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后的850天:真正的可怕,是试图假装平静的水面

2016年5月,满洲里的13岁初一女生胡云企图自杀。

原因是被校园暴力团伙胁迫,一个月内被三名男子性侵六次,其中有52岁的原满洲里市人大代表石学和。

警方介入后,发现除胡云外,还有另外四个初中女孩受害。

两年多来,除了法庭的例行环节,被告中没有任何一人联系过女孩们的家人表示歉意。

案件一年后判决,石学和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男子犯强奸罪,获有期徒刑9年和5年;五名胁迫人犯组织卖淫罪,获有期徒刑5年至15年。

2018年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原告和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10月30日上午,胡云爸的银行卡里收到32793元,这是案件发生近两年半后,他第一次拿到赔偿款。

胡云爸说,案子是判了,他们有期也好无期也罢,“我们家都是无期”。

胡云爸爸对媒体说“你就写,被性侵后的850天。”

案件发生后的850天里,他们中有人还在抵抗,有人别别扭扭地向前走,有人已不再有太多感觉。

而这桩曾轰动一时的少女性侵案尚余音未消。

 01 

性侵很可怕,性侵后的沉默、放任,甚至谩骂声出现在受害者身上,比性侵本身更可怕。

尤其,当你急需慰藉时,至亲的语言攻击往往是最致命的。

妈,我们家邻居隔壁那个男的老是摸我”

 “你怎么不多穿点,你穿得跟‘妓’似的,你不活该吗?”

某一天,女孩试图向妈妈第二次“发声”。

女孩的母亲,未等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把话说完,便开始恶言相向,显然,她第二次求助的企图被轻易击碎了。

语言暴力,最能伤人于无情,更何况是来自自己最亲的人。

 02 

某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女孩下班后独自骑车回家,路上想上厕所,刚好路过一个公共厕所,急忙跑了进去。

刚蹲下来,发现三番两次被人推门,女孩以为是急着上厕所的女同胞,便告知“里面有人”。

当她站起来提裤子的时候,发现对面站着一个拿着钢刀的男人,手里的刀直直地指着女孩的肚子。

好在最好女孩机智,将伤害降低到最小,没被坏人侵犯,只是受了伤。

最后,女孩在路人的帮助下报了警。

回到家,女孩惊魂未定,母亲发现异常,急忙问原因。

女孩刚将刚才的事复述了一遍,谁料母亲反手就是一巴掌一斤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

“你有病啊,大半夜在外面上厕所不回家!不要脸,穿的那么少!”

当时女孩穿的是里面一套西装工服,外面是羽绒服。

而母亲却责怪自己的女儿“穿得太少( 骚)。

潜台词当然是说,正是你衣着暴露,引人犯罪,咎由自取。

那么,穿的少,就活该被人侵犯吗?

青春期,家长常常告诫女孩“苍蝇不叮无缝蛋”。

事实上,想侵犯你的人并不在乎你穿什么。

 03 

想起鲁迅的一句名言: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前段时间,湖南农大图书馆因贴出一条“规定”而引发热议:

要求女生“不得穿背心、吊带裙等露背装,短过50公分的短裤、短裙,以及后跟不带袢的拖鞋入馆。”

图书馆回应:担心穿着超短裤、露背装的女性对馆内的男同学带来性骚扰,影响学习秩序与氛围。

其言下之意就是:你穿得少,对我是性骚扰。

 04 

为什么性侵的受害者总会受到那么多的指责?

一种观点是,人们说受害者的不是,是出于男权社会下“贞操观念”的集体无意识。

强奸罪的设立,最初不是为了保护女性、而是为了保护男性的生育权,即当人们谴责被性侵的女性时,其实是在谴责:这个女性没能保护好他丈夫或潜在丈夫的财产(也就是她本身的贞操)。

所以即便到了现在,一个男性被女性性侵,就会给人“这个男的拿到一笔财产、赚到了”的印象。

要是这个女性还是个美女,被强奸的男性不但不会让人同情,甚至会叫人“嫉妒”。

也因为女性被当做男性财产的潜在观念,一个性工作者遭到性侵,和一个待嫁的新娘遭到性侵,所引发的同情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而“女性被女性性侵”连犯罪都称不上。

想起昨天上热搜的“高三儿子宿舍现安全套,爸爸五雷轰顶,心理老师:应该高兴”事件。

杭州一位爸爸发帖求助:在读高三儿子的柜子里发现开了封的成人用品,怎么办?

一所重点高中的心理老师朱老师说:“这位在网上发帖求助的爸爸,知道儿子有了女朋友,他应该感到高兴,说明儿子的保护意识和卫生意识都不错。

这件事我支持心理老师。

都高三的男人了,儿子具有保护意识和卫生意识,确实应该高兴。

当然,不喜欢孩子早恋,那是另一回事。

中国的孩子性教育启蒙较晚,与父母关系极大。

父母对孩子的性教育极为重要。

对待两性关系,我赞成有些专家的观点:对男孩,家长一定要告诉他负责任,并且要尊重女性。负不了责任,千万不要随便伤害女孩。对女孩,家长一定告诉她要自重,保护好自己。你不自爱,没人爱你。

 05 

最后,回归视频中女孩被性侵的话题。

女孩两次告知母亲自己受侵犯,事后母亲对待她的态度堪称范本。

第一次告知,指责,谩骂,或许可以理解为母亲对未成年孩子言语上的可信度。

第二次告知,依然是指责、谩骂,甚至巴掌。

“让你不要穿这么少,穿这么少给谁看!你说你是不是活该?”

在伤害已经铸成的情况下,本应善待、安慰,早日让伤口愈合,这位母亲的做法却是伤上加伤,把受伤的女儿连同一起钉上耻辱柱。

是啊,在教育这条道路上,人们一直在教育女孩们不要被侵犯,而不去教育男孩们不要去做这样的事,人们一直在教育女孩们该如何自保,而不去教育男孩们该如何去尊重。

要知道,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不会一味要求女孩裹紧自己的身体,而男人们可以像猎人般四处狩猎。

最后,愿每一个折翼的天使都努力将自己修炼成更加独立、完整且强大的人,这比什么都重要。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碍眼的东西实在太多,难听的声音也实在太多。你的人生不需活在你看不顺眼、听不顺耳的喧嚣里。

也愿每一个人都学会尊重,因为尊重,是你生而为人的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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