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底薪5000,奖金34000,为啥会扣除3000多的个税?
解答:
工资加奖金,达到了3.9万元,这个收入已经不低了,如果全年平均每月都在这个水平,年薪也在50万元了。
如果扣除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税率最高可能达到30%,所以现在扣了3000多的个税,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问题2:股权私募基金分配时代缴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可以申请个税手续费返还2%,这笔返还手续费是否要分配给LP?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因此,对于有限合伙中的LP,主要承担管理责任,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也是LP在具体经办,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以及61号规定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等。
问题3:有形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税率不一样?为什么不一样?
解答:
为了避免有人利用“以租代售”来避税,所以租赁的税率在正常情况下,需要保持与销售一样的税率。因此,有形动产的租赁和销售的税率是一致的,不动产的租赁与销售的税率是一致的。
因此,您的问题实际上就变成了:为什么有形动产和不动产销售的税率不一样?
不动产销售属于营改增的范围,在营改增的时候为了保持改革前后税负不发生太大的变动,经过测算确定了不动产销售适用低税率。后来连续多次的增值税税率变动与降低,所有税率都是依次调低,但是位置还是没有变化。所以,现在有形动产销售和租赁税率是13%,而不动产销售和租赁的税率是9%。
问题4:煤矿采区开拓的工资材料劳务费用可以计入递延资产吗?
解答:
递延资产有时又被称为递延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它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比有其共同点;都是受益期跨越未来若干个会计期间,其价值逐步转移到未来各期的费用中。
煤矿采区开拓的工资材料劳务费用,是为煤矿资产以后开采而发生的费用,如果受益期限超过一年的,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预计的受益期限内进行合理摊销。
问题5: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解答:
自产农产品,是一个非常大范围,也只有符合税法规定范围内的才能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以上农、林、牧、渔业项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不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
涉及到农产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可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的详细规定。
问题6:五金建材店能开服务安装发票不?
解答:
只要是实际发生的安装劳务,是可以据实开具发票。如果长期发生该类业务,最好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问题7:实习生工资扣税标准是什么?
解答:
实习生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实务中有两种情况:1.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2.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因此,从2020年7月1日起,实习生取得实习工资,无论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都是可以税前扣除5000元/月,大大的减少了实习生扣税的负担,以及后续汇算退税的繁琐。
问题8:公司汽车按分红转给股东账务怎么处理 ?
补充:
账务怎么处理呀
解答:
公司将非货币性资产用于股东分红,需要视同销售,个人股东在取得分红时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6万元
累计折旧 10万元
贷:固定资产 26万元
2.企业做出分红决定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3.汽车用于分红视同销售
借:应付股利 20万元
其他应收款-xx股东(现金交回个税,则有,否则无)
贷:固定资产清理 16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分配额*20%计算)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
问题9:注销公司对母公司有应付未付款项及应收未收款项,已分别计入营业外收支,这部分营业外支出需要纳税调增吗?
这一部分营业外收入大于营业外支出。
解答:
话分两头说。
1、准备注销的子公司
由于企业准备注销,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进行清算程序,企业所得税申报也是按照清算所得进行申报。企业进入清算后,无论是会计核算,还是税务处理,都是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处理,因此清算所得申报过程中,没有“纳税调整”之说,既不会有纳税调增,也不会有纳税调减。因为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对于债权与债务,根据实际收付情况,直接确认为所得或损失,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都一样(如会计前期计提有坏账准备除外)。
2、作为股东与债权人的母公司
作为股东与债权人的母公司具有双重身份,如果子公司注销后收回的款项低于投资成本的,为投资损失;高于投资成本的,为投资收益。
投资损失,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留档备查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需要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发布)等进行收集与准备。
如果是投资收益,符合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免税政策的,可以享受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