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弈论看中美贸易战

现代社会,听到最多的就是合作,竞争, 双赢啊这些词汇。
但这些词背后都还有个“博弈”。
因为不管是合作,还是竞争,背后都有一个深度的决策系统。

其实商业合作中的博弈分为两种:

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其他参与者谈判达成协议或形成联盟,其结果对联盟方均有利;
而非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在行动选择时无法达成约束性的协议。人们分工与交换的经济活动以及做出妥协,以达到纳什均衡。

经典的囚徒困境如下:  
警方逮捕A、B两名嫌疑犯,但没有足够证据指控二人入罪。
于是警方分开囚禁嫌疑犯,分别和二人见面,并向双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选择:
若一人认罪并作证检举对方(相关术语称“背叛”对方),而对方保持沉默,此人将即时获释,沉默者将判监10年。
若二人都保持沉默(相关术语称互相“合作”),则二人同样判监半年。
若二人都互相检举(互相“背叛”),则二人同样判监2年。

用表格概述如下:


经典的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假定每个参与者(即“囚徒”)都是利己的,即都寻求最大自身利益,而不关心另一参与者的利益。
就个人的理性选择而言,揭发对方所得刑期,总比沉默要来得低。

因为:
背叛对方的最好结果是无罪释放,最坏的结果是判监5年
而沉默的最好结果结果是判监2年,最坏的结果是判监10年

那再来引申到商业中:他俩都是所谓的“商人”。也就是说,他们每个人做出的决策,都会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这个“游戏”中,如果某人的选择是不提供资源,那么我们把他的选择叫做“合作”(意指他试图采取跟另一名商人合作的策略,当然他必须指望对方也合作,才能获益);如果某人选择了竞争,那么我们把他的这个选择称作“背叛”

商业中的囚徒困境

所以,如果从理性而言,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会关心对方。因此,第一本能的会选择竞争。

但商业中不像罪犯,他们不能沟通。商业竞争中,双方完全可以随时进行坐下来谈判。商讨最优对策。

在目前商业中同质化竞争越来越严重的今天,不可避免。 尤其针对服务类电商,现对于用户来说,需求服务的次数是固定的,选择了在这里吃饭,同时就不能选择去另外一处吃饭;我选择骑摩拜,我就不同时再选择骑小黄车;我打了滴滴我同时就不坐快的。;再例如滴滴和快的最后选择合体,再例如OFO和摩拜大战最后一方可能会放弃。

所以A,B两人商量的考虑前提是, 共同合作获得利益是否更大, 共同竞争的损失是否减小?

总之,A,B如果一个进攻,另一个不选择对他开放共享的话,两者显然会失衡。

那么其实基本算法,可以确定为。当在商业中,我们基本总结出面对非零和的博弈的基本算法。
双方做出一致的选择,可能是最优解
谁先合作,另一方也是做出合作。
谁先进攻,另一方也是选择进攻。

进而我们可以衍生到中美博弈。


中美博弈

既然美国都选择战了,我们其实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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