她,而这么做的时候,他绝不会想起另外一个人。
在这个地方,他止步于和女人调情,而绝对不去做其他的事情。何况,他也没有那么多事情浪费在寻花问柳上,他不是那种刚获得一点关注就开始忘乎所以的蠢蛋。和大多数男性相似,他认为调情是最棒的部分,除此之外的部分都缺乏了那么一些味道,可调情或多或少都会引向某一个地方,去不去的选择权在他手里。可惜他从来就不擅长调情,他的舌头太笨拙,说不出令女人触动的话。除此之外,他也没有令女人一见倾心的英俊皮囊。更多的时候他认为他调情是为了获得灵感,以此当作音乐创作的源泉。
“我真的很喜欢你的音乐。”长发女郎含情脉脉地看着他,那眼神能欺骗所有男人,可是骗不了他。
“不过,你真的相信我的音乐吗?”
“什么意思?”
“当你听绿洲的歌的时候,你会想什么?”
女郎先是天真地笑了一声,然后似乎别有用意地回答他:“我想要拥有乐趣,享受生命,享受性爱。没有什么能比性爱能代表生命了,毕竟我们都是这样来到世界的。”
“我们的主唱一定会喜欢你的回答。”他冷笑着说,一边穿好自己的外套。
“我和他上过床,你知道吗?”
“当然了,所有人都和他上过床。”
“他出乎我意料的甜蜜,他让我一整晚都很开心。我说这些,你会不会吃醋?”
“他就在这里,为什么不去找他?”
“你比他聪明很多,我看得出来。他总是抢走你的风头,对不对?可是没了你,他什么也不是,比他嗓音好的人比比皆是。”
“你以为我会爱听这些话吗?”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她耸了耸肩,无时不刻没有忘了散发自己的魅力。
“我打赌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说的正好是截然相反的话。”
“你错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只是在享受时光,我什么也没说。他让我意识到取悦他的途径有很多种,说甜言蜜语只是费力不讨好。”
“你凭什么觉得我吃这一套?”
“增加男人的自信永远不是件坏事。”
“我不缺自信,真是非常谢谢你了。”
“如果要我选择的话,我会选择成为你而不是他。”
“为什么?”
她在沙发上并拢起双腿,点了一支烟夹在手里,狐狸一样妩媚的双眼向他投送充满柔情和诱惑的眼神,鲜红色的嘴唇开启,用似乎包含着某种启示的语气说:“没有人想处于下风。”
“上帝啊。”他已经无话可说,甚至是有点被逗笑,拿走了自己的打火机后就转身走出了房间。
他站在走廊中央,一时间不知道该往哪走,过道的灯照得他发怵。他忽然渴望一张床,能让他踏实地睡个觉就可以,他昨晚只睡了三个小时,他已经有一阵子没睡到令他舒服的床了。朝西边走了几步后,他想到楼上落地窗旁边有个吧台,调酒师是个头发花白的日本人,他们比较聊得来,而且酒还不错,于是他直接走进了开着门的电梯。他一整天都觉得闷,不管是室内还是室外,他断定这是缺少睡眠的缘故。走出电梯时,他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他几乎一下电梯,就看到了正坐在吧台喝酒的利亚姆。
利亚姆举起手,像模像样地给他打了个招呼,还堆起了殷勤的笑容。
他用余光瞥了一眼利亚姆喝的东西之后,对调酒师说:“给我一杯白兰地。”
他没有坐在他身边,而是与他中间隔了两个位置。换做以前,他会厚着脸皮地蹭过来,不仅要坐在他身边,还要喝他杯子里的酒。经过昨晚的争吵后,他们还处于冷战阶段,午饭后那顿酒也丝毫没有让事态缓和下来。
利亚姆把那杯金汤力喝得作响,诺尔全然不理会他,低头回复短信,他从来不回别人短信。重要的事情可以打电话,既然不打电话也就意味着事情不重要。利亚姆有时候闲得无聊会给他连着发数十条短信,他想把手机砸碎的心情都有。
“别装样子了,我知道你从来不回短信。”
“是啊,我只是不回你的短信。”
“随便你。”利亚姆故意说,“Richard就会回我。”
“谁他妈在乎啊。”
“可惜和你比起来他更喜欢我。”
诺尔左右扭动起他的肩膀,模仿着孩童的幼稚语气说:“‘妈妈最爱的就是我了。’”
“让我听听你有多成熟,我听说你昨晚穿着拖鞋离开了酒店,我还以为你去哪个妓院了。”
“这种傻不啦叽的谣言你也信。”
“要不是因为你,我们现在已经去曼彻斯特了。”
他的怒火窜了起来,“你压根就不想去,为什么怪在我头上?”
