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电影中的第一个暖男

在昨天之前,我应该只看过《蒂凡尼的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简称BAT)一次,什么时间,不记得了。当时看完后,印象深刻的应该除了女主的时尚没有其他。不知为什么又想起来复习,这一次说来也奇怪,男主一登场便把我迷住了。

  
她叫Holly Golightly,一个有着惨淡过去并一心向往奢华生活的交际花。他叫Paul Varjak,一个被富有女人包养的籍籍无名的小作家。两颗卑微的心,却交绘出了一幅最罗曼蒂克的画作。
  
初识。Paul第一次和Holly认识是去Holly家借电话,他刚刚搬进同一个公寓,而这个满脸倦容困意穿着宽大睡衣粗枝大叶丢三落四快人快语却有着靓丽容颜的姑娘反倒让Paul觉得十分有趣,包括她养的那只无名猫咪。他有兴趣地看着她梳妆打扮,看着她自顾不暇地唠叨,听着她奇奇怪怪的长篇大论(她居然要去一个叫Sing Sing的监狱看人),直到她美得如同梦中人一样散发着光晕打开房门出现在他眼前的那一瞬。毫无疑问,第一次见面的Paul和Holly已经互相对对方产生了好奇与好感,这一点从Paul看到Holly光彩四射地换装完毕和Holly看到包养Paul的贵妇2-E时的表情上就能略知一二。
  
夜宿。Holly为躲避骚扰她的男人而爬到了楼上Paul的窗口,却无意间看到了沉睡中的Paul和留下钱走人的2-E。这个不管不顾的姑娘干脆跳进了Paul的公寓。好像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对完全没有任何陌生感的男女,仿佛他们之前已经认识,而那种亲密和信任则像与生俱来的一样。当然,这就是浪漫爱情片的底色调。Holly固执地说Paul像她的兄弟Fred,所以坚持称Paul为Fred。她对他天然地感到亲切和亲近,甚至提出钻进他的被窝彼此搂着像朋友一样睡一会。他也一样,面对这个调皮任性不羁如野马般的女孩,他似乎完全失去了say no的能力(他对她的挖苦都全盘接受,更不用说经典镜头之一:从窗户探头凝望她弹唱《月亮河》了)。当然,她一定十分美。当然,我忘了补充一句,他十分英俊。
  
送夫。说Holly粗心,但她又十分乖巧,因为夜宿中无缘无故生气跑走,她居然给Paul写了道歉卡片还送了小礼物——他写作用的打字机需要的色带。而在一个无意间,Paul发现有人跟踪他,这个人居然是Holly的丈夫——她在14岁时嫁的丈夫。非常明显,当Paul知道真相并亲眼看到Holly的丈夫与她重逢时欢喜地一把将她抱起,他脸上的抑郁已经是阴云密布了。Holly已经不是过去的小女孩了,她求Paul陪她一起劝走她的丈夫,在车站送别时,也许因为时过境迁,也许因为自己的境遇纠结,她潸然泪下。
  
释放。Holly在最无助的时候总是想到求助Paul,在车站告别后,他陪她在心情最差的时候一起买醉。而在心情好的时候,Paul最愿意分享的人却也是Holly。他说他的一个作品卖了50美元,可以带她出去好好玩玩。这是他们最肆意快乐的一天,他们说要去做彼此没做过的事。他们去了Tiffany's——这是她最爱的地方,她不要求他为她买礼物,而他将一盒Cracker Jack里的中奖小礼——一枚戒指拿出来刻了她的名字。他们做了Holly从没做过的事——去公共图书馆,她让他在自己出过的唯一一本书上签名。他们做了Paul从没做过的事——从小商店随便偷点东西。当他们各自戴着偷来的猫狗面具一路大笑着跑回家时,爱情,已经根深蒂固地在彼此心里扎下了根。
  
