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的动力理论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是把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超我、自我

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低层次,是人的原始的无意识本能,特别是性本能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人的各种生理需要。它遵循快乐的原则,寻求直接的满足,而不顾社会现实是否有实现的可能。

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次,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儿啦,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它遵循道德的原则,是道德化了的自我,起着一直本我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以及追求完善境界的作用。

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次,是在本我的冲动与实现本我的环境条件之间的冲突,逐渐发展起来的。它在本我和超我之间起着调节作用,一方面要尽量满足本我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的约束。它遵循的是现实性的原则。

人格结构中的三个层次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各尽其责,分别代表着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反映人的生物本能,按快了的原则行事,是原始的人,自我寻求在环境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让本能冲动能够得到满足,是人格的执行者,按现实的原则行事,是现实的人,超我追求完美,代表了人的社会性,按道德的原则行事,是道德的人,当三者处于协调的状态时,人格表现出一种健康的状况。当三者发生冲突且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导致心理疾病。

佛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的动力理论把原始的无意识冲动当做心理活动的动力,在一个时期内影响非常广,也非常深刻,但这种理论否定了人的社会属性,把人格看做是由遗传决定的,有失偏颇。收到广泛之一,包括他的追随者的质疑。后来有人修正他的观点,出现了新精神分析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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