“我东西都收拾好了。”
“我以为你又要去哪个冤大头家蹭吃蹭住。”
“我可以去你那吗?”
“你还敢问我这个?”
“我就是随便问问,谁稀罕去你家了。”
“我想不出什么样的人才能和你这个祸害相安无事地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我们一起住在一个房子里那么多年,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吗?”
“托你的福,那几年我唯一的愿望就是离开那个家,离你远远的。”
利亚姆没有生气,反倒笑出了声,气定神闲地呷了一口酒道:“看看我们现在,不还是在同一个吧台上喝酒吗?”
诺尔没有用已经到了嘴边的尖刻的话来反驳他,只是静默喝着他的白兰地,摆出一副不受干扰的镇定姿态。
打着领结的调酒师分别看了他们两人一眼,用一种置身事外的语气试探地说:“既然能够一起喝酒,就和和气气地吧。”
“我一向都追求和气,可是总有人无事生非。”利亚姆赌气地说。
“你追求和气那就有鬼了。”诺尔轻蔑地朝他看了一眼。
“你们已经得到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成功了,为什么不能友善对待彼此呢?”
“原因很简单,他讨厌我。”利亚姆嬉皮笑脸地说,就好像他打心里不在乎一样。
“是吗?”调酒师朝诺尔问,“你真的讨厌他?”
诺尔瞪了利亚姆一眼,警告他不要继续误导这个局外人。可是利亚姆却来了劲,借机说:“你看,他给我眼色看呢。”
“闭嘴吧你。”
利亚姆摊开手,无奈的拖长的声音沾染上了幸灾乐祸的腔调:“我们就是这样谈不拢。”
“我只想喝一杯酒而已,让我清净一会吧。”诺尔这话既对利亚姆说,也是对调酒师说。
“我知道你知道我在这里,你就没想过来找我?”
“我为什么要找你?”他这句话虽然简单,却让利亚姆一时间无法开口。
利亚姆抽起烟来,兀自笑了一声,敲了敲手里的打火机,问:“你所说的度假就是离我远远的咯?”
“正是如此。”
“你知道吗?我已经帮你完成一大半了。用不着多久,我就会被所有这些你乐意去的地方拒之门外。算了,我也不屑于和你们这些家伙在一起浪费时间,只有傻子才会在这种地方开订婚派对。”利亚姆已将身体朝向了诺尔,而不只是带有企图地朝他窥探,他从来都不喜欢那样。
“我也没指望过你充当什么道德牌面。”诺尔讥笑着说道,没有看他。
“喝你的破酒吧。”利亚姆意犹未尽,又骂了一句更难听的,起身走了。
他的离去并未给诺尔带来任何影响,就像一个任性的小孩甩下大人离开,作为局外人不管怎样看都是这样的。诺尔自然也乐意扮演那个清醒理智的大人形象,甚至没有像以前那样耸肩。
“你知道他会生气离开,你故意那么说的。”调酒师对他说。
“他老这样。”
“为什么不去找他?”
“拜托,为什么你也这样问我?我经常和他出现在同一家俱乐部,他可没有找过我。”
“也许是因为他等着你去找他。”
“那天永远不会来的。”
调酒师难以理解他所说的话,摇了摇头,说:“我认为你把事情搞复杂了。”
“我和他之间没有什么事。”
“你大概是忘记了从前你在我这里喝醉之后,和我说的那些话。”
“不要把那些话放在心上。”
“可你是在乎他的,对吗?”
