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一"老赖"拒不腾房,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12月29日上午,文山市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和执行干警30多人,前往文山丽水龙庭小区强制腾退两间车库,本次强制执行并邀请了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一同参与现场监督。

据了解,这次强制腾退车库源于李某因借款合同纠纷等16件系列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以权利人向文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9月5日,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所有位于文山丽水龙庭小区的58-18、 58-19号两间车库进行查封,2019年9月3日续查封。并于2020年3月4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到2020年 3月20日、5月7日分别由买受人陆某、杨某以最高价总共30多万元胜出竞得。

期间,被执行人李某提出两次执行异议,文山市人民法院审查终结,驳回了李某的申请。并于2020年 12月1日在被执行人车库处张贴迁出公告,要求自行腾空车库,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李某仍然拒绝迁出。鉴于此,文山市人民法院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开展强制腾空并迁出李某两间车库行动。

2020年12月29日9时30分,执行法官和干警到达现场以后,按照预定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在现场,首先联系了开锁公司人员进行现场开锁,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过程依法、规范、透明,最终在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对车库实施腾房。

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郑彬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文山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今天在文山丽水龙庭小区依法强制执行李某某名下的财产,现已经执行完毕。

当天上午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该房屋强制执行后,现场将房屋依法移交给买受人陆某和杨某。

在强制腾房现场,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唐兴向记者介绍说,2021年文山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贯彻执行工作“一性两化”要求,在执行信息化、执行规范化的基础上,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从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从查询、冻结、扣划到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从罚款到司法拘留,直至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刑事责任,依法用活用好执行强制性措施。

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谭兴向

我院将加强执行奖励机制,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执行申请人依法优先分配,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案外人给予奖励。进一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联动格局,为提高全市诚信水平贡献执行力量。

|来源:文山市融媒第一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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