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普及“性同意法案”:瑞典号召夫妻做爱前签字画押

当“刘强东性侵门”告一段落,李国庆急不可耐的跳出来蹭热点,说“婚外性对老婆伤害低”,引起媒体集体讨伐。

此事发酵已严重影响当当网的声誉,当当网火速跟李国庆划清界限,并强烈谴责李国庆的此番言论。

12月25日,被施加了压力的李国庆在网上发出道歉声明,称自己的表达给大家尤其是女性带来了困扰,深表歉意。李国庆说他全文并没有倡导性开放。他的举例也是他婚前的性行为,而且对象也处于单身。而他的举例是提醒大家尊重对方,不要以爱的名义骗炮。

最后李国庆说:当今瑞典号召夫妻做爱前签字画押。

李国庆号召大家向瑞典学习,即使是约炮,也不要搞暗箱交易,一切要做到明处,合理合法。

“瑞典号召夫妻做爱前签字画押”这个说法是真的,它源于瑞典的“性同意法案”。

2018年7月份,瑞典实施“性行为同意法案”,按照法案精神,瑞典确实鼓励夫妻在做爱前签字画押。

很多网友感到匪夷所思,瑞典人是不是吃饱了撑的,竟然搞出如此稀奇古怪的法律?

其实搞“性同意法案”的并不只有瑞典一家,而且瑞典也不是先行者。

实际上,瑞典是欧洲第八个搞类似法案的国家和地区。

瑞典之前七个国家是:爱尔兰、英国、比利时、塞浦路斯、德国、冰岛、卢森堡。

在这些国家中,因为有此类法案制约,“非合意性交”等同于强奸。

什么是“非合意性交”?就是你要和其他人发生性行为,你必须征求到对方百分之百的同意,如果没有,你就涉嫌违法。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就是老夫老妻都不行。

有人说:不拒绝,不就表示同意吗?

不(NO),这是陈旧落后的观念了。

实际上,“性同意法案”的出台背景,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利用旧观念、旧法规来钻空子。

西班牙这几年就有一个典型案例,臭名昭著的“五狼轮奸案”。五个强奸犯钻了这个“不拒绝就表示同意”的空子,法院对他们的轻判,导致了西班牙全民声讨。

2016年7月7日,西班牙潘普洛纳奔牛节庆典期间,在市中心一栋建筑物中,五个成年男子将一位18岁女孩轮奸。

五个男子分别从26岁到30岁,其中两个军人,一个警察。

更为恶劣的行为是,其中的这个警察拍下了轮奸视频并上传到了互联网。

看起来是“证据确凿”的铁案,这个轮奸案怎么会陷入争议?

因为当时五个被告在法庭上异口同声宣称:他们无罪,他们冤枉,那个18岁的被害女子,和他们发生了性关系纯属自愿。

针对而且罪犯拍下的视频,被告律师提出,该女子在性行为过程中表现出“沉默而被动”的状态,应该是“表示同意”。

因为她没有任何反抗的迹象。

虽然检方建议法院给予每个被告22年零10个月有期徒刑,但五个被告最终被法院各自判了5至9年。

2016年的这个判决让一些检察官耿耿于怀,此类罪行本来最少应判20年以上……他们认为这是“轻判”。而西班牙的民众也诸多不满,认为法官们是在混饭,浪费纳税人的钱。

不到两年时间,到了今年,地方法院又突然重审了这个案件。

检察官和民众都大喜过望,一致认为法院要给与轮奸犯重判。

可最终,法庭认为这个案件性质不属于强奸,只是情节较轻的“性侵犯”。

五名轮奸犯,每人被判赔偿受害女孩10000欧元。而且因为某人还抢走了受害者的手机,另外加赔900欧元。

至于刑期,刑期非但没有加重,反而给出了假释。

法庭第二次轻判的依据是:没反抗就不算强奸。

按照西班牙的现行法律,法官这样判决存在一定的“合法性”,因为依照西班牙这个国家的刑法,对强奸行为的定义,必须存在暴力恐吓行为。

被害人必须拿出有暴力恐吓行为的证据,法庭才能定为强奸,如果没有这些相关证据,就只能算情节较轻“性侵犯”,在西班牙的法庭上,一旦案子打成了此类“性虐待”,那对犯人的惩罚就相对较轻,刑期相对较短。

但西班牙民众不干了,他们可没有法官这么“理性”,一听到判决结果,他们的情绪就爆炸了……今年4月底,西班牙全国各地爆发了针对判决结果的大规模示威游行,那家地方法院也被围堵了,法官吓的不敢露面……

因为民众的强烈抗议,导致了西班牙政府进行反思,政府和法律界人士重新梳理一遍这个案件,也认为这样的判决“有失公允”。

但法官说:西班牙现行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他们必须有暴力恐吓行为,我才能判他们强奸!

那怎么办?那就必须完善法律,这样法官的判决,就可以跟着法律走向正义。

反正也不麻烦,因为这个“性同意法案”,已经有八个国家走在前面了,照葫芦画瓢,复制粘贴过来,再按照本国国情修改下就是。

最终西班牙的拉科拉尼亚大学的法学教授,被授予起草这个法案。

起草的法学教授认为:“即使受害者没有反抗,它仍然是强奸!”

想想看确实是这个道理,虽然西班牙这个国家明显是“鼓励弱者反抗”,但是在这个轮奸案中,年轻柔弱女子面对五个强壮男子,实力过于悬殊,如果她选择反抗,就得赌上自己的命。民众对审判结果的不满也正因为如此,他们认为那群法官是照本宣科,就跟白痴一样。

所以,作为世界领先的法制健全国家,西班牙不甘落后,正在积极出台“性同意法案”,力图消除本国强奸案中的“模糊性”。

如果西班牙该项法案最终通过,它将成为欧洲第九个出台“性同意法案”,认定“非合意性交”就等同强奸的国家。

被害人不反抗,也归于强奸。

被害人沉默不语,也归于强奸。

如果你不确定,你最好停下来。

李国庆说:当今瑞典号召夫妻做爱前签字画押。这没错,瑞典早就开始了。

瑞典比西班牙动作更快,瑞典的“性同意法案”,已经在2018年7月正式实施。

面对这个法案,瑞典的男男女女正在改变自己的过去陈旧的行为模式。

比如,在一个激情似火的夜晚,一个瑞典男人寂寞难耐,拿起手机来“摇一摇”,而一个瑞典女人也恰好睡不着,也在“摇一摇”,恰好两个人有缘分,就这样“配对”了,经过洽谈,最终两人共赴一家酒店开房……

前戏结束,要进入正题的时候,瑞典男人突然中断了。

瑞典女人问:“亲爱的,你是不是忘记了那啥……”

“不是的!”瑞典男人气喘吁吁的说:“关键时刻,莫忘同意法案!”

瑞典男人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亲爱的,依照我国“性同意法案”之规定,你需要在这份《做爱申请许可书》上签字画押,然后我才有权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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