“我当然在乎他,他是我的主唱。”
“可他也是你的兄弟,你的朋友,这是你说的。”
诺尔仰起头,把剩下的酒一股脑喝完,依然攥着手中的空杯,声音坚定地说:“我百分之百肯定,总有一天,他会成为我离开乐队的理由。”
“如果那一天来了,你会如何看待他?”
“我不会怎么看待他。我什么也不会做,就会碾碎他的希望。”
“未免太绝了吧。”
他与他对视,眼睛里没有一丝虚假或逞强的成分,反而布满了冷酷的锐光,让他难以相信他所说的不是他长久以来内心所想的。
“如果走到了那一步,是他逼我的。”
-
利亚姆钻进出租车里,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夏天已经结束了,到处还是开足了冷气,那让他不舒服。他宁愿随便坐在一张油漆斑驳的长椅上晒会太阳,看小孩追逐、放风筝,或者看小混混躲躲闪闪地交易毒品,让他想起并没有很远逝去的自己。只可惜阴云密布,太阳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无法给他带来温暖。
他想着车站里播报下一班次火车编号和到站时间的声音,因为他根本无法拒绝,他相信这是他内心的召唤,而他向来难以抵挡这种召唤。他坐什么车都喜欢一边和车里的人交谈,一边看车窗外的风景,不管他已经对那些风景多么熟悉。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的脸上被镀上一层虚弱的白光,照得他睫毛根处几乎是透明的,像蒲公英。他眼睛里的颜色是淡蓝,是一块蓝色的颜料在清澈的水里晕染开化为蝉翼的蓝。如果人的情绪能反映到瞳孔里,此刻也无需更替。
他一直都讨厌夏天。即使在炎热的夏天,他也无法摆脱繁重的活计,一天到晚都浸湿在自己的汗水里,所以他时常偷懒,躲进郁郁葱葱的大树下的阴影里睡懒觉。他细杆一样的身材从未变得强壮起来,苍白的皮肤总是被晒得一片红色,到了晚上刺痛得难以入眠,被打扰到的诺尔为这件事和他的争吵已经不计其数。他讨厌夏天,讨厌睡觉,讨厌诺尔。他恨不得能从哪里获得一件宝物把这三样东西全都消灭掉。
由于经常旷工,他很少得到完整的薪资,甚至常常颗粒无收。他的声誉在那座熟人城市也一塌糊涂,没有哪个雇主愿意把他推荐给别人。他自己却不在乎,有工作就做,没有工作就游手好闲。没有衣服就穿偷来的衣服,没有唱片就从唱片店偷来几张,日子总是过得下去。现在他的钱能买下唱片店所有的唱片,他却不怎么爱听了。他想和他一起听,和他一起讨论,和他一起喜欢或者讨厌。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些过去他们常常做的事情如今令他厌烦。
Peggy爱说一句话,“人心都是肉长的”。他知道他的心是,诺尔的心恐怕是石头做的(Made of Stone)。他早早知道了这些,还是选择了早早地信任他。
他想着诺尔昨晚说的那些话,在出租车里睡着了。
在短暂的睡眠里,他梦到了石玫瑰的一首歌,梦到了陪自己一起听的诺尔。他穿着那件母亲织成的肥大毛衣,脖子和下巴都淹没在毛茸茸的衣领里,低头认真地按着琴弦,完整地弹出那首曲子的旋律。而他从那个时候起就想成为他的歌手了。
他迷迷糊糊地下了车,还忘了给司机钱,走出几步之后听到司机在车里恼怒地喊他。他把口袋里的钱从窗口扔了进去,顺便扔了一个中指,他不知道的是那些钱是他身上仅有的了。他裹紧了了大衣,把手臂抱在胸前,眯起眼睛抬头望向那朦胧而遥远的光点,就那么站着盯了一会,然后观察身边的行人。
形形色色的人从他身边经过,在这座容身于拥挤世界里的拥挤城市,每一条路上都行走着很多的人,有的打着电话,有的与身边的人交谈,有的形单影只。他从前会想,就是这些人出现在他们的演唱会,就是这些人挥舞着旌旗呐喊他们的名字。而实际上,他与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也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也有他的亲人,他的朋友,他在意的人。只不过他最在意的那个人,似乎不怎么在意他罢了。
“去他的。”他骂了一句,大步向前走了。
-
“你到底看到他人了吗?”