裂痕。我喜欢Paul这个角色,哪怕是被人包养,在爱情面前,他却依然表现得磊落与豁达。首先是和2-E摊牌,再大的诱惑甚至侮辱也无所谓,总之就是一刀两断。然而一腔热情换来的并非是同样什么都可以豁出去的Holly。在爱情和富贵面前,Holly选择了后者。她依然选择远嫁南美富豪。也许她苦过,也许她有难言之隐,但富贵梦,是她一直可望而不可及的,所以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她的脚步,她说她就是这样的人。Paul做了什么,表白做了,试图挽回做了,阻止拜金女为钱做婚约交易也做了,最后能做的只有祝福,然后搬出这栋公寓(既然已经和2-E了断,房子也没有住下去的必要)。
  
雨中。如果你要HE,那么这个爱情片就需要一个转机。在BAT里,这个转机就是Holly的短暂被捕。误会也好,愚蠢也好,这个被捕让Holly丧失了攀高枝的机会。已经大度地送别过的Paul依然在为让Holly重获自由而奔走。最后的最后,在计程车上,Holly得知南美富豪已经不再遵守婚约后依然执意前往巴西,她甚至赶走了自己心爱的无名猫咪,此时的Holly如同一个走进死胡同的困兽不撞南墙不回头。而此刻,纽约街头大雨滂沱。刹那间,Holly心乱如麻,爱情,野心,自我挫败感一起向她袭来。她倔强地再次拒绝了Paul的表白。之后就是全片最为经典的场景之一——Paul对Holly的斥责:You know what's wrong with you, Miss Whoever-you-are? You're chicken, you've got no guts. You're afraid to stick out your chin and say, "Okay, life's a fact, people do fall in love, people do belong to each other, because that's the only chance anybody's got for real happiness." You call yourself a free spirit, a "wild thing," and you're terrified somebody's gonna stick you in a cage. Well baby, you're already in that cage. You built it yourself. And it's not bounded in the west by Tulip, Texas, or in the east by Somali-land. It's wherever you go. Because no matter where you run, you just end up running into yourself. 不难想象,最后一幕的到来——被醍醐灌顶的Holly跳出出租车追上Paul,大雨之下被浇淋成落汤鸡样的两人四目对望,而笑意则如雨花溅落。当然,还有被找回来抱在怀里的猫咪。这是个明显不同于原著的结局,依我看,也未见得不好。
  
BAT之出名一直因为女主扮演者Audrey Hepburn的大名,我并不太喜欢Audrey Hepburn的戏,在我看来,她演的痕迹就如同她的美颜一般一眼可观之,而女主这演的痕迹却恰巧被男主Paul的扮演者George Peppard用最巧妙最轻描淡写也是最聪明的表演方式抵消了。George Peppard的表演看似风轻云淡,但实则非常自然放松也非常到位,喜怒哀乐甚至连沉默都不露一丝尴尬地浑然天成。这是George Peppard最为知名的一次银幕亮相,在出演BAT前他甚至还没有接过主角的角色,而在BAT之后,他开始将目光转向另外一类角色——铁血英雄。铁血与柔情在这个男人扮演的两类角色身上构成了一道迷人的光环,而人们印象中最绚丽的似乎永远都是BAT里的Paul Varjak。George Peppard将这个因受困于钱财而不得不受贵妇包养却对写作情有独钟的小作家演得丝丝入扣,一如他对女主的爱护怜惜,对爱情的勇敢达观。这个集合英俊与优雅于一身的理想人物,实属梦中(无怪乎有人戏称George Peppard扮演的Paul Varjak是好莱坞电影中暖男的开山鼻祖,我好像也是第一次发现烟不离手的男人原来可以如此有魅力)。据称原著作者Truman Capote本来想让他中意的梦露扮演女主,而导演Blake Edwards本来希望硬汉Steve McQueen扮演男主,很难想象,如果BAT的男女主角换成这两人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Audrey Hepburn生于1929年,逝于1993年。George Peppard生于1928年,逝于1994年。Breakfast at Tiffany's于1961年公映。那一年,她32岁,他33岁。


原文链接http://movie.douban.com/review/749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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