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随笔

今天突然想到了一些,就写了这篇随笔,内容会很杂乱。

一、所谓公众人物

其实就公众人物来说,不应该因为这个标签而使得他们个人隐私权与普通公众不同。

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言行举止,的确会对关注他们的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他们只需要在自己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时候,才需要一丝不苟的遵守那些所谓约定俗成的规矩。虽说君子慎独,但又有谁能说,成为公众人物的人就一定要是君子呢?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他们在人前尽力约束自己,在私下里发泄自己的欲望无可厚非,只要不违法,不违规。可以说,作为公众人物,做到这样就已经可以了。但总会有狗仔队,或者说花边新闻记者,总是想着揭露他们的私生活来制造新闻。我觉得,如果因为这种事情对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发新闻的记者才应该负主要责任。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一个问题——舆论监督(随笔嘛,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当初有个案例,是有关公众人物上诉自己被侵犯隐私权的,名字我忘记了。这案子最后的判决是,那个人作为公众人物,言行理应受到舆论监督,所以相对于普通公民,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被相应的削弱了。

但这里有个关键点,这个人是作为从政人员拥有公众人物的身份的。从政人员,不光是他们在公众面前的言行有影响力。他们在幕后的行为也会影响到国家政治体系的运转,从而造成巨大影响。他们受舆论监督是应该的。但还有一类人,是通过影视、音乐进入公众视野的。虽然这些人中不乏一些道德崇高的人民艺术家,但这其中还有一部分人只能被称之为戏子。戏子逢场作戏,明面一套,背地一套,不能指望他们在私下里有多么严于律己不是?何必把他们的私生活普露出来呢?他们的影响力也只存在于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候,私下的行为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影响,难道也有必要接受舆论监督吗?我可不想每天打开微博看到的都是些戏子家事。

二、所谓约定俗成的规矩

约定俗成,就是大家伙儿都认为该这样,就把它定成了规矩。典型的案例就是:成语——众人皆说,成之于语,故成语。简短的成语背后都有一长段文字支撑,甚至是一个故事。所以成语的解释有时候不是它字面上的意思。虽然成语的使用使得在短小的文字上能够承载更多的信息,但对于不熟悉成语的人来说,只会增加理解上的负担。也就是说,约定俗成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也不一定是对的。

约定俗成存在得最普遍的地方,就是江湖规矩。古代跑江湖的人,为了各自利益不产生冲突,选出德高望重的人订一套规矩,大家都守着这套规矩来。这种现象一直沿袭到现在,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要定规矩。但这些规矩都是为利益而定的,偏向于制定者,对于没有话语权的人来说是不友好的。当然,对于圈外的人来说就更不友好了,所以这些规矩只是些流传于圈内的  不成文  的规矩。

为什么要突出“不成文”这三个字呢?规矩里的条例,其实是普适的是非观,是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能立成条文记载的规矩,都是能摆在明面的,成熟的,绝大多数人都愿意承认的,尽管成文的规矩里仍旧有不足的地方。但是不成文的规矩,却是不成熟的。它是期望被遵守的,但总有人不认同他,即使不遵守,也没有能够确切定错的理由。

虽然说了这么多,但是还是没有说出我想表达的意思,不过写不下去了,随便结个尾吧。

约定俗成的规矩,是普适的是非观。虽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但不一定是对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显露出不足。即使是由全国人大投票订立 的法律条文,也有多个版本的修正案,才有了现在的较为完善的司法体系(完善是不可能完善的,缺陷永远存在,只能是较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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