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向狭小的窗口探出头,焦急地问售票员。
“我哪知道你弟弟长什么样。”售票员漠不关心地说,“你去找警察问吧,别妨碍我工作。”
年轻人摸了一把鼻子下端,泄气地朝四周望了一圈,不安地踱着步,复又挤到窗口去,“他脸上应该带伤,他走之前和别人打了一架,拜托了,我只是想知道他去了哪。”
“那你更应该去找警察问了。”
“他一定是来到这里买了张车票走了,如果你告诉我他去了哪里,我说不定还来得及去找他。”
“他是精神有问题吗?”
“对,不是,他精神很正常,就是脑子不太好使。”他说得口干舌燥,一滴汗水从他额角跌落,他不停地舔着下唇,但依然充满期盼地问着,“他和我长得差不多,我们是兄弟。你再仔细想想?”
售票员瞪着这个不死心的年轻人,最后干巴巴地说:“他去伦敦了,还有十五分钟发车。”
“他去了哪个站台?”
售票员冷漠地抬起手,示意他看挂在墙上的电子牌,上面列着每班火车的详尽信息。
他推搡开拖着行李箱的乘客,挤到电子牌旁边,伸长脖子看清即将开往伦敦那辆火车的信息,拔腿跑走了。
夏季炎热的太阳将滚烫的温度毫无保留地照耀在站台和站台上焦急等待的人们的身上,轨道上的反光就像银色的链条,轻易地在人的眼皮里留下印记。诺尔跑到他寻找的站台上时,已经大汗淋漓,额头和发际上泛着晶莹的水光。他放慢了步速,放松了拳头,嘴上和心里都咒骂着利亚姆的名字,唯一希望的却是能够见到他。
最终,他看到他坐在站台边缘阴影里的位置,肩膀塌陷着,显露出垂头丧气的样子,身上什么也没带。
他毫不客气地踢了他一脚,毫不克制话语中的怒火:“你在这里干什么?”
利亚姆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站起来的意思,闷闷地说:“我要去伦敦。”
“你去个屁的伦敦。你身上的钱加起来能超过十块钱我就放你走。”
他不为所动,没有说话,乱糟糟的头发间隐约看得见暗红的血色。
“你给我站起来。”
“找我做什么?”
“你妈让我来找你,要不是她,老子才懒得来呢。”诺尔说着,脱掉了身上湿漉漉的廉价衬衫,又踢了他一脚,干脆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要么说你傻逼呢,你看有人理那个疯子吗?你只需要干好你的活,老老实实拿钱,干完走人就行了。听说他出生之后有一分钟没呼吸,能活下来也是他妈的奇迹,你就不要指望能像和正常人对话一样和他对话了。你再忍几天,干完这活,就不用见到他了。你干嘛和他打架?这样你俩都被踢出来了,什么钱也拿不到了。”
利亚姆还是没有说话,两只手握在一起,目光执着地盯着前方。
“你挣的钱还不够给他住院费的。脸转过来让我看看。”
利亚姆却听从了他的这句话,把脸朝向他。他那时常被夸赞的漂亮眼睛被打成了乌青色,像只成熟后掉在地上裂开的黑李子。伤口像锋利而不长眼的雨脚打在他的脸上,有的贯穿着他挺翘的鼻梁,裂口从山峦的一边爬到了另一边,血滴落到他同样破裂的嘴唇上,就以小小的圆形凝固在了那里,显出明暗不同的红色。诺尔就像鞠躬尽瘁的雕塑家,愁容满面地望着自己被重力摧残的作品,却不哀叹出来。
“我就知道那个售票员他娘的在骗我。被揍成这样还敢卖给你票。”诺尔左手呈杯状托住他称不上完好的下巴和脸颊,用口袋里的手绢擦着他脸上的血。
“我要去伦敦。”
“去个屁。”
“我要去伦敦。”
“别逼我抽你。”诺尔威胁地抬起了一只手。
诺尔忘记不了他为利亚姆擦拭淤青的眼眶周围的血时,从他蓝眼睛里滚出来的那滴浑圆的泪水,犹如从一片不见底的汪洋之中逃离的至纯至真的浪花。它一下子就无声无息地被他手里那块丝绸吸干了,如果不是他定睛看到那块指甲壳大小的泪渍,他还以为那只是某种幻象。
利亚姆伸出手,握住了他的小臂。
“为什么会这样?这些破事为什么会发生?”
“好啦,别发疯了。”
从他紧咬的牙齿间迸出了模糊不清的呜咽声。
“你不能每次抽风就要往火车站跑,你跑不掉的。”
“我不想呆在这里了,我想离这远远的,我想离你们每个人远远的。”
诺尔把沾了血污的手绢扔到他身上,也看向了火车即将抵达的空荡荡的轨道。
“说实话我是一点都不在乎你的,但妈妈在乎。”
“下次不要来找我了。”
“行,你够硬汉,我不找你。”
利亚姆听了他这话,心里有些着急起来,一时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们可以一起走。”
“别开玩笑了。我们去伦敦住哪?住大街吗?”
“我知道有一个地方。”
“有时候我真想扇你一巴掌。”
“我知道你怎么想的,你觉得我自不量力。”
“如果你只是有这些想法,我不怪你,因为所有人都年轻过,都可以犯蠢,但是你不能真的去做这些事。总有人需要承担代价,如果不是你,就是我。我已经懒得给你收拾烂摊子了。如果你今天去了伦敦,我就不再是你的哥哥了。”
面对他这句用滥了的严厉批评,利亚姆说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你知道吗?我一直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
诺尔看着他,张开了嘴巴,可是最终没有发出声音来。
“如果以后你有了房子,那可以也是我的家吗?”
“也许吧。”
他们分享着诺尔身上仅有的一根烟,你一口我一口地抽着,揉皱的香烟从他的手指流转到他的手指,直到那辆红皮火车从他们被热浪烧灼的眼前喘着粗气停了下来。
Now
“他在哪?”
“……你说谁?”
“别跟我装傻。我找利亚姆。”
“哦哦,他在楼上,你得从钢琴旁边那扇门走出去,然后走外面的楼梯。”
“行。”
他按照那人说的,从低矮的玻璃门外面生锈而陡峭的楼梯往上走,走的时候整个楼梯都在颤抖。他低下头,注意到脚下踩的一些台阶上面有用白漆喷成的斑驳字样,随着他向上走,他逐个看到了“LG”、“Live Forever”、“Man City”、“Love”和“Brothers”,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难看的鬼脸。他最后走到了一扇门前,用了一些力气才把它打开。
燃烧的大麻的味道充满了他的鼻腔,空中还有几缕纺织线一样的青蓝色烟留恋地停滞着,除此之外,他分辨得出他的味道,尽管他也时常觉得这很荒唐,但他的确,从很久以前就具备这样的能力了。
利亚姆躺在那张铺着印花被单的床上,已经睡熟了。他是穿着衣服睡着的,鞋子都没脱,头歪向一边,嘴唇张开露出虫蛀的牙齿,发出不轻不响的鼻息声。
他脸上的阴云并没有消散,只是眉头不再紧皱了。他在床边的一张似乎是废料做成的粗糙木凳上坐了下来,静静地看了他一会。
桌子上的外卖盒还散发着味道,烟灰缸里堆积的烟头还没有完全咽气,电视机旁边的鱼缸里冒出咕嘟咕嘟的气泡声。也只有他能长久地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他想。他嘴里发出一声咕哝,滚到了床的另一边,正对着他,如果他睁开了眼睛,就会看到他也在看着他。
诺尔宁愿把这当作一场梦游,而不是真实发生的一件事。他打开了窗户,让新鲜的空气涌入了沉闷的室内,然后趴在那,看了一会外面天空浓郁的日落,还有楼下玩水枪的孩子们。
-
利亚姆舒舒服服地做了一场梦,尽管他还在睡梦中时就把它给忘了。他醒来后没多久,就看到了诺尔留在桌子上的火车票和一张十元钞票。那车票是开往曼彻斯特的,从下午三点到五点。
火车票下还有一张便签,上面只写着一句话:
“下次别说我不喜欢你了。
NG”
他盯着那行字,用手捂住脸,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